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制定和实施我省山区土地综合开发战略的建议

2016-12-16 23:41:46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080148号

关于加快制定和实施我省山区

土地综合开发战略的建议

 

提 案 人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

 

 

土地是十分重要的国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广东历来就是一个人多地少的省份,50年代初期广东耕地曾达5200多万亩(含海南岛),人均耕地1.5亩左右;后来由于人口不断增加又不重视对耕地保护,大量珍贵耕地被占用,使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而且下降的幅度有逐年增大之势——60年代平均每年减少10多万亩,70年代平均每年减少20多万亩,80年代每年减少3O多万亩;而进入新世纪以来广东随着城市化速度加快,耕地减少进入快速增长的时期,据2006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 全年全省耕地面积减少81421.5公顷 增加11206.3公顷,当年净减少耕地70215.2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9432.5公顷,灾毁耕地1633.9公顷,生态退耕160.7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实际占用耕地69260.3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9774.9公顷。

同时广东省后备耕地资源也相当短缺,一直都有“七山一水二分田”的说法。据农用后备耕地资源调查,全省只有宜农荒地(含滩涂)162万亩。宜农荒地主要分布在东江中游的惠阳、博罗、河源,粤北的英德和粤西的雷州半岛,沿海可垦滩涂主要分布在珠江口的番禺、中山、珠海、斗门、台山、韩江口的澄海、饶平,漠阳江口的阳江。按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2010年全省只能新增耕地170万亩(其中围垦沿海滩涂15万亩,开发荒地60万亩,退园还新15万亩,土地整理、复垦80万亩),但由于非农建设必须占用部分耕地和生态退耕,到2010年全省耕地只能保持4860万亩,比1996年减少22万亩。届时广东总人口预计达到8000万左右,人均耕地将下降到0.6亩。

由此可见,我省耕地形势现在和将来都相当严峻,不容乐观!

由于耕地不足,人地矛盾将越来越尖锐,这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广东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并非没有解决的办法。广东山区自然资源丰富、多样,包含土地资源,生物资源、水力资源、矿产资源等,不少资源在全省至全国有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开发潜力大。广东山区包括南岭山脉延伸形成的粤北山区、粤西山区和粤东山区,面积13.7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59.9%,其中丘陵山地共11.37万平方公里,占山区面积的89.4%,平原1.34万平方公里,占10.6%。

另外,山区是我省沿海平原区经济发展的后盾,又是其重要的生态屏障,从这种意义来说,山区是一个特殊的生态系统,也是我省生态文明的源头,所以保护和开发相结合是山区开发最主要的原则。为此,我们建议要加快制定和实施我省山区土地综合开发战略,因地制宜,综合开发我省山区,围绕当地特色兴办各种产业,全面振兴山区经济,促进山区农村脱贫奔小康,这不仅是为了满足广东经济发展土地利用的紧迫性需要,也是为了实现全省经济的腾飞。

我们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制定和实施我省山区土地综合开发战略:

一、提高认识,加快制定我省山区土地综合开发战略规划

省委、省政府应从全省要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一宏伟目标出发,责成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我省山区土地综合开发战略规划,并召集国内外有关专家进行客观的评估与论证后将成型的书面规划提交省人大讨论通过和实施。

二、坚持综合开发,因地制宜,做到了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相结合

山区土地综合开发,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要从本地资源出发,坚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山区土地开发可遵循以下思路:建立以森林为主体的农业生态体系,开发、保护和整治相结合,综合利用自然资源,发展商品生产,调整产业结构,促使经济全面发展。由此搞好建设山区的总体规划,把山区建成具有合理生态一经济结构的生产体系,做到了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相结合,促进广东全省现代化目标的早日实现。

三、培育和发展山区龙头企业,增强山区发展的经济实力

要千方百计统筹资金,为山区综合开发,通路、通电话、通邮广辟财源,实施“谁开发、谁受用,谁投资、谁受益”政策,打开山门,吸引外商投资山区开发,鼓励以不同形式引进国外资金、技术、良种、设备发展建设山区和农林牧副产品加工业;50个县(市)要大力培育发展能够带动本地资源开发各种产业的龙头企业。以形成具有山区特色的产业龙头企业群体,增强山区的经济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