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第20080242号
关于加快科技体制和机制创新
健全创新支撑服务体系的建议
提 出 人:潘史扬
创新经济是一种新兴的经济形态,从传统经济到创新经济的转型需要政府的组织行为和政策方式发生相应的转变。创新型科技企业从种子萌发到创新发展的生命周期过程中有不同的需求和特点,这就迫切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建立更完善更贴近企业创新实际需求的创新支撑体系,以适应和满足企业在不同阶段的需求。为此,建议省政府从创新型科技企业的成长规律出发,按创新链的承接关系构建一个结构完整的有广东特色的区域创新支撑体系,为创新型科技企业提供从种子期到成熟期的全过程多样化持续性解决方案。
办 法:
1.加大政府对自主创新的投入力度。
建议制定有关政策,设立创新型企业种子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人才发展基金等专项基金,加大政府对自主创新的投入力度。其中,创新型企业种子基金主要用于对创业期中小企业的研发项目支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用于政府面向私募投资者和创业投资公司对区内科技企业的创业投资按照一定比例跟进投资。同时,积极动员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科技创新,重点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创业投资公司和天使投资人等金融机构,加强对创新型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
2.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构建商业天使投资网络,帮助初创企业与天使投资人的联系和沟通,吸引天使投资人投资高新区企业。设立广东省中小型科技企业担保公司,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信贷担保和贴息优惠。大力发展国家非上市企业股权交易代办系统,以省内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为核心,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进入代办系统。加大对科技企业上市融资的扶持力度,制定全省高科技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发行上市规划,选好重点,积极培育,促进更多创新型企业在国内外上市融资。
3.促进产学研合作。
积极实施部省产学研计划,在加强与广州市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的同时,拓展与国内其他地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引入高等院校的工程研究院、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省、市各类科研机构,鼓励这些地区的高校在高新区设立研发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4.鼓励引进、培养和造就创新人才。
将引进项目与引进人才相结合,以项目引进带动人才的引进。利用创业人才发展基金对每年在重点产业领域引进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带头人,并对项目带头人主持的研发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制定创新型企业家培训计划,定期对中小科技企业创业者进行培训,提高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5.加快知识产业与标准创造。
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与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战略咨询、产权评估、代理代办、投诉受理、宣传培训、法律援助等服务。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大力实施标准战略,结合国家重大技术标准专项的实施,资助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有效应对国际竞争中的技术壁垒。
6.加强创新国际合作。
充分发挥广东省作为对外开放前沿、毗邻港澳的优势,加强与国际创新机构、国际先进科技园区、知名大学、跨国公司等的合作与交流,拓宽视野,广泛开展国际技术合作。鼓励企业“走出去”,在最接近技术源头的海外城市建立研发机构,对其开展的符合产业政策技术研发给予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