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第20080061号
关于对全省重点污染企业建立
节能减排动态档案的建议
提 案 人:民革广东省委员会
重点污染企业占据污染排放的大部分,对这类企业进行重点控制(包括整改甚至淘汰),可从大局上规范能源的使用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我省重点污染企业类别主要有火力发电、电镀、化工、陶瓷、印染等,外排的废水废气(以二氧化硫及化学需氧量计)占了全省污染物总量的50%以上。虽然这类企业大部分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可随时监控其污染物排放情况,政府也从其他方面加强了规范管理,但这类企业不达标的现象并非个别,有的甚至比较严重。为实现政府节能减排目标,提出动态管理建议如下:
一、 严格监督对各企业的节能减排目标落实情况
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全国掀起了节能减排热潮并将之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目标推广下去。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向企业提出了具体的节能减排目标,环保部门必须严格监督这一目标的落实情况。
二、完善改进在线监控监督机制
重点污染企业的在线监控管理,主要由环保部门掌握,资源信息尚未实现共享。而据实际情况来看,在线监控有时难免存在盲区:个别蓄意与政府捉迷藏的企业,为了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将国家环保政策与目标放置一边,阳奉阴违,表面上在线监控情况显示在正常工作,事实上企业则同时将污染物通过另外的渠道大肆外排。
为此,应研究改进在线监控管理办法并尽快实现监控情况网上共享,便于接受查询和监督。
三、推广全民监督动态监管机制
环保工作这些年主要是政府部门在做,而政府部门主要是环保部门在做。环保是全社会的事,光靠一个部门或一个政策,只能是政府一头热,难以真正形成良性监管机制。
而政府由于精力所限,难以面面俱到,易形成管理盲区和死角,即管理上的不到位。
目前有些地方在推广污染举报有奖制度,有一定的成效,但并未形成示范效应。为什么?因为老百姓一是担心被报复,二是担心问题能否真正解决与落实。而有些地方曾经实行的聘请环保监督员的方式,虽然有一定的成效,但也是流于形式居多。
四、强化政府在环保工作方面的服务意识与功能
应当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共创碧水蓝天。让群众明白环保工作是大家的,不是政府的,要靠大家共同来做,环境才能好起来。
为此,政府应当制定《环保工作全民参与及管理办法》,让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管权,改变环保工作长期由政府包办的被动局面。特别是对重点污染企业,不因为其缴纳税收多、社会效益好而护短。企业环保工作做不好,其它方面再好,社会效益终究被抵销。
政府曾提出要污染企业将所产生的污染物、污染治理情况及环保情况向外公布,目前来看,这项工作远未落实。要加大对污染企业的威慑力,只有将污染彻底曝光,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才能真正发挥社会监督功能。
政府在环保方面的服务功能,就是让群众明白什么是环保工作,如何开展环保工作,以及政府对于民间组织和个人的环保科研、监督与管理能提供什么样的服务等。
另外,政府对于环保方面的宣传,应进一步加大力度。对于创模、节能减排等的强势政策宣传,政府做了不少工作,但对于普及性的环保宣传,如普通民众如何搞好环境监督管理(包括投诉渠道、取证保留、权利与义务等),政府的宣传除了每年一次的环境宣传日热闹了一阵子,平时就很少了。环保宣传应长抓不懈,政府应当将其纳入财政预算。
五、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地方政府对当地的环境保护与管理负责,而执行单位是环境保护部门,在遇到经济与环保孰轻孰重时,地方保护主义妨碍环保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包括以前执行的环保目标责任职,当政一把手签订了,但执行效果并不明显。
应当将环保部门的执法地位保持相对独立,确保执法的时效与监管的到位。
虽然我省对环保工作的投入及力度比任何时候都大,但政府面临的压力和困难同样在加大,要将全省的环境管理工作搞好,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工作是其中重要的一环,而如何调动群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发挥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同时确保环保部门执法相对独立等,则是我们所面临的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