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佛两地开展环保产业合作的建议

2016-12-16 23:41:45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080211号

关于广佛两地开展环保产业合作的建议

 

提 出 人:陈紫芸

 

 

早在几年前,政府相关部门就提出“广佛都市圈”的设想,经过几年的努力,成果已渐凸显出来。但随着广佛两地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的同时,环保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由于缺乏合理的规划和引导,仍未摆脱资源消耗型发展阶段,从而造成较严重的水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自然环境灾害等,使工业污染从城市扩散到农村,从局部扩散到整个区域。尤其是各镇大量“小集中、大分散”的工业企业污染源,使区域生态环境污染日益加重。根据粤港联合发布的上半年珠三角空气质量报告,2007年度前6个月,有近三成天数空气质量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而佛山则是污染最严重的地方,且有恶化趋势。据气象部门资料显示,佛山5年灰霾天气的平均天数是最多的,每年达到151天。佛山市民普遍反映佛山的空气质量差,并对空气状况表示担忧。在广佛同城化建设越来越紧密的今天,不仅广佛两地的经济贸易趋于融合一体,对于水源、大气和重金属等污染亦互为依存,已凸显广佛两地环保工作一体化的现实性及紧迫性。

 

一、广佛两地环保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两地目前仍未摆脱资源消耗型发展阶段。

由于生产技术和各方面的因素影响,广佛两地的部分企业还没有摆脱对资源的依赖。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以"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大量排放"为核心观念,是一种物质单方向流动的经济,这种模式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的资源和环境问题,已经不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要求,将影响广佛两地的经济平稳较快和可持续的增长。

(二)两地在减排方面的力度还不够大,一系列污染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突出表现在:

1、水环境污染

两地政府对企业污水排放的监控力度还不够大,据近年资料统计,每年经八大出海口进入珠江河口的污染物大大超过珠江河口的自净能力,以致水体无机磷、氨碳含量增加,重金属和有机污染加重,溶解氧持续下降,导致赤潮频繁出现,如1998年春肆虐珠江口的赤潮,其规模之大、受灾之重达历年之最。佛山地处珠江上游,虽然纺织印染业、陶瓷业是它的优势产业,但其排放的污水却对珠江下游一带的水质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佛山市政府近年来虽投入大量资金治理水环境,但距离治理目标仍然有很大距离。

2、大气环境污染

据最近粤港联合发布的2007年上半年珠三角空气质量报告显示,佛山是珠三角污染最严重的地区,在4项指标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可吸入颗粒物3项指标均居首位。有专家指出,佛山大量存在的卫生陶瓷、建材产业的中小型窑炉,是这些污染物的主要来源。还有广佛两地的一些小型火电厂,也是二氧化硫的来源之一。虽然两地政府在这方面都做了很大的努力,先后关闭了一些小型的陶瓷企业和部分小型火电厂,但大气环境污染仍相当严重。

3、重金属污染

我国是电子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庞大的产业规模不仅消耗着大量资源,而且废弃电子信息产品携带的铅、汞、六价铬等有毒有害金属,正在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而广佛两地的电子产业都比较发达,但两地电子废弃物利用回收率却很低。据了解仅仅制造一台电脑就需要700多种化学原料,其中对人类有害的化学物质达到上百种。这些有毒有害的金属,对周围的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很大的威胁。

(三) 环境监控制度还不够完善,环保执法力度还有待加强。

目前广佛两地还没有建立统一的环境监控系统和完善的环境监测制度,及时对环境污染状况进行监测和监控。尤其是对两地重点污染源、废水及废气排放总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重点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缺乏有效的实时监控。同时由于受人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两地的环保执法力度还不够大,容易让部分污染者产生侥幸的心理。偷排现象仍比较突出。

 

 

    法:

二、对广佛两地开展环保产业合作的建议:

(一)建立统一的准入、退出机制。

根据广佛两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出适合两地产业环保方面的政策法规,建立统一的准入、退出机制。如制订两地统一的环保标准和统一的监管执法尺度。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和环境违法处罚力度,对现有能耗大的企业实行优胜劣汰,严格限制、淘汰、禁止污染严重的企业发展。如最近佛山对陶瓷行业的整治,采取对规模小、污染重、经济效益差、不具知名品牌或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的低端陶瓷生产企业通过依法关闭、迁移和转产等途径,达到陶汰低端生产环节的目标就是一个很好措施。

(二)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推进广佛两地环保产业的开展。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把经济发展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并提出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全面推进广佛两地产业环保的开展,需要两地政府共同努力。

1、 加大环保产业的投资和宣传力度。

加大环保产业的投资,大力引入先进的环保装备、技术、人才、管理经验以及治理资金。继续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合作。普及环保知识。通过开展区域内新闻采访、环保宣传和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等活动。进一步推动两地人民环保观念的提升和环保意识和环保责任意识的增强。

2、搞好产业的环保环境建设。

加强良好的产业环保环境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的环保产业政策,如对环保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实行适合国际发展趋势的产品环境质量标准、实施污染物治理收费制度。设立风险投资基金、政府给予资金支持。提供良好人才和科技环境,投资和融资环境等,鼓励和扶持环保型企业的发展。

3、成立专门研究两地产业合作的工作机构。

目前两地有些产品在设计上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由于科技力量、资金等因素的影响,产品的加工工艺、配套的机电产品和材料达不到要求,致使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严重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粉尘污染等问题,要解决上述问题,建议成立一个专门研究两地产业合作的工作机构,通过政府的调控能力,调动相应的科技力量和资源,将两地的优势整合起来,如广州可以利用其省内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集中,科技力量雄厚和人才资源充裕的优势,为两地环保产业的创新提供人才和技术保障。

(三) 建立一体化权威的协调机构。

参考国际上的做法,大凡国际上成功的一体化或政府间的合作行为,都需要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建议加强两地高层的沟通和相互交流,由两地政府牵头或授权,建立具有权威性的统一的一体化的协调机构,负责整个区域的经济活动的重大事宜以及产业布局和发展,制定中长期区域经济发展总体纲要的具体设想与前景规划。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实现广佛两地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和环境资源、环境信息和环境设施共享,真正体现一体化的战略要求。如目前建立统一的一体化协调机构条件暂不成熟,也可先建立一个跨地区的经常性的协商机制,并形成经常性的互动,通过信息共享,加强相互联系。

(四) 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为两地企业提供环保服务。

两地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为两地企业提供环保服务,如对企业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工程或活动提出的意见,为企业进行环境分析、监测、评价和保护等方面提供相关的服务,组织开展环保技术与工程,环境研究与开发,环境培训与教育,环境核算与法律服务、咨询服务,以及其他与环境有关的服务。

(五) 进一步落实和执行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环保目标责任制。

两地政府要根据广佛两地实际,制订出对企业环保的具体考核指标,把企业的排污和排污物的处理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并根据考核结果对企业进行等级评定,实行奖优罚差,对合格的企业进行表扬的同时,在国家税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对不达标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在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六)实行跨地域保护水源

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和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研究报告,实现广佛都市圈水源一体化保护,首要解决的是跨区域水源地的保护问题,广佛两地要尽快出台同城化环境保护条例,以强化区域环境管理。实现广佛都市圈水源一体化保护。设立区域环境保护基金和上下游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用于统筹区域性环境基础设施和经济补偿,以平衡区域发展和减少上游排污对下游的影响,缩小环保限制而带来的上下游发展的差距,实现上下游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