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第20080070号
关于我省建筑物实施节约能耗的建议
提 案 人:农工党广东省委员会
案由:
建筑节能领域是我国节能领域最重要,同时也最具潜力的领域。建筑直接能耗已从上世纪70年代末的10%,上升到近年的27.45%。我国每年城乡新建房屋建筑面积近20亿㎡,其中95%以上为高耗能建筑;既有建筑近420亿㎡,约99%为高能耗建筑。
我国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资源消耗急剧增长,能源供需矛盾日渐突出,资源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1、我省建筑耗能巨大
目前,我国建筑物每年用电量4000~5000亿度,占我国发电量的22%~24%,单位建筑面积耗电26~27kWh/(㎡·a) ,是发达国家的2~3倍。广东省经济增长迅速,每年新增建筑面积巨大。与之相应的是,我省建筑能耗问题日益严重。据不完全统计,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城市居住建筑单位建筑能耗(耗电量)近为40kWh/(㎡·a),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给社会、能源和环境带来巨大压力。
2、建筑节能的观念和认识淡薄
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人们忽视了环境和能源的重要性,节能意识淡薄;多数人只认识到经济发展和消费能力、自身购买力的关系,至于人类与能源更深层次的关系缺乏深刻认识,更缺少相应的行动。
3、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尚未完善,制度尚未健全
广东省建设厅2006年批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并已实施,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是建筑节能需要的配套法律法规仍然很多,必要的强制性节能政策和规章制度还未出台(如节能材料、门窗等产品的节能标识制度,建筑性能评价和能耗标准),未能从政策上宏观引导市场;缺乏相应的经济鼓励政策,缺乏有效的市场激励措施;建筑节能管理机构不够健全,政策执行力度不大;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分离,管理体制不顺畅。这些因素都制约着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4、建筑节能技术体系尚未完善、高性价比的建筑节能产品供应不足
建筑节能的顺利推进,有赖于配套成熟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以及质量合格、价格合理、数量足够的节能产品的支持。广东省虽然是全国的制造大省,但建筑节能产业,作为一个复杂的新兴产业群体,存在起点低、技术水平不高、创新能力弱等问题,节能产品价格高,品种不齐全。
建议:
1、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增强民众建筑节能意识
政府能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通过报纸、电台、杂志、网络等传媒,介绍建筑节能知识(例如夏季空调设定温度不要太低、塑料双层真空窗户设计可避免冷气浪费、空心或中间填塞隔热海绵的墙体保温效果好,等),教育人们尽快养成节约能源的习惯,树立全社会节约能源的良好社会风尚。
2、完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
制定更为完善的节能法律法规体系,包括能源法规、耗能器具节能法规、建筑节能法规、能源政策法规、能源节约法规、建筑节能奖励办法等。
3、政府适当引导
政府帮助对节能项目进行筹资,促进节能事业发展。实行经济激励政策,主要包括经济补贴、税收减免。对建筑节能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适当的表彰和鼓励,在全社会树立建筑节能的典范。
4、分类引导、分级实施、逐步推动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
广东省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必须从基础抓起,先易后难,分阶段、分地域、分步骤进行实施。先从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体系开始,逐步扩展到建筑节能管理和服务体系;先从珠三角经济发达城市开始实施,逐步扩展到全省各地;先从新建建筑入手,逐步扩大到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先从试点示范工程、政府工程项目带头实施,逐步推进到所有建设开发项目;先从规模大的建筑逐步扩展到规模小的建筑;先从建筑空调节能抓起,逐步扩展到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其他领域。
5、加强基础研究工作、完善建筑节能科技和服务保障体系
组织开展建筑节能相关科研课题的研究,对广东省各类建筑能耗状况进行调查,对典型建筑的热工状况进行检测,根据调查和检测结果,研究适合广东地区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鼓励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开发建筑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满足市场的需要。引导房地产企业开发建造符合节能标准、适应市场需要的高舒适节能房屋,形成开发商与用户双赢的局面。组织科研、设计、施工和生产企业成立建筑节能协会,发挥协会的交流、沟通和桥梁作用,做好市场的引导和服务,促进建筑节能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