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三角水资源一体化管理的建议

2016-12-16 23:41:41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00235

案由:关于珠三角水资源一体化管理的建议

提出人: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1)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水资源具有必需性、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等特点,它既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命之源,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是一个地区稳定发展和不断进步的保障。

    20年来,随着工业化及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珠三角地区河道外用水量剧增,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量已接近其可利用量的极限——2008年,珠三角年供水量253.74亿m3,占当年水资源总量的35.6%,大大超过了国际上湿润地区河道外用水的适宜比例25%。这不仅造成地区间用水竞争矛盾日益恶化,还导致珠三角下游河床继续下切,咸潮加大,水污染物在潮流的顶托作用下排泄不畅,形成污水倒灌,严重破坏水质与环境,另外,随着河道外用水的增长,与之相应的入河排污量也迅速增加,超出河道纳污能力,影响了供水水质。总之,水质性缺水已成为珠三角地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而究其根源,这同该地区水管秩序的混乱不无关系,包括:

    一、水资源保护工作欠统筹

    根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三定”方案等法律规章,污水管网、污水处理、排污许可、入河排污口监管分属不同部门管理,但这些部门之间却缺乏相应的联合管理机制。另外,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水资源保护规划,环境主管部门有治污规划,跨界河流更是兼有不同部门、不同区域的相关规划,但还是缺乏切实可行的部门联动和流域统筹机制。

    二、取水户管理欠规范

    《水法》明确规定,水资源管理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国务院460号令和《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也都明确了水资源费征收和对取水户的日常管理要求,但是,管理机制和管理手段的不到位,使取水户的日常监管尚处于不规范状态。我省目前取水许可审批发证单位主要有珠江水利委员会(代表水利部)、省厅、地市水利(务)局和县(区)水利(务)局等四个层次,而对取水户的日常监管却主要集中在地市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由于缺乏明确的分级管理统一规范,各地市对取水户监管力度不一,监管过程随意性比较大,取水户取水量基本上靠取水户自己报送。

    三、大型供水水库供水发电关系欠协调

    东江流域内新丰江、枫树坝和白盆珠三大水库在水资源调配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根据东江局0809年度枯水期水量调度监测数据,三大水库日平均下泄流量占到博罗站日平均流量的71.2%,可见,三大水库调度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东江流域水资源调配的好坏。然而,隶属于电力部门的两座大型水库仍以电调为主,常出现水库下泄流量大幅度偏离控制目标值,不利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配。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明确要求“加强珠江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实施西江上游骨干水库和东江三大水库的联合调度,保障珠江三角洲及港澳地区的供水安全”。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建议:

    一、对珠三角水资源与水环境实行一体化管理

    首先,应按照《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做好水功能区保护规划,明确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要求珠三角各城市对自己境内的水环境和水资源做到“扫好门前雪”,不要指望先污染后调水;其次,建议推行东江分水方案模式,尽快先组织开展相关的水资源科学研究,计算出西江、北江流域的水资源可利用量,然后在省内以流域为单元进行水资源区域分配,划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总体红线,明确各相关地市用水红线。并由省各流域管理局贯切落实分水方案要求,指导流域各地市做好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做好取水户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用水红线控制用水总量。

    二、加强珠江流域水资源调蓄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流域水资源的承载能力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水利建设,珠江流域水资源调蓄能力已经有了很大提高,如按传统思路,继续提高调蓄能力的潜力非常有限,必须创新思路,改变水资源利用模式。西江流域,除了在广西建设大藤峡水利枢纽拦蓄雨洪资源(可储备约7亿m3水资源)外,可考虑在肇庆羚羊峡建设一大型水利枢纽,并在其下游珠海的磨刀门建一水闸,洪水期开闸泄洪,平时则关闸蓄水,使西江干流水道的水位提高到海拔1.0以上,让羚羊峡水利枢纽之下到磨刀门水闸之间的西江干流水道变成一个与珠三角河网连通的淡水湖,蓄积来自西江的淡水。该段河道总面积约200km2,水位提高1m可以增加淡水库容2亿m3,相当于一个大型的海湾水库,这样可以大大提高西江水资源的可利用率,改善整个珠江三角洲河网地区的水文环境,不仅可以满足广州、佛山和深圳等城市未来取水的需求,而且能使澳门和珠海的饮用水不再受到咸潮的威胁。北江流域,除了在四会市的绥江河口建设水利枢纽工程蓄水调洪外,还可考虑在上游连江(又称小北江)的支流青莲水的峡谷地段修筑一条大坝,建成一个渗漏水库,不仅可削减北江的洪峰流量,而且可以提高水库周围区域地下水位,改善粤北石灰岩区的生态环境,同时将大量水资源储存于地下,有效减少水分的蒸发,缓慢流出的地下水可以增加北江在枯水期的流量。

    三、成立珠三角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对珠江三角洲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实行一体化管理,统一规划,科学调度,合理分配,有偿使用

    可以以地级市为取水单位,由珠三角水资源管理委员会根据各地级市每年的实际取水总量向各市财政按1/m3的价格征收水资源使用费(按2008年总供水量253.74亿m3计算,1年可以收到253.74亿元水资源使用费),再向那些提供了合格饮用水源的地级市财政按实际取水量返还1/m3的水资源贡献费,多余的资金(来自过境水资源的贡献)由珠三角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用作水资源开发和水环境保护工程的投资以及日常管理开支。这种经济手段,能有效抑制某些城市污染了本地水源后又到外地调水的那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促使其做好节水规划,明确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从而达到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的。

    四、加强立法,保障水资源统一管理

    《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于2008926广东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911日起施行。省人民政府加强水资源管理的决心已通立法手段充分体现。由于珠江三角洲地区跨西江、北江、东江三个流域,且流域间水资源量差异较大,建议省人民政府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方面的立法,以指导跨流域调水、流域间水资源协调等方面的水资源开发利用问题。

    五、加快建设全省水资源信息系统

    水资源信息系统是高效的水资源监控系统,是现代水资源管理的必备手段。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科学管理,必然需要有效、高效的水资源监控系统辅助,以实时了解、掌握水资源动态及相关涉水工程运行情况,并同有关单位共享信息。国家已经出台了《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项目建议书》以指导各省进行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建议省人民政府加快全省水资源信息系统的建设。

    六、一点应急建议

    可考虑在磨刀门水道珠海平岗泵站附近选择合适的断面用高强度防渗土工膜(以塑料薄膜作为防渗基材,与无纺布复合而成的土工防渗材料)设置一道临时的浮标动态隔水屏障,将来自上游的淡水与来自下游的海水隔开,阻止海水与淡水的混合,这样在隔水屏障以上的西江干流河段就成为一个临时的海湾水库(准确地说应该叫河道水库),在土工膜的有效使用寿命期间,珠海平岗泵站以上的取水口随时都能够抽提淡水,可以确保珠三角安全度过旱季的水资源危机。在来年汛期到来前再拆除这道土工膜隔水屏障,不会影响河道行洪。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