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类案号:提案第20100234号
案由:关于促进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提高我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议
提出人:徐远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目前我省正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三促进一保持”,促进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更为迫切。自主创新是我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核心推动力, 企业是自主创新中最重要的主角。从世界工业化历史进程看,正是由于一大批企业在市场竞争的驱动下,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活动,成长为创新型企业,促使科技进步成为经济发展的内生要素,从而改变了经济增长方式。建设创新型企业,既需要广大企业的积极努力,同时也需要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在各种创新要素中,创新型人才是关键性的因素,人才要素是企业实现创新发展的根本所在,是获取竞争优势最宝贵的战略资源。近些年,广东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自主研发能力不强,特别是创新人才资源紧缺的问题依然很突出。长期以来,我省自主创新人才总量和密度不足,严重影响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报告分析,每万名劳动力中从事科技活动人数,发达国家的水平达到120人以上,我省仅是35人,而同期北京为229人、上海104人、天津87人、浙江58人、江苏53人,均高于我省。 特别是广东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强度低于国内平均水平,与先进的兄弟省份仍有较大差距,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研发的只占4.8%,远低于江苏的7%,也低于全国的6.2%,企业研发活动不足就直接制约了人才创新活力。最近两年,我省创新人才工作不断加大了力度,但在激烈的竞争中,人才密度低、高层次人才不足的状况并未根本改变。因此,引导和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是提高我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最为重要的关键环节。
为此,提出四方面的建议:
办法:
一、建议我省制定扶助高新技术企业的配套政策,以政策强化企业的孵化功能和开发水平,促使企业积极集聚创新人才。
2008年4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新制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原有的高新技术企业全部需要重新认定。新办法的实施,意味着对原有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洗牌,使企业面临新一轮的挑战。我省以前有不少的高新企业集中在传统产业,按新规定可能有不少企业无法达标。随着新所得税法的实行,一般企业原有大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均已取消,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则进一步扩大到在全国范围内适用,企业所得税由25%减少为按15%征收。因此,许多企业都争相把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作为发展的新战略。新办法侧重于要求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投入在企业销售方面有一定的比重,企业所从事的行业必须是规定的八大技术领域;在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能力、企业成长性等方面的指标加权计分须达70分以上;并对近三年的研发投入有硬性规定。新办法的出台,明显调动企业自主研发的积极性,强化了企业集聚创新人才要素的主动性。
建议我省科技厅和相关部门应把握时机,根据新办法制定我省相应的配套政策,如:对认定过程中的企业实行“先免后征”;对有创新活力和市场前景、暂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政府适当给予财政补贴扶持成长;在省内恢复企业新产品认定三年免税的政策;给予初创科技型企业三年孵化器的支持力度等等。主动将新的认定办法作为杠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达标和通过认定,并采取积极措施,强化企业孵化功能和开发水平,扶持有潜力的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建议每年高校寒暑假期间开展“企业科技月”活动,在产学研结合中实施研培并举,营造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的有利机制和环境。
最近四年,广东开展“两部一省”产学研合作,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对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很有实效。为进一步推进产学研的有机结合和互补互促,建议我省在每年寒暑假设立“企业科技月”,引导更多高校师生深入企业。组织企业与高校开展人才交流与合作活动,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合作理念,引进创新型紧缺型人才,使企业人才资源进一步得到充实和加强。积极推进企业、大学、科研机构间的人才交流和互动,支持科学家和企业家“联姻”紧密合作搞研发,充分发挥各创新要素的作用,让企业从研发的后台进到前台,使科技开发和市场需求更加贴近,促进产学研持续有效的结合。
在产学研结合中要特别注重研培并举。各级政府要完善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合作培养企业创新人才队伍的共建机制,鼓励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共同培养企业所需要的各类创新人才;促进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积极开展和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开展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促进企业加强职工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技术素养和能力;建立有利于科技人才在企业成长和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管理模式,引导和支持企业形成尊重人才、崇尚创新、宽容失误、和谐奋进的创新文化,大力推行以人才为本的创新管理,形成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建议省政府加强高校工科专业的规划和建设,优化高校专业结构强化创新能力,适应企业创新需求输送高质量人才。
我省高校近几年积极开展教育体制的改革创新,大学生数量规模有了很大发展。目前较突出的问题是,不少高校在办学中追求“投入少,招生多”,由于文科类专业办学成本低,近十年来绝大多数高校增设和扩招的学科集中在外语、经济管理、旅游、会计等文科专业,而实践性、实验性强的工科专业偏少,难以适应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迫切需要。目前我省高等教育的招生规模和结构不协调,工科招生规模偏小,专业结构也不合理,传统行业偏多,新兴行业偏少,建议省政府加强我省工科专业的建设,扩大工科类本科生的比例,力求达到全国的平均水平。从长远看,进一步重视工科教育,提高工程师的地位,是提高企业创新人才聚集度的根本保证。
与此同等重要的是,要从培养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出发,大力抓好研究生教育。要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创新培养体系,促进研究生培养与科技创新的有机结合,加强研究生培养的产学研结合;鼓励和支持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培养体制、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学位论文标准、管理与运行机制等方面加强创新研究;重点支持发展潜力大、与广东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密切相关的重点学科,引导和带动广东高校学科建设水平的提高。同时,为了提高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各地区各部门也要把职业教育、高等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放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建议教育部门专门开展“适应企业技术创新人才需求”的调研,统筹规划优化高校专业结构,强化创新能力,为企业输送创新型人才。
四、建议政府在招才引智中着重吸引海外研发机构的集聚,推进企业和港澳台人才便捷交流,构建企业高效引才机制。
针对我省创新人才供给目前仍处在较为“弱势”的情况下,必须充分利用毗邻港澳台的有利地域优势,为企业创造出人才资源集聚的开放优势。港澳台在创新人才集聚方面,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一是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市场机制完善;二是更易受惠于发达国家先进技术和先进产业的溢出效应;三是拥有许多来自国外著名大学和名牌研究机构的专家。因此,我省政府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促进企业和港澳台的创新人才更密切合作,为创新型人才的往来和交流提供更便捷的配套服务,提高创新人才资源的区域配置效率。
建议各地政府在招才引智中,要下大力气吸引海外研发机构的区域集聚,为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提供协作平台,同时,我省要进一步发挥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深圳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在引进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中的重要作用,为企业构建高效引才机制,搭建从发达国家和地区引进科技领军人才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