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类案号:提案第20100284号
案由:关于建立全省公务员统一薪酬制度建议
提出人:林秋城(共1名)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内容:
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对我国公务员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保险、福利等以法规的形式进行了规范,这种规范构成了我国公务员现行薪酬模式。由于《暂行条例》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制定和发布的,由其规范的公务员薪酬模式未能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影响,越来越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国政府管理现代化进程。对此,改革和完善现行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建立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务员薪酬模式,统一公务员薪酬制度已经势在必行。同时,建设一支稳定、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对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分别执行不同的标准,再加上各类补贴,不同地区公务员工资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员工资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如果经济发达地区公务员工资水平与欠发达地区相距过大,不利于人才的流动,如果“肥水衙门”跟“清水衙门”的收入差距过大,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据不完全统计,在多数地区或部门中,公务员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之和)在其合理货币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低于二分之一,有的仅占三分之一或更小比重。虽然公务员个人基本工资随其职务级别的变化而呈现出规律性的变化,但个人货币总收入的基准、增减幅度及运行方式等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机制,表现出较重的“人为因素”。
由于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且公务员货币总收入无统一的基准,这就导致不同地区、部门、行业中同级别公务员货币收入总额中基本工资以外的部分标准不一,差额很大,而且差距在日益扩大。而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方面不利于整个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稳定,不利于落后地区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人才,不利于人才的正常交流,不利于各级政府管理现代化的平衡发展。另一方面容易造成个别公务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某种心理失衡而发生职务腐败。同时,由于地区与地区、部门与部门之间同级公务员的收入差距在扩大,导致心理不平衡,攀比现象猛增,客观上促使一些部门的领导同志想方设法搞钱,为大家谋福利。这是一些机关单位“小金库”屡禁不止,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盛行的根源。
鉴于统一全省公务员统一薪酬机制对建设一支稳定、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的重要性,对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建议广东省率先建立全省公务员统一薪酬制度。
办法:
第一,建立公务员薪酬构成的新模式。我国现行公务员薪酬模式属于“低工资、多补贴、泛福利”的模式,而基于市场经济的国际惯例做法是“高工资、低福利、自选保险”的模式。国际上现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基本类型:一是以职位分类为基础的工资制度,美国、加拿大等属于这类国家;二是以品位分类为基础的工资制度,英国、法国、德国等采用这种制度;三是以职位分类为主,兼顾品位分类的工资制度;四是以品位分类为主,兼顾职位分类的工资制度,日本、韩国的工资制度基本属于这种类型。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表明,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的界限越来越不明显,工资制度的基本形式也日趋相近。根据国际发展趋势,我国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应在职位分类基础上,坚持职位和级别并重的“职级工资制”。
第二,比较国际通行做法,我国公务员工资部分应采取由基本工资和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以按劳取酬为基础,作为总收入的主体,占“薪酬总值”的60%为宜。基本工资由“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三部分组成,三部分中以级别工资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在级别工资的基础上上浮特定的比例。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津贴作为鼓励到艰苦边远地区和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补助、对经济发达地区部分消费需要的补贴,占“薪酬总值”的10%为宜,这有利于缩小日益扩大的地区工资差别。
第三,确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考虑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同时参照国际惯例。一是在公务员内部,坚持同级同酬。以最低级别公务员的级别工资作为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起点标准,即标准工资。公务员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之比以10倍为宜。二是测算确定公务员的基本工资起点标准及级差,应采取平衡比较的办法,相当于或略低于企业同等学历、水平、工作年限人员的平均工资收入,但应高于国家全额拨款(非盈利)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平均工资收入。
第四,根据我国行政区划和地域差异,可以在财政部设立独立的公务员薪酬总值支付中心,在中央国家机关和各省(区、市)设立分中心,对公务员的基本工资、津贴、保险、福利实行直接管理,取消现行模式中工资福利等隶属机关单位的部门管理制。全国各级公务员名单及其薪酬总值应在网上向社会公开,保证公务员个人财产及收入接受公众监督。
总之,建立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公务员统一薪酬模式,是实现公务员制度中有关录用、考核、晋升、处分、退休、辞职、辞退等相关制度的重要保障体系,是政府管理现代化的关键,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标志之一。同时,将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公平调节社会分配和再分配过程,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防止腐败问题,为建立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起到基础性的调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