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类案号:提案第20100250号
案由:关于制定广东省“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的建议
提出人:叶小舟(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1997年3月,出席全国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科技和科协组联席会议的科学家提出了制定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的建议,随后国家科技领导小组制定了加强面向国家需求的基础研究工作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并由科技部组织实施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亦称973计划)。
973计划旨在加强对于国家重大需求的分析和战略研究,围绕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自然资源及其有效利用、生态、环境与社会协调发展、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需求,面向未来,面向科学前沿,开展重大关键科学问题的研究。制定和实施973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基础研究和科技工作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实现21世纪中叶我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迎接新世纪挑战的重要举措。
973计划自1998年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大批科研成就。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材料方面解决一些瓶颈性关键科学问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在材料科学自身发展的科学基础研究中做出原创性成果,在国际材料领域的更多方面占有一席之地;在重要蛋白质结构解析和功能研究,人类肝脏蛋白质组研究,重要生物功能蛋白质表达与调控的分子机制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973计划培养和凝聚了一批基础研究优秀团队,探索建立了科学的管理机制,产生了大批原始性创新成果,显著提升了我国基础研究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
973计划的实施,调动了基础研究领域的科学家服务于国家目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强强联合,实现了优势集成,解决了大批关键科学问题,充分体现了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同时,973计划在凝聚培养优秀中青年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造就基础研究骨干团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973计划还凝聚了大批海外归国的优秀研究人员,大大提升了973计划的研究水平。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完善,973计划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的重大基础研究计划组织实施和管理模式。
从1998年国家科技部组织实施973计划开始,到2008年9年间,广东获973计划项目共11项。2009年广东取得历史性重大突破,获得11项国家973计划。目前广东共有国家973计划项目22项,高校占20项,高校项目数量仅次于北京、上海两地高校,排名从以往的十名以后跃居全国第三,显示出高校在广东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方面的绝对主力军地位。
汪洋书记在中共广东省委十届六次全会上要求,把自主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核心推动力。要将创新的关键领域和关键技术作为自主创新的主战场,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自主创新主角的作用,加快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较快的提升。国务院颁布的《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明确指出珠三角地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完善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率先建成全国创新型区域,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全面提升国际竞争力” ,特别强调“推进核心技术的创新和转化”“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构建开放型的区域创新体系”“深化国家与地方创新联动机制”,广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关键可理解为以企业为中心的纵向与横向合作的核心技术创新。
近年来,广东无论是高新技术产业规模还是科技创新的总体投入和成效在国内均已名列前茅,与国际发达地区的差距也进一步缩短。科技创新核心技术、关键技术与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密不可分,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是科技创新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基石,基于目前广东科技进步水平已达到的高度,主要依赖国内外其它地区的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成果发展科技创新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难度将进一步加大,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共性技术项目取得规模性重大突破的难度也将进一步加大。要想本地区在科技创新方面实现更大的跨越,以企业为中心的纵向与横向合作的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规模化突破显得犹为重要。建议制定广东省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由相关部门组织和实施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办法:
一、根据广东省科技创新整体布局,发挥珠三角、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各地科技创新的优势,制定广东省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并纳入广东省“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由相关部门组织和实施广东省“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并加大广东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的财政投入。
三、以广东“产学研”合作为基础,促进广东省“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项目的横向合作,实现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和产业化项目的对接,扶持优势项目参与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的申报。
四、提供良好的重点基础研究的条件和环境,引进和借用国内外重点基础研究重要的科技人才为广东重点基础项目研究服务。
五、鼓励大型企业兼顾企业效益和社会责任,搭建重点基础研究平台,申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开发中心,参与与企业发展领域相关的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的研究,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抢占企业发展科技创新的制高点,培养企业国际性和基础性科技复合人才。鼓励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参与可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重点基础项目的研究,带动社会资金参与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
六、政府在鼓励大型企业与大学、中科院或国外研究机构共同组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相当机构时给予企业税收方面的优惠,在省相关部门确认为广东省重点基础研究项目的基础上,对企业引进的项目带头人给以适当政策补助等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