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建议

2016-12-16 23:41:45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080282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建议

 

提 出 人:潘华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的贫一项重大举措,对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起到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已基本进入规范化管理,农民健康得到基本保障.参合农民实实在在 得到受益.08年全省参合人数达4807万人,参合率占全省农村户籍人口的94.8%.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这是党十七大会议所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体现,为更好地推进新农合制度,加强新农合的规范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一、    建议省政府对农民参加新农合补助资金加大投入.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建议08年省政府在原来的35元∕人补助基础上增加20元∕人补助.使08年农民参保资金达到80元∕人﹙省补助55元∕人,市、县补助15元∕人,农民缴纳10元∕人﹚的标准.09年省财政在55元的基础上增加20元∕人补助,使09年农民参保资金达到100元∕人的标准,从而达到中央的要求,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农民医保水平,使农民受益.

二、    为加强新农合规范化管理,建议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或“由卫生行政部门内设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配备相应编制人员,确保该项工作健康发展.因为新型合作医疗在近几年的发展很顺利,发展势头好.政府应该将新农合制度更加完善,操作更加顺利便于农民报销.

三、    新农合日常工作中,宣传发动、资料、证件印刷,日常办公﹙下乡督查﹚、信息化管理维护等费用必须给于保障.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建议省财政安排一定合作医疗工作经费到基层,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