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我省独立学院健康发展,突出办学特色的建议

2016-12-16 23:41:41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00259

案由:关于促进我省独立学院健康发展,突出办学特色的建议

提出人:王竹立(1)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教育厅,省国税局

 

内容: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

我省现有独立学院17所,其中以省内普通本科高校为申办主体举办的有13所,以省外普通本科高校为申办主体举办的有4所。

我省独立学院发展时间虽短,但发展趋势良好。从过去六年的实践看,呈现出几个发展特点:一是办学条件较好,规模不断扩大;二是办学比较规范;三是比较注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独立学院在没有国家财政经费投入的情况下,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招收了大量素质比较好的高中毕业生,使更多适龄人口有机会接受规范的高等教育,缓解了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与高等教育学位不足的矛盾。在母体学校的管理和指导下,我省独立学院办学行为规范,在丰富高等教育内涵、提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培养大批应用型专门人才中做出了并将继续作出重要贡献。

但独立学院也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对独立学院发展缺乏明确的定位  独立学院普遍非公(办)非民(办)、亦公亦民,《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并不完伞适用于独立学院。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也未能很好地解决独立学院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包括当地政府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办学许可证、法人资格、党团组织关系、教师迁户和职称评定,以及举办者、投资者、学院之间的复杂关系等一系列问题。有关文件精神对独立学院既强调“九独立”,又要求母体学校加强管理和指导,实际上落实的效果往往不如意。许多独立学院在学科建设、组织学术性国际会议和开展国际合作、教师职称评定、党团建设、学生活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面遇到不少困难.目前相当一部分独立学院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教育行政部门也缺乏对独立学院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影响了独立学院许多工作的开展。部分独立学院在发展过程中,各关系主体的职责、权限、利益分配不够清晰,有些母体学校强调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投资者要求更多考虑运营方式和成本控制,院长突出主张自主办学,有些母体学校要求从学费收入中提取高达18% 20%的管理费,相互之间容易形成错综复杂的不协调的关系。

(二)独立学院的发展缺乏必要的优惠政策支持

由于独立学院的定位不够明确,致使独立学院的适用政策较难把握,如独立学院利用社会资金发展,还本付息压力大,国家未给予适当的优惠;独立学院在征地、基建、税费减免、教职工人事管理等方面未享有与公办高校同等的优惠便利政策,同时独立学院普遍提供给家庭贫困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极少,在减免学费、提取学费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助学奖学方面几乎为零,在政策上也没有明确要求.

(三)独立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比较薄弱

目前独立学院的师资队伍状况,普遍呈“两头大、中间小”的特点,即以退休教师和入职不久的青年教师为主体,中年教学骨干比较缺乏,不利于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多数独立学院领导层的经济待遇是比较高的,但教师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社会认可度仍比较低。独立学院教师管理机制缺乏政策保障,没有独立的人事户头,教师入不了编制影响了落户等。由于旧有观念影响,许多教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强,流动性较大,不利于师资队伍的长远建设和持续发展。

(四)独立学院办学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

独立学院一般是在申办高校的优势学科、特色专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办学初期,与母体高校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方面的雷同现象比较严重;为了生存,许多独立学院争办短线专业、热门专业、低成本专业,也导致了独立学院之间办学方向的严重趋同。据统计,全国三百多所独立学院中有75%开设了英语专业,71%开设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62%开设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开设艺术设计、市场营销、电子信息工程、法学、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等热门专业的独立学院也超过了40%。我省也有类似现象。因此,如何打造办学特色,是新时期独立学院面临的重要课题。

 

办法:

 

建议:

一、   开展对我省独立学院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的专题调研

建议由省政府牵头,会同有关教育、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开展一次对我省独立学院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的专题调研,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独立学院的宏观管理与监督,促进我省独立学院及相关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按照教育公平的原则,广东省财政厅及有关部门在教育资源的投入方面,既要兼顾独立学院的利益,在资金发展、还本付息、征地、基建、税费减免、教职工人事管理等方面享有与公办高校同等的优惠。在国家助学贷款上给予适度的倾斜。

二、   设立专项资金,鼓励独立学院开办特色专业

鉴于独立学院争办短线专业、热门专业、低成本专业,导致办学方向趋同,带来生源竞争、就业竞争压力增大等一系列问题,建议省政府相关部门设立专项资金,鼓励各独立学院及相关民办高校开办特色专业,解决其购买大型仪器设备、实验室建设和实践基地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我省人才资源的合理布局。

三、   积极探索减免税、税收返还等机制,改善独立学院和相关民办高校的办学条件

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目前独立学院和相关民办高校的社会力量投资方都大幅减少了对办学的投入,许多独立学院仅靠学费维持基本运作,加上还需向国家缴纳一定税费,办学出现较大困难。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考虑减免税费或税收返还等政策,减免或返还的部分,用于鼓励独立学院特色办学、引进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奖学助学等方面。同时应加强监管,保证独立学院的经费投入和优惠措施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