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广东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建议

2016-12-16 23:41:46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080031号

 

关于推动广东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建议

 

提 案 人:致公党广东省委会

 

一、广东加工贸易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广东是外贸大省,外贸额占全国外贸总额的四分之一,加工贸易是目前广东外贸的主要贸易方式,对推动广东省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2006年,广东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3461.2亿美元,占全省外贸总额的65.7%,其中加工贸易出口2083.90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69%。近几年,广东加工贸易的结构也在不断优化,2006年,广东加工贸易出口中,机电产品出口1636.8亿美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928亿美元,分别占加工贸易出口总额的78.5%和44.5%(两者有交叉统计)。从未来发展角度看,加工贸易依旧是广东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动力,是广东在今后10-20年经济继续保持领先的关键性因素。

但也应注意到,广东加工贸易发展存在着不少制约因素,如产业水平整体处于国际产业链低端、技术含量不高、增值率偏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资源成本不断提高等问题。此外,加工贸易主要由外商投资企业主导,重要加工环节为外资企业所占据,2006年广东外资企业占加工贸易的比重已由上世纪90年代初的60%上升到80%以上,内资企业特别是民营经济在加工贸易领域尚未充分发展。另一方面,国家为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减少发展代价,提高了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方面的要求,对加工贸易提出了新的质量要求。2007年上半年,商务部、海关总署相继公布了新的《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及《加强加工贸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限制和减少加工贸易企业从事高能耗、高污染、附加值低以及易引起贸易争端的生产加工。广东的部分优势产业,如纺织、家具、塑料、金属加工等,不同程度受到影响。由于上述内外部环境与政策变化,迫切要求广东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二、建议和对策

广东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了“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高加工贸易的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促进国内配套产业发展,提高加工贸易对国内产业的辐射、带动能力”的发展目标。《广东省外经贸发展“十一五”规划》也就提高加工贸易引进的层次、加快现有加工贸易企业优化升级及本地化进程、推动加工贸易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具体制定了规划。这些说明了广东省政府非常重视发展加工贸易,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寄予厚望。目前,转型升级的步伐已经开始,广东省外贸主管部门以及海关监管部门,已采取了不少改革和促进措施。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推动广东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我们建议:

1、应根据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按照经济发展“好”字当先原则,制定省级加工贸易指导性产业发展目录,鼓励和吸收跨国公司把高技术、高增值率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环节转移到广东,引导外资投向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型材料、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产业。各市县(镇)根据现有的产业集聚状况及当地今后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当地产业导向性发展政策,使加工贸易在一些具体产业领域向专业化和高端化发展。

2、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快对国外先进生产技术的消化吸收和二次自主创新,提升企业设计制造能力和自主品牌加工制造能力,逐步培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自有品牌的内资龙头企业。

3、促进民营企业加工贸易发展,鼓励和支持科技型民营企业进入国际产业分工的重要环节。建立对民营企业的综合支持体系,包括出口信贷支持体系,出口品牌支持体系,中小民营企业技术支持体系。

4、引导珠三角地区的现有劳动资源密集型产业向粤北和东西两翼转移,在承接产业过程中,重点发挥东西两翼和粤北现有各类开发区的作用。据了解,2006年,东西两翼和粤北共有经国家发改委核定各类开发区48家,占全省92家开发区的52%,而在GDP、工业总产值、进出口总额仅占全省各类开发区的16.4%、13.2%和4.6%,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目前重点要加强各类开发区的功能化建设,选择有条件的园区建设保税区或保税物流区。由于加工贸易主要是利用加工料件进口免税的优惠政策,而在使用国产料件以及深加工结转过程中,存在国产料件增值税退税较为困难、税负成本比进口料件高、深加工结转不便利等现实问题,不利于当地配套产业链发展。增强并完善相关开发区的保税功能,使国产料件、加工结转件可先行进入当地保税区域享受退税或免税待遇,再从保税区以进口料件免税方式投入生产,可解决国产料件和深加工结转的退免税问题,促进相对偏远地区加工贸易升级和延长产业链。

5、继续做好和推广加工贸易联网管理平台,推进外贸主管部门、海关、企业的三方联网工作,加大对加工贸易的综合管理和服务,侧重加强对中小企业和对粤北与东西两翼地区的联网工作,使中小企业享受到平台管理的便利,使粤北与东西两翼地区通过改善监管环境,提高转移产业的投资吸引力。

6、努力完善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物流、金融、法律、会计、信息、人力资源等服务行业的现代化和国际化。重点打造区域性物流体系,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可选择部分地区建立区域性物流中心,鼓励外商企业设立国际采购与配送中心。

7、简化加工贸易商品的内销审批手续,促进广东加工贸易“转内销”业务的广泛开展,为加工贸易企业寻找新的市场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