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第20080016号
关于合理规划和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的建议
提 案 人:民建广东省委会
国外地下空间的发展已经历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在北美,西欧及日本出现了相当数量的大型地下公共建筑:有公共图书馆和大学图书馆、会议中心、展览中心以及体育馆、音乐厅、大型实验室等地下文化体育教育设施。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是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缓解城市中心密度、人车立体分流、扩充基础设施容量、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城市生态最为有效的途径。地下空间是城市的战略性空间资源,是新型国土资源。
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的人民防空工程都是1960—1970年代紧急战备期间建造起来的低标准设施,使用价值普遍不高,还成为进一步开发建设的障碍。
我国新一轮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始于地下铁路的建设,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深圳、南京、青岛、杭州、武汉、重庆、成都、哈尔滨、佛山等城市的地铁正在建设之中,还有二十多个城市正在积极筹划之中。而地铁的建设和城市中心区的大规模改建又加快了新一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速度,如北京的西单文化广场、东直门和西直门交通枢纽,上海静安寺广场,杭州钱江新城地下空间开发,深圳福田中心区地下空间开发等。
广东省以广州深圳为例,广州已经有了很多地下空间开发项目,也有了覆盖全市的“人防规划”,但是广州还没有一个完整的地下空间开发规划,人防、地铁、各种工程管线和正在出现的“地下空间产权式开发”都在各自发展。地下空间一旦开发利用,地层结构将不可能恢复原状,已建的地下设施将影响到周边地区的使用,一旦陷入混乱将导致未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广州地下空间开发要有所突破,必须未雨绸缪尽快开展相关规划研究。深圳市城市未来发展受限于土地制约,深圳有关部门应当从现在起,着手制订城市土地资源立体开发利用的规划方案,围绕深圳土地日益减少的事实和土地不可再生的稀缺性特征,把城市地面建筑和地下建筑合理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和平时期的城市生活功能和战争时期的民防工作结合起来。
建议:
1、由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广东大中城市的地下空间开发先进经验进行调研,时机合适时提出相关立法,从根本上保证地下空间规划、发展利用的合法性。
2、规划部门在审查新的土地开发和建筑物报建方案时,要考虑土地立体利用的多功能性,将城市建设中的各类地下空间,诸如地铁、地下停车场、地下商业设施、地下民防设施、各类地下管网等等,在规划上有机相连和规范,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网络布局。民防部门可根据城市现有地下设施的情况,提出改造方案,增加地下设施的互通性、多功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