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妇幼保健机构改革与发展的若干建议

2016-12-16 23:41:43 来源:广东政协网

2、提案第20100079号

案    由:关于我省妇幼保健机构改革与发展的若干建议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随着医改的进展, 妇幼保健机构的发展模式与发展方向问题突显。

一、妇幼保健机构发展现状

妇幼保健机构为妇女儿童提供多种保健服务,各级妇幼保健服务基本上能够体现妇幼卫生的优先领域,围绕降低孕产妇、儿童死亡率,提高人口素质的工作目标开展工作。

妇幼保健机构发展的探索目前有四种模式,我省21个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中有18个是独立的提供保健与临床服务的妇幼保健院,有2个是综合医院性质的妇幼保健机构,有1个是仅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妇幼保健机构;妇女保健群体工作中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0%的占73%,妇女病普查率达80%的占5%,达50%的占65%。110个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中,有11个没有住院业务,占10%;妇女保健群体工作中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0%的占81%,妇女病普查率达80%的占14%,达50%的占37%。地市级和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机构效率为70%,主要为保健与临床结合较好妇幼保健院。

自2005年以来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监测的数据显示,广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整体上在资源、服务与运营情况等方面均呈现良好的上升趋势。各级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数量质量和结构、保健人员数量、固定资产、万元设备数、实有床位数、年门诊诊疗人次、出院人数、财政补助收入、业务收入、对群体保健工作的投入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二、妇幼保健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人员编制不足且逐年加剧: 2007年度各级机构人员编制依然不足,现有人员编制与在职职工人数比较,平均省级缺乏编制45.2人,市级36.1人,县级13.2人。各级机构均有近一半以上的机构存在编制不足情况。我省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卫技人员比例低于80%的占19%,汕尾市妇幼保健院的比例最低为60%;实用床位与编制床位比:低于1的占45%。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卫技人员比例低于80%的占37%;实用床位与编制床位比低于1的占19%。由于编制的限制,一方面,专业人才引进困难,专业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另—方面,聘用人员数量增多,人员流动性强,工作延续性和工作质量受到影响。

妇幼保健机构基础建设缺乏规范  由于缺乏国家妇幼保健机构相关的建设标准,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受到影响。各地妇幼保健机构临床和保健服务规模,人员、房屋、设备配置差异巨大。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妇幼保健机构履行职能必备的人员、房屋、设备得不到保障。我省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均业务用房面积低于标准50%的占62%,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均业务用房面积低于标准50%的占65%。

妇幼保健机构必备的保健设备匮乏,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尤其突出。我省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10万设备的台数仅3个机构超过100台(珠海、深圳和中山);肇庆第二人民医院38台,排在第7位;汕尾市妇幼为0。 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10万元以上设备的台数仅17个机构超过100台,占15%。人员、基础设备的缺乏势必会影响到妇幼保健机构职能的履行及其服务质量。

政府投入依然不足,妇幼群体保健工作受到影响  2007年度政府对妇幼卫生的投入虽有增长但依然不足。与2006年度相比,2007年度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财政补助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妇幼卫生事业费仅占卫生事业费的4.3%,对妇幼保健机构财政补助占妇幼卫生事业费的36.4%。妇幼保健的人员经费支出仍然超出财政补助101.5%。我省情况类似。财政补助尚不足以支付人员经费支出,妇幼保健机构需要靠院内的保健医疗服务增加业务收入来弥补经费的不足,不得不注重医疗服务收费,出现“重临床、轻保健、重有偿、轻无偿”,的局面,导致妇幼保健日益弱化,部分妇幼保健机构的公共职能丧失,妇女儿童基本保健服务无法保障势必会影响到妇幼保健机构对群体保健工作的投入和群体保健工作质量。

不同级别、地区、隶属关系、设置模式妇幼保健机构发展存在明显差距  不论是资源、运营还是服务能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均处于明显的劣势。而县级机构是妇幼卫生政策、措施的主要实施者,县级机构的能力建设对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理应受到重视。

妇幼保健机构的发展还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大经济条件好的珠三角地区(如深圳、珠海、广州州)由于政府重视投入大,妇幼保健机构发展明显优于经济条件差的地区(东西两翼、山区)。表明政府应重点支持我省经济条件差的地区妇幼保健机构,促进了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的发展。

不同隶属关系机构的发展存在明显差异。省级、地市和县级以独立临床和保健相结合的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为好,而以隶属于单纯保健所、合并与综合医院的妇幼保健机构为最差。各级提供住院服务的机构发展能力均好于未提供住院服务的机构。

三、建议

坚持政府主导,保证对妇幼卫生事业的投入  必须加强政府在妇幼卫生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将妇幼卫生工作作为政府职责,将围绕“一法两纲”所涉及的有关妇女儿童生存与健康相关指标纳入对当地政府工作计划和当地社会经济综合发展考核指标当中。要彻底改变政府对妇幼卫生投入严重不足的状态,必须建立制度化、递增式的妇幼卫生经费投入机制,由政府对基本妇幼保健服务实行专项投入,保证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甚至超前。

加强群体保健工作,履行公共卫生职能  保证对妇幼保健公共卫生的投入,明确妇幼保健机构功能定位,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对辖区开展妇幼保健相关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质量控制,行使妇幼保健机构对辖区妇幼保健服务的管理职能。加强上下级妇幼保健机构之间以及妇幼保健机构对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督导和人员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业务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辖区整体妇幼保健服务水平。

重新制定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标准  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明确规定新形势下妇幼保健机构基本职能任务,根据社会对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所需人力进行测算,重新制定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

重新制定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  根据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职能任务,明确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必须开展的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制定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科室设置,基础设施的建设,必备设备配置等系列标准,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建设,提高其综合服务能力。同时,妇幼保健机构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保健服务,在机构建设标准上应与医疗机构有所区别,应突出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相关的设备、设施的建设。

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内部管理,探索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评估

通过研究,制定一系列妇幼保健机构内部服务和管理相关标准和规范,逐步规范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和管理。如制定:妇幼保健机构人员准入标准、岗位职责;必备的行政和业务管理制度;基本服务内容与服务模式;妇幼保健机构内部要进行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竞争和激励机制,实行目标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按照工作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专业人员聘用制度,严格岗位管理,实行绩效考核,促进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和可持续性发展。

制定“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妇幼保健机构保健医疗服务的质量考核评估标准”,“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妇幼保健机构资源与服务的监测,定期开展对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和服务质量和绩效考核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对妇幼保健机构投入的依据,保证妇幼保健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能。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