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类案号:提案第20100242号
案由:关于加强环保状况监测加大环保案件惩处力度的建议
提出人:程仰贤(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环境保护问题是个世界性问题,其重要性已得到全世界的共识,我国社会各界对此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和提高。但是,引用两个惯用语,我国环境污染情况“依然严峻”,治理情况“不容乐观”。从许多有关环境污染的报道看,有时候甚至令人有一种中华民族是否正在慢性自杀的疑问。污染情况“依然严峻”,治理情况“不容乐观”的原因,已有太多文章分析,在此无须叙述,只是提出几个建议。
办法:
一、各级环保机构按照分管范围科学合理设立环境状况监测点,监测点的选择应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二、应该每年对监测数据一年内的变化情况和近五年的变化情况在环保局网站和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告,以扩大监督范围,因为主流媒体的受众还是要比环保局网站的多。内容上不仅要有大气质量和河水水质,还应有主要粮食、蔬菜产地的土壤和珠江口及沿海水产地水质的监测数据。数据以易于明白的图表表示。
三、加强对污染大户的监测,在主流媒体公布污染情况排前若干名污染大户及其经营者名单,每年公布其改善情况,直到达标为止。
四、加大处理环境污染案件力度,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应确立重罚优先原则。即若案件情节能同时与《环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两种以上的法律条款相符,应优先适用处罚最重的法律。如对警告、处罚无效,经过医疗机构认定其污染是造成一定数量人群患上恶性疾病主要原因的企业,应以故意伤害罪判处。
五、一些地方环保局网站内容贫乏苍白,甚至有标题无内容。各级环保局应加强其网站建设,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实时信息。
六、为了加大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环保法不应只停留在警告、罚款、拆除设备上,应增加行政拘留的处罚,对那些毫无社会责任感的污染单位,应加大处罚力度。建议省人大、政协组织人力研究对国家环保法的修改,向全国人大提出修改意见。毕竟环保法是20年前制定,这20年环保形势已发生巨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