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案第20100190号
案 由:关于珠三角地区城市森林建设的建议
提 出 人:民盟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优化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构筑以珠江水系、沿海重要绿化带和北部连绵山体为主要框架的区域生态安全体系。改革开放30多年来,珠江三角洲地区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却面临着水污染、空气污染、酸雨、城市热岛、水土流失等一系列生态问题。城市森林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健全的现代化城市生态系统的基础。实施城市森林体系建设,维持城市生态系统中的物质流和能量流的正常循环,从根本上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珠三角地区内各市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开展城市森林建设工作,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等活动为载体,取得了显著成绩,区内9个城市全部是 “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旅游优秀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广州还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的称号,深圳和东莞获得了“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荣誉,深圳、珠海、中山、惠州4市获得“全国造林绿化十佳城市”称号,深圳、广州成为“国际花园城市”,佛山和珠海获得联合国改善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山获得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广州荣获全球最高人居环境奖“迪拜奖”,人居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然而,目前区内城市森林体系建设仍存在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1、用地矛盾突出,城市森林建设用地逐年减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郊森林被严重蚕食,林地面积逐年减少,2003-2007年间仅广州就减少了
2、自然生态系统破碎化现象仍相当严重。伴随城镇建设的发展,特别是各种交通道路的建设,造成许多大型生态绿地被强烈切割,生态绿地整体形态日趋分散、破碎。有些道路规划建设时过于随意地通过生态敏感区(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给生物多样性、城市景观、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带来很大的压力。
3、生态公益林布局不尽合理,生态补偿偏低。部分生态区位重要及生态敏感性较高的森林还未划入生态公益林进行建设与管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仍然偏低,市、县、区配套资金难以落实。
4、多头管理,协调性不够。缺乏科学统一的建设规划,农、林、水、园林、城建、环保、交通、国土资源等部门间对城市森林建设出现多头管理、重复建设等,过于重视视觉效果,大量使用外来种、草灌型种,而对乡土乔木树种的引用不够重视。同时,“今天种明天挖”现象随时、随地可见,既不利于构成稳定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又给公共财政造成极大浪费。
办 法:
1、科学规划,实施城市森林建设一体化战略。根据城市生态安全的需要,整合整个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资源,科学规划,明确城市森林建设用地红线,实施城市森林建设一体化战略。通过凝聚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合力,统筹区域自然生态系统,实现区域生态建设整体联结和共建共享,促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提升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
2、强化林业行政管理机构及其职能。在珠三角城市森林建设中,林业部门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应理顺和稳定各级林业行政管理机构的管理体制,强化其在城市森林建设、资源保护与监测管理、执法、技术推广与应用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同时应充分发挥挂靠在林业部门的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动员义务植树、森林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及监督检查街道、城镇、公路、水利、铁路等部门的造林绿化、城乡绿化工作。各市应象广州市那样,将林业、城市绿化、公园管理、城市园林建设等职能进行整合,组成林业和园林局,通过与周边城市的亲密对接,将不断提升城市森林体系的建设水平。
3、打造珠三角森林城市群。积极实施“森林围城、森林进城”战略,以建设森林城市、建设绿色家园为抓手,统筹安排,与城市园林、城市水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互协调,融为一体,实现林园相映、林水相依、林路相联。逐步打破城市绿化与城市林业 “条块分割”的局面,不同城市间绿化相互衔接,均衡发展,整体推进。以广州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榜样,实现“城在林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生态良好、人居和谐、生态文明”的珠三角森林城市群。
4、实施森林全公益化策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态公益林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目前,区内有许多市包括深圳、东莞、中山、广州、佛山等在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的基础上划定了地方生态公益林,由地方财政给予补偿,其中深圳、东莞等市实行了森林全公益化,然而这些“公益林”大部分仍没有界定和确权,如森林档案数据显示,深圳的生态公益林比例仍仅为61%,东莞市仅为41%。随着珠三角地区城市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区域内商品林建设将进一步弱化,然而,惠州、江门、肇庆等市仍有较大面积的商品林,特别是桉树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基地,这些商品林基地,有相当大部分属于区内的水源地,加上由于树种单调,人为干扰(采伐、更新)极大,难于发挥本应是地带性森林群落具有的强大生态功能,必须通过政策引导,加大生态公益林补偿力度,及时调整区域林种、树种结构,使生态公益林比例以及林分质量得到较大的提高。应首先在条件较为成熟的核心区的广州、佛山、深圳、东莞、珠海、中山等六市的森林实施全公益化,以确保区域城市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