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旅游资源保护利用开发情况调研报告

2016-12-16 02:21:33 来源:广东政协网

珠三角旅游资源保护利用开发情况

调研报告

广东省政协调研组

2004年)

今年5月下旬至12月上旬,省政协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与广州市政协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组成联合调研组,以周天鸿副主席为顾问,邱金用主任为组长,对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中山市、东莞市、惠州市旅游资源保护利用开发情况进行调研,听取了各市、区政府领导及旅游、文化等部门的情况介绍,实地考察了29个景点。调研活动开展前,请省旅游局向调研组介绍情况。调研结束后,调研组进行了认真的总结。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珠三角旅游资源保护利用开发的现状

珠三角是岭南文化的重要发源地,近代民主革命的策源地,区内自然景观多样,人文旅游资源和自然旅游资源都十分丰富。区内有3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广州、佛山、肇庆),5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星湖、西樵山、白云山、西湖、罗浮山),1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南湖),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鼎湖山、内伶仃-福田、惠东港口、象头山),6个国家级森林公园(流溪河、石门、梧桐山、万有、西樵山、圭峰山),以及一批省市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改革开放以来,珠三角经济发展的优势与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相结合,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各市、区政府把促进旅游业的发展,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抓,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珠三角已成为全国旅游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目前有一定规模的旅游景区约300家,国家4A级旅游区18家,2003年接待游客人数6915万人次,旅游收入1120亿元,占全省85%。近十年来,我国重点旅游城市在旅游总收入、旅游创汇等方面排在前五位的,我省占了三席(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三个城市均在珠三角地区。在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开发上,各地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各地政府都十分重视旅游资源的利用开发,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开发规划和框架。

近年来,广州市制订了旅游资源利用开发整体规划,总体框架可概括为以历史文化为主题,将以自然风光、都市风光为依托的休闲度假游,与“食在广州、活力都市、购物天堂”的都市风情游相结合,向多类型、多层次发展。北部重点利用山、林、水、泉等资源打造都市近郊休闲度假基地;南部重点利用滨海旅游资源开发滨海休闲度假产品;中部以城市建成区为载体,以文化为主线,围绕岭南文化中心地、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近代民主革命策源地和改革开放前沿地,重点打造珠江游、广州一日游以及园林、文化艺术、近代革命史迹游等主题线路产品,力争建成国际先进水平、国内一流的旅游中心城市。

深圳市按照建设国际化城市和美丽的海滨旅游城市的要求,组织力量对全市旅游资源进行普查,在普查的基础上,编制了《深圳市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开发做出了全面部署。总体框架是:充分利用深圳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努力打造富有自己文化特色、自然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各类旅游景点,努力完善全市旅游规划和旅游资源保护、利用和开发的协调机制(包括与市有关局和各区协调,与重点资源地段、重大项目等协调)。

珠海市确立大旅游意识,编制了1999-2010年《珠海市旅游规划》,充分利用本市区位优势、历史资源及自然资源优势(如“中国优秀园林城市”、“中国环保模范城市”),建成以休闲度假、会议、会展为特色的旅游发展格局。加快了与周边城市的区域合作,建立无障碍旅游圈。完善产业内部及产业之间的协调机制,以政府为指导,以社会联动为支撑,通过政策杠杆,市场调节,推动珠海旅游业实现协调、跨越式发展。

东莞市专门成立了旅游资源开发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对全市旅游资源进行普查,并完成了20012020年《东莞市旅游发展规划》,为东莞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科学决策的依据。惠州市于2000年编制了《惠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旅游资源的开发坚持“规划是龙头、保护是核心、管理是关键”的原则,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确保旅游业健康发展。目前惠州市旅游资源的开发朝着休闲度假方面发展。

(二)历史文化资源在利用开发中得到进一步的保护,为提高旅游业文化内涵做出了新的贡献。

珠三角各级政府在文化大省建设中,对当地历史文化资源进行了重新审视和反思,进一步认识历史文化资源的丰富内涵,坚持保护优先、合理规划、适度开发和永续利用相结合。中山市孙中山故居以故居和纪念馆为中心展示内容,配套开发了农田景区、陈列馆等,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点,取得了商业运作和文物保护的双赢。很多行将湮没的历史文化资源被重新发掘出来,开辟为新的旅游景点。广州市在维修北京路商业步行街时挖掘出唐、后汉、宋、明、清五朝11层古代路面遗迹,加以保护并对公众开放,赋予了商业步行街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促进了商旅互动;五仙观原是一座祭祀五仙的谷神庙,是“羊城”、“穗城”称谓的发源地,原来处于窄街小巷之中,首期整治工程后,大大提高了五仙观的知名度和保护力度,实现了开发中的保护。

(三)各级政府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坚持生态旅游资源的利用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各地积极发掘新的生态旅游资源,不少地方政府对资源的开发持积极而又谨慎的态度,摸清资源、规划先行、可持续发展成为共识。惠州在选择南昆山的旅游投资项目中,把生态效益放在首位。几年来,前后放弃了8个投资3000万元以上生态环保不达要求的项目,现投资1.3亿元的南昆山温泉大观园和投资1.55亿元的南昆山十字水国际森林度假村,都是环保型的生态休闲旅游项目。广州市东南部的“万亩果林”,是重要的湿地生态系统,在其中建成的瀛洲生态公园,体现了岭南水乡特色,成为广州市民休闲旅游的好去处,也为绿化广州、净化空气作出了贡献。

(四)结合城市改造和产业特色,开发新型旅游资源。

珠三角新型旅游资源优势突出,城市旅游、商务旅游、工农业旅游、会展旅游、美食、主题公园等旅游资源在国内优势明显,部分旅游资源在世界上具有一定影响。各地在城市改造、经济发展中,注意保护、整合、开发新的旅游资源。

深圳市虽没有名山大川,历史人文景观较少,但把城市建设与山、海、河、湖等景观相结合,建成了富有文化特色、自然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各类旅游景点50多处,如享誉国内外的华侨城景区(包括“锦绣中华微缩景区”、“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欢乐谷”),被誉为全国主题公园成功的典范;以田园风光和生态游为特色的“海上田园”、“园博园”、“青青世界”、“仙湖植物园”、“野生动物园”、“大、小梅沙海湾旅游区”等景点大受游客喜爱;体现高科技和现代意识的“明斯克航母世界”在国内产生重要影响;目前正在崛起的七娘山自然保护区、梧桐山森林公园、羊台山、园山风景区等景区也将成为重要的旅游休闲地。

中山市投入较大资金开发了孙文西路旅游文化步行街,既保留了清末民初的南洋建筑风格,也注入了新时代的建筑艺术,突出了旅游购物的特点;广州市东山区是我省首批教育强区,有关部门利用该区名校荟萃的优势,开发“百年名校”游,以满足广大师生、家长参观名校的强烈要求;广州市黄埔区去年推出了“工业游”新品牌,在旅游业界和游客中反响热烈,几个主要企业全年共接待游客近6万人次,成为广州市旅游市场中的新热点。

(五)积极探索“政府指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旅游资源开发新路子,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珠三角许多市县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经济优势、观念优势,大力招商引资,推介旅游产品,使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开发逐步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东莞市政府多年来注重“东莞游” 品牌的对外宣传和推广,相继推出了“东莞之路”、“震撼灵魂之旅”、“魅力新东莞”等旅游品牌,今年五一黄金周启动了“百万外来工魅力新东莞游”活动,既宣传了城市形象,又丰富了外来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惠州市各级政府充分利用旅游资源的优势,不断加大宣传促销和招商引资力度,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推出首届生态休闲旅游节,到惠游客突破60万人次,旅游直接经济收入2亿元。在政府的引导下,近两年到惠州开发旅游资源的热潮持续升温,投资项目以生态度假型居多。如总投资30亿元的惠城区白鹭湖度假区,计划5-8年内建成;龙门温泉前期投资8000万元,2003年初建成试业,现已成为我省较有名气的一个温泉度假胜地。中山市也十分重视引导民间资金投资开发旅游资源,由民营企业家投资开发的“岭南水乡”项目,以其自然纯朴的风格,四季不同的景色吸引了广大游客,被省旅游局评为“广东省十大最具特点的旅游景点”;由个人投资近1亿元兴建的私家园林“詹园”,成为中山旅游景点的新宠,从去年8月开业至今,接待游客近30万人,在当地政府的鼓励下,投资者计划继续开发,直至建成国家4A级旅游景点。

二、珠三角旅游资源保护利用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关系到旅游业的发展前景和后劲。在调研中我们关注到以下几个问题:

(一)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仍不够明确,阻碍了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开发。

珠三角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发展旅游的指导思想不明确,市场定位不准,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开发关系认识不清,行动上难以协调一致。出现了重国外、省外游,轻省内、珠三角游;重开发,轻保护;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重建设,轻规划等情况。广州市现有219处文物保护单位,有近2/3没有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闲置的现象很普遍。一些旅游部门对文物景点的利用停留在“吃现成饭”上,投入的资金远比不上对人造景观或建造假古董的投入多。人们对珠三角地区的历史名人和富有价值的文物遗址知之甚少。如包公在开封府任职13个月就名扬天下,在肇庆为官3年广东人知道的却不多;韩愈、苏东坡等这类古代“南下干部”,在广东的经历和遗存甚多,杭州西湖成为天下胜景,不少广东人对惠州西湖却闻所未闻;被史学家称为“开发岭南第一功臣”的赵佗,又是广州城市创建者之一,其事迹在《史记》、《汉书》中都有详尽的记载,而广州至今没有一处纪念、宣传赵佗的场所,连一座雕像都没有,南越国遗址仍未成为广州文化旅游的重要品牌;广州是孙中山先生从事革命活动的根据地,目前也还没有一处景点能集中展现他革命活动的历史全貌。

(二)旅游资源的利用开发缺乏协调规划、统一管理,景点重复建设,产品性质雷同,没有形成区域内的精品组合优势。

珠三角乃至全省,旅游发展缺乏统一规划和协调,各地政府在行政管辖区域内各自开发,旅游资源的利用开发呈割据状态,造成景点规模小、品位低、综合效益差的状况,没有形成规模效益。珠三角至今还没有开发出象云南的丽江、大理,湖南的张家界,安徽的黄山等世界级的独特的旅游品牌,缺少游客非参观不可的名胜景点,大旅游格局尚未形成。如惠州市南昆山与增城市的白水寨风景区,是同一座山的两面,在山、林、瀑、泉方面极其相似。继南昆山开发之后,目前增城市也在计划开发,如何避免旅游开发项目的雷同是目前各地普遍存在而又突出的问题。一些地方重开发、轻管理,景区建成后管理跟不上,项目生搬硬套的多,缺乏文化内涵和个性,不耐看,因而出现“一年起,二年旺,三年两头望(看有没有人来参观)”的现象。广州市越秀公园,园内多个部门管理着不同的景点,园中园收费问题始终没有解决,游客极为不便。黄埔区的长洲岛,有闻名中外的黄埔军校、东征军烈士墓等文物古迹,旅游资源丰富,与新大学城仅一江之隔,整体开发利用的价值很高。但由于景点地分属于多个单位,多年来黄埔军校旧址等古迹的开发利用困难重重,阻力很大。由于旅游资源管理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区域旅游资源整合难度很大,点、线、面的旅游网络组织不起来,致使区内旅游资源效益的发挥受到很大的制约。

(三)一些地方没有处理好旅游资源保护与利用开发的关系,旅游资源在利用开发中遭到建设性破坏。

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旅游资源的利用开发中忽视保护,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过度开发的结果使资源遭到建设性破坏。一是在景区建设过程中对景观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尤其是在风景名胜区和海滨旅游区表现最为突出。如广州某区的旅游度假村,由于区内房地产无序开发,人工建筑对生态旅游资源造成难以逆转的破坏;二是过度开发造成资源的枯竭。如广州某市温泉度假区,掠夺性的开发使温泉资源已近枯竭;三是一些景区游客超载,导致旅游区的生态环境压力过大,生态质量下降;四是盲目仿造人文景观,追求 “做大”、“做强”而配建广场和雕塑;五是异地搬迁移植景点,为尽快美化本地园林,将其它地方的老树、石山石景,人工雕凿物等肢解、分割或整体搬运回来布景,破坏了其它地方的资源。

(四)景区自身和周围的环境污染制约了旅游业的发展。

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造成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直接影响旅游业的发展。在调研中了解,到某市附近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就直接威胁到该地区旅游业的发展;一些水泥厂排放大量粉尘,导致周边景区空气质量日益下降;不少水乡居民仍习惯将生活和生产垃圾弃置在河道上,使游客十分扫兴;加上部分旅游景点不注意环保,任意排污,使许多具有旅游开发潜力的河流、海滩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水上、沙滩等旅游活动无法进行。

(五)旅游专业人才缺乏,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脱节。

珠三角各地均缺乏高素质的旅游专业人才,旅游业队伍对历史文化资源的认识和推介能力尤为不足,旅游服务素质有待提高。长期以来,我省旅游从业人员占全国30%以上,而每年中专以上学历的旅游专业毕业生人数仅占全国的2%强;政府部门、旅游企业与学校之间联系渠道不畅,学校授业与企业需求严重脱节,部分学生毕业后不得不改行。形成一方面人才缺乏,另一方面人才流失的怪现象。造成这种现象,有政府指导不足问题,有学校培养定位不准及学生素质问题,有旅游部门的招聘方式及用人机制问题,还有学生的择业观念问题等因素影响。

三、加强珠三角旅游资源保护利用开发的几点建议

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对旅游资源保护的自觉性,树立大旅游的观念。

首先,要进一步提高对保护旅游资源重要性的认识。许多旅游资源特别是历史文化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应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发展旅游业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建设文化大省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加快珠三角旅游业的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我省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的部署,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贯彻《文物保护法》、《森林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保护旅游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保护旅游资源的自觉性和法制观念。各级政府应遵循保护第一、合理利用、适度开发的原则,严格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立法和对执法的检查监督,坚决制止对旅游资源的掠夺性开发,扭转目前一些地方在旅游资源保护利用开发过程中不时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使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开发工作走上法治的轨道。

其次,要从广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高度来认识珠三角旅游资源的利用开发。珠三角旅游资源丰富,条件优越。加快旅游资源的开发,发展旅游业,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拉动经济增长;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提升本地区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有利于加快文化大省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整体生活质量,满足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地区差距;有利于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加速城市现代化进程。

第三,要树立大旅游的观念,创世界名牌的雄心,对旅游业发展内涵的认识要有新的突破。过去,我们发展旅游往往局限在对景点景区开发利用、宾馆饭店的兴建上,但从现代旅游的观念来看,城建、重点工程、水电设施、街道商店、工厂学校、农田山林等等都可成为旅游产品,关键是要有自己的特色、亮点,我们要着眼大旅游,丰富其内涵(尤其是文化、思想内涵),拓展其外延,使当地个别极具发展潜力的资源开发成独特的旅游产品,珠三角应争创一些世界级的旅游景点。

(二)摸清家底,科学制定珠三角旅游发展规划,加强部门规划间的统筹和协调。

省政府在《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中提出,到2010年,将广东建设成为辐射全国、在亚太地区有重要影响的具有国际水平的旅游目的地和中国出入境旅游的客流中心;使全省旅游业的总体规模、质量和效益、国际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无疑,珠三角旅游业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对实现这一目标起着决定的作用。

为此建议省有关部门成立旅游资源专家委员会,对珠三角乃至全省的旅游资源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摸查,摸清家底,建档立案。对全省的旅游资源分门别类分析研究,作出科学的评估,设立资源等级结构体系与开发利用方向,并配套相应的市场目标评价体系和实施计划,以利具体项目开发时予以指导;旅游项目的开发立项与实施要重视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实行保护第一、利用开发第二的方针,以保证旅游资源开发近期目标及远景目标的实现。在全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下,制订珠三角旅游发展分规划,根据各地现有旅游资源的实际,制订出几条清晰的旅游发展路线指引,以便各地遵照实施。

目前,计划、建设、文化、旅游等部门都在制订各自的发展规划,这需要省政府对不同部门之间的规划进行统筹和协调,以解决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城市建设的矛盾,促进旅游开发和城市建设目标的协调一致。

(三)分类指导,加强对旅游资源的管理和调控力度。

加强对旅游资源保护利用开发的分类指导。区分不同性质的资源,对一些具有重要利用开发价值的景点,应特别注重旅游产品特色、企业品牌和市场运作模式,加大投入,尽快将其开发为品牌;对一些不具备利用开发条件的景点,则作为地方文化事业的组成部份,以保护为主,由政府投资建设管理,重在保护文物古迹,改善生态环境,满足当地居民游憩休闲需求。发挥各类不同资质资源的独特作用,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才能实现区域旅游的协调发展。

目前,针对我省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开发存在多头领导、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为此建议:第一,省旅游局设立旅游规划协调管理机构,由局长亲自挂帅,其主要职能旨在加强省内跨部门、跨区域旅游资源利用开发的统筹与协调。第二,著名风景区及优质历史文化景点的开发管理,应在上级政府的指导下,在当地组建景区管理委员会,以风景区和旅游区为单位,实行旅游区内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第三,对于小而分散的景点,适当下放管理权,以利于调动各市、县、区及各部门的积极性。

(四)整合资源,深度开发,实施旅游名牌、精品战略。

抓住“9+2”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机遇,加快建立“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协作机制,在“一江三水九珠”的区域旅游合作中树立自己的品牌,加大“广东游”、“珠三角游”的整体宣传力度,扩大我省旅游品牌在泛珠三角以及全国的影响。

广州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历史文化名城,建议以广州为龙头,重点整合珠三角区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以建立优势旅游品牌为目标进行深度开发。广州有为数众多的著名近现代民主革命史迹,如黄埔军校、大元帅府、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农讲所等,与中山市的中山故居、佛山市的康有为故居、江门市梁启超故居相结合,可以整体开发为中国近现代史迹风景名胜旅游线路。中国辛亥革命历史纪念馆是省政府、省政协、省民革等单位向中央争取的项目,广州市应尽快落实,使其成为展示辛亥革命历史的一个主要景点。赵佗是开发岭南第一功臣,南越国文明史迹是独一无二的历史文化资源,建议进行综合开发,建成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争取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广州陈家祠是我省艺术瑰宝,建议依托陈家祠知名度高的优势,进一步整合广州以至珠三角地区民俗、民风、民间节庆、民间工艺等旅游资源,开发出具有岭南特色的著名旅游品牌。

精心打造广州都市旅游,使其成为广州的支柱产业之一,也为市民提供更多休闲的空间。建议将沙面改为步行区,开发中西合璧古建筑群,再现沙面欧陆风情的“鹅潭夜月”美景;大学城是广州新开发的文化名区,建议把大学城纳入广州旅游发展规划,使其成为新的文化旅游风景区;建议把海珠区湿地森林公园和小洲村统一规划,建成小桥流水的岭南水乡风情旅游区;同时,加快北部帽峰山、王子山、大岭山,南部海鸥岛的开发,满足市民休闲度假的需要。

(五)发挥市场优势,在市场条件下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

按照“政府指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旅游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要制订清晰的投资指引和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于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特别要加大对国际著名旅游产品投资商的招商力度,争取在珠三角建设国际知名的主题公园,改变遍地星星,不见月亮的局面。建议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深圳市华侨城景区长盛不衰的发展模式与经验,扶持一批有潜力的企业做大做强,带动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

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开放旅游资源进入市场并实行资产化管理。通过租赁承包、拍卖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旅游业的经营;大力发展民营旅游业,重点培育民营龙头企业,通过各种形式实现集团化、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打破地方对旅游资源的垄断和封锁,在市场中有效地优化组合资源,提高历史文化资源的利用率,充分发挥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加速人才培养,提高旅游资源利用开发水平。

人才的培养是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要加快旅游教育的发展,培养多层次的旅游人才,特别要吸引更多的兼通历史、科技、文化、旅游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加入到旅游行业中来。同时,旅游管理部门及旅游企业要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培养出一大批出色管理人员和导游,以提升我省旅游业的整体规划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旅游部门与国际旅游机构的交流和合作,吸收国外先进经验,提高国际化经营管理水平,以满足我省现代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附调研组人员名单:

周天鸿  省政协副主席

邱金用  省政协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

黄绍龙  省政协副秘书长

李齐念  广州市政协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

王则楚  省政协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省民盟专职副主委

    省政协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导

陈忠烈  省政协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省社科院研究员

林亚杰  省政协常委、原副秘书长

梁国昭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科院广州地理研究所研究员

甘巧林  省政协委员,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系主任

程存洁  省政协委员,广州博物馆馆长、研究员

徐颂军  省政协委员,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系主任、旅游研究所博导

姜永兴  省政协特邀文史委员,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民族研究所原所长

徐恒彬  省政协特邀文史委员,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原所长

黄淼章  省政协特邀文史委员、市政协常委,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馆长

刘正刚  省政协特邀文史委员、暨南大学历史系副主任

吴重庆  广州市政协委员、市政协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

陈泽泓  广州市政协特邀委员,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于非己  省旅游局办公室副主任

丁邵筠  广州市旅游局资源开发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