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广州、深圳以及各地级市政协: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13]19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意见》的颁发,是我省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人民民主、加强民主监督,更好地发挥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优势,深入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对于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合力;对于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对于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省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紧密结合实际,把《意见》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一、认真开展学习贯彻活动,深刻理解和把握《意见》精神实质
《意见》从我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在全面总结近年来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重要经验和成熟做法的基础上,肯定了政协提案工作在人民政协事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了新形势下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全面提高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思路和措施,规范了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程序和机制,提出了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组织领导的具体要求,是指导新时期新阶段提案工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省各级政协组织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在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贯彻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落实。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认识、增进共识。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意见》颁发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广东省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运用提案履行职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理解和把握《意见》中关于全面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的一系列要求,明确加强和改进提案办理工作的方向和重点;深刻理解和把握《意见》对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组织领导的部署和要求,主动加强与党政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形成提案工作合力,使政协提案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意见》精神,宣传政协运用提案履行职能的成果,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办理政协提案取得的成效,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进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增进社会各界对人民政协及提案工作的了解。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在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把各地学习贯彻的情况在年底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厅。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切实把《意见》精神落到实处
按照《意见》中“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的要求,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把贯彻落实《意见》列入议事日程,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进一步争取党委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从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保障。依靠党委和政府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党委、政府、政协共同交办和督办提案机制,对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完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调动各方面参与提案办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与协作,积极推动承办单位结合提案办理工作实际,着力在深化认识、加强领导上下功夫,在规范办理程序、健全办理机制上下功夫,在突出办理重点、强化办理协商上下功夫,在增强提案答复针对性、采纳落实提案建议上下功夫,在加强督促检查、搞好宣传工作上下功夫,确保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要积极搭建平台,统筹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等各项服务工作,努力为提案办理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政协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以学习贯彻《意见》为契机,努力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
要认真贯彻《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各级政协组织在提案工作中重要作用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思路、新形式、新方法,全面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开创人民政协事业新局面。要通过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政协界别和专门委员会在提案工作中的作用等方式,着力提高提案质量。认真做好提案征集工作,组织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围绕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精心选择题目,深入调查研究,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提案。加大提案审查工作力度,强化政协提案整合机制,完善政协界别提案形成机制,减少重复提案,增强提案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健全政协专门委员会参与提案工作机制,完善大会发言、调研、视察成果转化机制,促进提案工作与大会发言、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整体合力。加强提案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建设,创新提案办理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充分发挥提案办理协商在政协政治协商中的作用。探索对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民主评议的有效途径和办法,逐步加大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提案工作的力度,提高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实效。
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