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环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的建议

2016-12-16 23:41:46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080032号

 

关于推动环北部湾区域经济

合作与发展的建议

 

提 案 人:致公党广东省委会

 

一、加快环北部湾经济圈发展的条件和机遇

环北部湾区域具有丰富的海洋、港口、旅游、农产品、土地、低成本劳动力等资源,近年来被推到我国对外开放和经贸合作的前沿,加快开放开发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①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进程加速,为环北部湾区域经济发展创造了机遇、拓展了空间。②中国、越南两国领导人提出了“两廊一圈”发展战略,为加快两国环北部湾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支持。③国内沿海区域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湾三大经济圈经济高速增长,对加速全国沿海唯一欠发达地区发展、打造沿海经济新增长极-环北部湾经济圈提出了迫切要求。④一批大型炼油、造纸、能源等环北部湾沿海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将极大地改变环北部湾地区产业基础薄弱、缺乏重大产业支撑的状况,为环北部湾经济圈提速打下坚实基础。⑤港口、公路、铁路、桥梁、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为环北部湾地区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引进和利用外资水平创造了条件。

 

二、加快环北部湾经济圈合作与发展的建议

(一)推动环北部湾经济圈列入国家区域发展规划。北部湾区域的开发建设是一个牵涉中国对外开放及国际经贸合作与竞争的战略问题,仅仅停留在地方层面的规划和目前的建设水平是远远不够的。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应从国家发展及区域一体化的大局谋划区域开发建设大计,共同呼吁、共同做好推动北部湾经济圈纳入国家区域发展总体规划的工作,提升环北部湾经济圈在国家经济战略和国际竞争中的地位,争取得到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及对北部湾沿海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的支持。

(二)构建环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协调机制。借鉴沿海三大经济圈合作的成功经验,建立高层协调机构,推动区域间横向联合及跨省、跨国界经济合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第一,建立省际间高层联系、协调、互动机制,研究制订相关发展战略,协商解决开放开发的重大问题;第二,建立环北部湾各城市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各城市间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关系,定期商讨合作的具体事宜;第三,建立民间团体和经济组织间的交流合作机制,深化商界合作,促进相互贸易与投资。

(三)打造环北部湾经济圈城市群。环北部湾经济圈要实现超常规发展,必须携手打造具备现代经济中心功能、积聚能力强的中心城市及能够支撑环北部湾经济圈发展的城市群。建议做好城市群发展规划,以若干个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区域各城市为节点组建环北部湾扇形城市群。分别把湛江市、海口市、北海市规划为环北部湾东部、南部、北部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把区域内的其它城市规划为次区域中心城市,将各城市及周边区域的发展和建设纳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大系统。力争将北部湾城市群建设成为中国西南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城市群和面向东盟的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文化交流中心。

城市群与区域经济发展两者形成良性互动的关键是中心城市的形成。湛江应着力打造中心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强化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功能,构建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商贸金融中心、科教文化医疗中心,成为推动北部湾经济圈崛起的增长极。海口市和北海市应通过人口及各类生产要素的集中,扩大城市规模,加快产业集聚和经济发展步伐,辐射、带动北部湾地区南部及北部区域发展。

(四)形成科学合理的区域产业体系。以中心城市为依托、以港口建设为龙头、以发展沿海工业为重点,着力建设重化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海洋产业、现代农业、旅游业等五大北部湾优势产业带,逐渐形成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竞争有序、关联度高的北部湾区域产业体系。根据自身发展优势和区域发展中所要扮演的竞争角色,进行经济圈内部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合理布局,明确各个城市的主导功能和发展方向,加强各城市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统筹。

(五)加强区域产业对接与合作

第一,完善交通网络。组建松散型的港口联盟,合理分工,加大跨省市的航道建设、转口贸易、物流服务、货仓储存、港口信息、通关等方面的合作。开辟远洋航线,建设西南沿海集装箱运输体系,形成既相互竞争、又密切协作的大格局。

完善北部湾沿海高速公路、铁路网建设,提高陆路运输能力及与周边城市的对接水平。

第二,实现旅游业直接对接。打破旅游市场地方保护主义,进一步推行区域内无障碍旅游及无缝隙服务,加大无障碍旅游区建设。科学规划整合旅游资源,联合举办旅游产品推荐促销活动,把北部湾地区建成中越两国乃至世界其他国家游客向往的热带海洋风光旅游胜地。以滨海旅游为主要特色,精心设计开发湛江-海口-三亚-岘港-顺化-海防-下龙湾-防城港-钦州-北海旅游线路,或采用“低价位短距离旅游”模式开展北部湾海上旅游合作。

第三,建设北部湾海洋经济区。加强现代渔业建设,建立健全水生动物防疫机构和水产品安全质量检验检测体系,规范水产品养殖、加工与出口创汇业,着力建设一批辐射内陆省份乃至全国的水产业聚集区。按照国家确定的捕捞业“零增长”政策,抓好渔民转产转业工作,同时扶持大中型远洋渔业龙头企业发展。

大力发展临海工业,提高海洋第二产业在北部湾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比重。在扩大开发海底石油的同时,积极参与海洋石油企业下游产品开发,发展矿砂开采业、海水制盐业、海洋生物工程、海洋医药业,提高现有修造船企业的生产能力。

重视发展海洋科研、海洋教育、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环保、海洋信息服务等海洋服务业,协调推进海洋第一、二、三产业发展。发挥广东海洋大学及水产龙头企业的技术优势,提高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海洋产学研一体化水平。建立区域性环境保护协调机构,协同开展北部湾环境监测、监视和执法管理活动。

第四、打造热带农作物生产、加工基地。应对入世对农业的巨大挑战,及时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利用热带、亚热带区位和作物资源优势,以及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湛江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农垦企业等平台,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科技进步, 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等级化、品牌化程度,在湛江、海口等地着力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热带农产品生产基地。

以发展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推进建设一批上档次、上规模、在全国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