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2016-12-16 23:41:45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080209号

关于加快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提 出 人:陈紫芸

 

 

现代服务业是在工业化比较发达的阶段产生的,具有智力要素密集度高、产出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等特点,是我国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衡量社会经济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200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明确提出:“既要改造和提高传统服务业,又要发展旅游、信息、会计、咨询、法律服务等新兴服务业”。近几年,广东现代服务业快速增长,总体发展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有效促进了广东省产业结构的优化、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中心城市功能的增强。由于现代服务业涉及金融保险业、信息服务业、旅游业、物流业、法律服务业、房地产及社区服务业等新兴服务业,它具有行业多、牵涉面广、专业水平要求高、政策性强的特点,而当前我省在现代服务业发展中仍处于发展阶段,存在产业素质不高、对外辐射能力不强、机制不活和缺乏创新能力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我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法:

一、改革和完善服务业的市场准入制度。

1、积极探索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的领域和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都要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

2、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政府要制定合理的市场主体资质,市场准入条件和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公开透明、管理规范和全行业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对我省现有服务业市场准入的有关政策法规进行清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废除不合理的带歧视性的有关规定,改革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制度,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对具备注册资金、经营场所、人员机构等要素申请设立服务业企业的,工商部门应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核发执照。对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行业、项目外,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工商部门按企业要求予以核定。加强对服务市场的依法监管,整顿规范服务市场秩序,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3、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简化连锁企业证照办理手续。

4、放宽登记冠名条件。如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均可帮助向上申请冠省名等。

二、加强服务业的总体规划和引导,促进现代服务业有序、健康、协调发展。

制定全省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对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业等重点新兴行业要制订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指导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防止盲目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促进现代服务业健康有序和协调发展。

三、实行税费优惠扶持政策,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服务业的发展离不开市场与政府两个方面的作用,市场机制应该在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但从国际经验来看,财政税收政策的设计与实施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服务业的发展,特别是在我国服务业还很不发达的国家尤其需要。建议省财政投资适度向服务业倾斜,并引导其他社会资本投向服务业,充分发挥服务业引导资金的作用,以弥补服务业领域的“市场失灵”。不断完善与服务业发展相关的各项税收政策,改革所得税政策,调整税前可列支范围与标准,进而调整服务业的税收待遇。

四、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增强现代服务业发展后劲。

1、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着力推动重点行业、重大建设项目的发展。各级政府根据发展纲要,安排一定数量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服务业建设项目的贴息贷款和补贴。2007年09月18日,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意见》中计划广东年投2亿元用来发展信息服务业,就是政府为引导和推动服务业的发展采取的重要举措。

2、加强与银行业的协调与沟通,引导银行业在独立审贷基础上,积极向有市场、有效益的服务业项目和企业发放贷款,扶持服务业的发展。

3、大力扶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服务领域。

五、加快技术创新型人才培养,提升现代服务业的整体水平。

在第一、二产业发展中主要的资源就是土地、资金、设备等,而对服务业来说,主要的资源是高素质专业人才,服务业人员素质高低决定了服务水平和质量,具有较高素质和专业水平的专家、学者等各类专业人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建议各级政府要重视和加快技术创新型人才培养,加大科技和教育投入,把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鼓励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技力量进入服务领域或创办服务企业,提高服务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培养和引进服务业所需的各类人才,特别是熟悉WTO规则,通晓国际惯例、擅长国际交往的金融、保险、贸易、中介等专业人才。加强服务业岗位职业培训,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从而加快服务业内部结构和产业层次的升级,重点培育科技含量较高的行业,提高现代服务业的竞争力。

六、建立服务业发展的协调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现代服务业的统筹和指导。

成立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政策研究、协调指导、监督检查有关政策的落实和目标考核等相关工作,制订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通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步调,形成抓好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的合力,并加强责任制考核,各地服务业的发展要有明确的任务和目标,并对地方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实施考核,促进全省现代服务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