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议

2016-12-16 23:41:42 来源:广东政协网

1、提案第20100187

    由: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议

提 出 人:民盟广东省委会(1)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容:

从2009年开始,广东省大学生将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体系。这对于解决大学生“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省就读的各类大中专(中职、中技)学生共有280万人。按属地原则,大学生将参加全省各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然而由于各地的缴费和补贴标准、医疗保障待遇有较大差异,学校组织学生参保还存在很多问题,在各地的政策或具体实施方案中仍有诸多不足之处:

1、各地医疗保险政策差异较大。各地医疗保险的缴费及待遇差异明显。据报导,佛山市学生的缴费是225/年,比广州市贵出145元,学生不愿意参保,某高校学生13000多人,仅有97人参保。其他各地市的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

2、政府补贴标准不一致,财政补贴来源有待明确。大学生医保按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当地财政进行补贴。但广东省各地政府财政能力不同,因而对医保补贴差异较大,如广州市补贴为100/人,个人缴费为80元。而珠海市则个人缴费125元,政府对大学生参保不补贴。

另外,部属院校的医疗拨款标准为60/人,而省及广州市财政补贴为100/人,因此部属院校学生参保补贴有40元的缺口。

3、门诊和住院医疗保障水平设计不合理。以广州市学生医疗保障为例,医保部门按每人40/年标准支付给学校医院门诊,要求给学生门诊报销的比例不低于90%。但多数学校医院门诊成本远超40元,无法提供正常服务,造成运作上的困难。据中山大学等学校统计,学生门诊及体检费用超过100/年。

住院医疗保障方面,虽然报销限额提高了,但从报销的起付线及自付比例综合来看,个人自费负担增加,保障程度要低于原学生商业医保,而缴费远高于原保险。

4、学生大病、突发重病保障不足,补充医保及医疗救助等体制有待完善。当前,住院医疗的个人自付费用以及其他自费药品和检查支出偏高,对贫困学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而且由于大部分市县的居民医疗保险只提供基本医疗保障,住院医疗封顶线低,保障不足。部分学生无力承担重大疾病的高昂医疗费用,因病导致家庭致贫、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重病学生需要发动师生捐款,学生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缺位。

5、仍存在一些学生就诊难的问题。一些高校由于学校规模小而没有符合医保定点要求的校医院,或由于当地条件所限而只有一所医院挂钩就诊,造成就医不方便,得不到合理的医疗保障。此外加入居民医保后,有些地方对异地就医规定过严,报销比例低,对学生影响大。

    法:

对于上述问题,建议政府进一步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制省内高校及中等职业院校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并在体制、投入及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学生医保工作:

1、各级财政补贴要足额到位,逐步统一大学生医保的缴费和待遇水平。各地大学生负担能力相似,医保的缴费水平和待遇应该逐步统一,以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医疗服务为目标。此外,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补助,应按照我省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对中央部属院校的医保补助40元缺口应当由省财政协助解决。

2、合理分配医保基金,门诊和住院保障兼顾。针对大学生群体的患病率(特别是重大疾病)较低、平均住院医疗费用较少的特点,建议较多安排资金用于保障门诊支出。应当把门诊资金提高到60元以上,对学生住院报销比例也有提高的空间。同时,学习国外的医疗保障做法,对大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或专项的健康检查。

3、完善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障,设立大病救助基金。为解决大学生因大病导致家庭致贫、返贫的问题,应当将学生群体也纳入当地医疗救助体系中。同时,考虑多元化的医疗需求,让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或社会补充医疗保险。完善突发的大病重病医疗保障,建议以学校为单位设立大病医疗救助基金,采取学校出一部分,学生出一部分进行筹集资金,还可以进行社会慈善募捐。

4、统筹安排医疗资源,加强对医保定点医院的管理和投入。

为解决很多分散的小规模学校和分校区的学生的“看病难”问题,各级政府应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如开办社区门诊进学校,方便学生就诊。同时,增加对高校校医院的投入,提高医疗水平,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对于已实行医疗社会化的学校,建议由政府医保部门统一安排和管理学生就诊医院。对由校医院承担学生医疗的学校,也应逐步过渡到医保部门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