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创新,为构建和谐广东服务

2017-02-15 00:21:13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创新,为构建和谐广东服务

——王兆林副主席在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5年10月13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主要是省直机关交流政协提案办理的经验和体会,进一步探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创新问题。出席会议的有省直有关承办单位的同志,有各市政协负责提案工作的同志,大家共聚一堂,互相探讨交流,相互学习,对进一步提高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我代表省政协向参加会议的全体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总结交流近年来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经验和成果,研究探讨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新思路和新途径,推动办理工作创新,提高办理质量,更好地为我省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富裕安康服务。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时期,中央要求广东在新的起点上增创新优势,当好排头兵。上月中旬,温家宝总理到我省考察工作,要求广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改革开放和制度创新等三方面走在全国的前面,特别强调广东要更加注重加速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要走科技创新之路,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实现经济长期持续发展。随后,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努力建设创新型广东的各项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在会上指出,广东发展正处于至关重要的转折点,要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根本出路在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这是广东发展的必然选择、现实选择、唯一选择。省政协陈绍基主席在最近召开的省政协九届十二次常委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在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必须进行创新,这是无庸置疑的。提案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提出,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由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提案办理则是提案工作的主要环节,是承办单位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行动。这项工作理所当然需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不断地创新。

下面我仅就今后如何进一步抓好提案办理工作,特别是对提案办理工作创新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创新思想观念,从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高度和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全局上统一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过去有的同志认为提案工作只是政协本身的事情,提案办理是政协要我办的。这样的想法,是缺乏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度认识问题的表现。那么,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应该如何认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呢?第一,提案办理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体现。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政协提案是我们党和政府通过人民政协这一参政议政的平台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的有效方式。不少政协提案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质量普遍较高,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作为执政党和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对这些意见和要求,理应十分珍惜,给予维护好,办理好,实现好。办理好政协提案,不仅仅是政协本身的事,更重要的是党和政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对于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体察民情、珍惜民意,实现民利,对于尊重人民当家做主、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对于接受人民监督、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党委和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第二,提案办理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本质要求。今年3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多党合作制度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出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进一步强调要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政协提案既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体现。我省各民主党派的提案一般都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有效汇聚党派成员智慧和创造力的基础上形成。这些提案既有广泛的代表性,又具备较高的质量,对各方面的工作实践均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这些提案的过程,是加强与各民主党派联系、沟通的过程,是增强各民主党派参与科学决策的过程,是与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和衷共济的过程。办理落实好这些提案,有利于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的集体智慧和作用,有利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有利于充分体现和发挥我国政党制度的特色和优势。第三,提案办理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任务。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广东,必须善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努力夯实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和群众基础。人民政协的提案,提出要解决的问题,大多是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和大局,涉及到经济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通过办理提案,便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把各方面的力量团结起来,凝聚起来,共同推动和谐广东建设。

 

二、创新提案办理的指导思想,自觉服从服务于构建和谐广东的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提案工作的总要求,是全国各级政协组织多年来提案工作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各级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实践中形成的共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新时期新阶段我省面临新的矛盾和新的机遇,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高屋建瓴,提出了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富裕安康的战略任务,提出“富裕、公平、活力、安康”的战略要求。近几年来的省政协提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从发展战略、宏观决策到组织实施的各个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大多事关中心和大局。如针对农村用电存在的问题,提出降低农村电价,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建议;针对能源问题提出及早制定我省能源应对战略的建议;针对公共卫生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的建议等等。这些提案不仅具有针对性,而且具有前瞻性,完全符合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和大局的要求。我们办理政协提案,就是要紧紧把提案提出要解决的问题与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局要求结合起来,善于吸纳提案中正确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抓落实,推动问题的真正解决,推动中心工作,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创新提案交接承办机制,增强承办单位的责任感。全省政协提案交办工作,各地都有过一些不同方式的尝试。过去一度,各地都采用“一次性”交办,即由政协直接交给各承办单位,后来为了发挥党委、政府办公室办理提案牵头抓总作用,便改为“二次交办”,即由政协把要办的提案先交给两个办公室,再由这两个办公室交给具体承办单位。省直机关的政协提案过去采取政协和党委、政府两个办公厅一起交给承办单位的办法,今年开始尝试先在网上交办,然后再派人下去检查的办法。究竟哪个办法好,各地仍可继续探索创新。通过创新,探索出一个较好的交办办法,以便增强承办单位的责任心,加强沟通,有利承办工作的更好落实。对涉及范围较广,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提案,要在交办时,明确一个单位牵头主办,相关单位协办,明确分工和责任,共同推进,把提案办好。

四、创新组织领导机制,把提案办理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德江书记对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曾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对政协提案,领导要重视,落实专人督办,重要的还要领导亲自办理。承办单位要认真负责,狠抓落实,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虚心听取提案人对办理情况的意见。要进一步完善提案的办理方法与程序,一些关系重大的提案,要由政府出面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办理,不能推给某一部门应付了事。”过去有的单位对要办的提案没有认真对待,没有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没有纳入工作内容,使提案要办的事游离于本单位工作计划之外,虽让个别工作人员在办理,但效果不好。各承办单位一定要切实按照德江书记的要求,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把提案提出要解决的问题同其他重要工作一起,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狠抓落实。这是办理好提案的基本条件,是保证提案落实的重要基础。如果把办理提案作为额外的工作,甚至看作是一种负担,是不可能办好办实的。只有创新组织领导方式,形成畅通高效的办理机制,才能把提案办得更好。各承办单位还要明确办理机构和办理人员,不断提高办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提高办理质量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五、创新跟踪督办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提案办理落实,办出实效。提案办理的关键在落实、在出成效。党的思想作风要求我们的一切工作都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讲实效。工作不讲实效,就是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提案的办理也是一样,从实际出发,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没有实效的办理,不但本单位通不过,也很难令提案者满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践还证明,提案要办理落实,办出成效,就一定要有得力措施。没有得力措施作保证,要想把提案办好,是不可能的。为此,各单位在办理提案时,一定要认真研究,根据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实际,制定出办理的详细计划,明确负责的部门,明确负责人、明确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办理目标、明确办理时间,特别要明确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只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促进提案的办理落实。提案办理不但要有书面答复,更要有能使委员和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办理结果。为了促进提案办理落实,办理的整个过程中,各单位都要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检查督促。在检查中,要着重看办理提案的措施是否落实,提案提出的问题是否解决,成效是否明显。

六、创新情况交流反馈机制,促进提案公开透明办理。提案办理情况的交流反馈,各地都很重视,曾作过不少的探索。省直机关,在原来一般年底作个书面答复的做法的基础上,后来又推出了主办单位组织委员和相关人员一起调查研究,“现场办案”的做法,近两年来又把提案办理上网,办理单位办理的情况和成效都在互联网上登载,委员可以上网查询,与办案人交流。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委员和提案人最终关注的是问题是否解决。对此,办案单位要引起重视。对于提案提出的一些问题,条件比较成熟能够解决的,要尽早解决,抓紧落实;经过克服困难才能解决的,要下大力气去解决;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向提案人作出解释,取得他们的理解。要防止“开空头支票”,简单应付,讲套话、空话。对一些问题比较重大或复杂的提案,要组织力量调查研究,深入地摸清情况、把握关键,更好地促进问题解决。为了提高工作质量,还要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和沟通,变闭门办案为开门办案。要通过创新办理方式、方法,提高提案办理的实效。

七、要进一步总结推广提案办理经验,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这次会议安排了部分单位作介绍,下午还要讨论交流。在提案办理中转交承接、组织领导、跟踪督办、交流反馈等环节,各地各单位还要继续探索创新,总结经验。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的《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和《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制度,切实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这次会议还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修改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希望同志们畅所欲言,提出宝贵意见。

同志们!新时期新阶段为政协提案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创新,把政协提案工作推向新水平,为我省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富裕安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祝会议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2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