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我省退休职工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的建议

2016-12-16 23:41:42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00220

案由:关于取消我省退休职工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的建议

提出人:广东省工商联(1)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关于取消我省退休职工过渡性

基本医疗保险金的建议

背景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构成社会福利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补充医疗资金,解决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经济来源,我省在2001年开始允许各地征收退休职工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从2001年至今,征收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已近9个年头。客观来说,这项制度为筹措医疗资金,扩大参保人数和范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发挥了很大作用,是国家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从由以企业为主向以社会为主转变的一项重要过渡安排。

但是,时至今日,这项“过渡性”制度安排却没有任何结束迹象。从各地实践看,由于制度设置的缺陷和不明确,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降低了退休职工、尤其是低收入退休人群的实际收入增长,加重原所属企业负担,人为扩大贫富差距。在理论上,向退休职工再征收医疗社会保险金,也不符合社会保险的设立初衷和运作原理。

存在问题

1.“过渡性”安排未明确制度生效期限。2001年《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1222)明确,将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征缴“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既然该项政策属于“过渡性”,距离现在执行的时间已有相当长时间,应该明确取消,定下生效的最终时限,而不能成为一种常规性的长期制度设置。

2.征收退休职工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不符合社会保险的运作原理。医疗保险设置的运作原理是通过国家实施强制,由年轻人群保障老年人群,主要资金来源人群与主要资金使用人群分属不同年龄层。我国60岁以上退休人员为国家和社会做出巨大贡献和牺牲,他们当年承受的低工资水平与未来年老时医疗和养老福利预期是密不可分的,这部分群体现在的医疗支出应该由年轻一代、社会、甚至是国家财政分担。现在仍然向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老年人群征收费用,不符合社会保险的设立初衷和运作原理。

3.征收退休职工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是一项带歧视性、矛盾的政策。按照现有的基本医疗社会保险制度,从领取养老金第一个月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内容,但随后又出台了要退休职工征缴过渡性医疗保险金的文件。这两者明显矛盾和歧视。目前,一部分退休人员凭医保卡看病就诊并没有全额报销,报销有限额,又设定起付标准,个人还需要自负相当大的比例。更需要社会关注的是,相当一部分早期退休、原属企业又破产、改制的老年人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他们每月需要缴纳大病救助金,而只能享受报销一定比例的重大疾病住院费用。征缴“过渡性基本医疗金”,意味着在医疗保障水平有限的情况下,加重已经退出劳动力市场、单靠养老金生活、没有任何企业依托的老年人群负担。

4.征收的标准侵蚀了退休人员的收入增长。为体现国家对老年人生活的关怀,我省每年都会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但是,按照现有的政策,“过渡性医疗保险金”缴费核定基数以本地区上年底在职职工单位月平均工资计算。近年来,我国职工单位月平均工资年年大幅增长,多数地区200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较2007年增长10%,意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年增长比例要高于原属破产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工资增长比例。原属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每月增长的退休金,很大部分要用来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的增加部分。实际上没有完全得到养老金增长的实惠。没有体现出国家对年龄不断增长的老者、弱者照顾关怀的政策宗旨。

5.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也扭曲了劳动力市场。对于一些原单位已经破产或转制的企业,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全由个人缴费。对于企业仍然存在的,职工退休后则仍要由企业每年按人数负担定额费用。这不利于鼓励企业招聘年龄较大的员工,增加了年纪轻时是国家主人作贡献,年纪大时又为改革付出下岗牺牲的“4050”人群再就业难度。

 

办法:

 

建议

综上所述,建议逐步取消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在考虑地方财力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取消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与当地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的作法,降低缴费比例。体现政府对原属企业已经破产、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老年人群的关怀。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

二、各地应明确缴费的年限,缩短缴费年限,规定缴费一定时限(建议年限为五年)后不用再缴费。加强收费台帐制度,保证每位缴费人员都有明确缴费记帐本。

三、社会医疗保险资金充足的地区,应考虑尽快取消该项费用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