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

2016-12-16 23:41:40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110008

    由: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会(1)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容:

自从2001年省政府批转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意见》后,各市开始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建设工作,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地级市中心城市的检测中心设施比较完备,大多数通过了国家或者省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资质认证,为我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调研中发现,各地发展很不平衡,有的地方还很不完善,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提供切实的保障。

一、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存在突出的薄弱环节,发展极不平衡。国家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积极发挥职能,着力在生产环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由于受到地方财力和人事制度改革不完备等因素的制约,在粤东、粤西的欠发达地区,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明显滞后,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财政经费投入不足,体系设计和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在一些已经建立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地区,设施简陋、人员配备不齐、缺乏运转和维持经费、已有设备闲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条块分割等问题比较突出;县(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点的运行效率不高,甚至徒有虚名。

2、县(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点的建设缺乏合理规划,难以实现有效的资源整合,专业技术人员匮乏。

部分县区机构设置不合理。部分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目前只是内设机构,没有作为独立法人机构,在人员配置安排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不能自主统筹安排,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开展;部分(县)区虽已成立检测机构,但只在动监、农业等部门加挂牌子,没有配备人员编制和落实工作经费,使检测工作不能得到有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形同虚设。

3、对专业检测技术人员缺乏进一步的系统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层级偏低,专职检测人员数量明显不足,难以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更新的要求。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部分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人员是由涉农部门抽调的技术干部,专业背景复杂,技术能力参差不齐,加之缺乏进一步的系统培训,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资质层级偏低,难以胜任相应的专业检测工作;同时,由于欠发达地区县域经济落后,现有的工资待遇难以吸引本科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优化和提高。

4、缺乏规范、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业技术培训机制

对于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遴选使用、培训提高缺乏规范的管理措施和机制,随意性突出,不利于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和稳定。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更新和提高的需求迫切,农产品质量专业检测的队伍不仅要相对稳定,技术水平还要不断提高,才能适应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需要。

二、关于完善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的建议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体现各级政府关注民生的重要内容。为此,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领导。

建议省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结合我省的实际,对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本着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的原则,制定县(市)检测站机构设置的基本要求和规划,督促尚未建站的地区尽快理顺县(市)检测站机构在设置、编制等方面的关系,有条件的地区,应该尽快将检测站的编制、人员和管理独立出来,成为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对尚未配套人员和落实经费的检测站,争取配套人员和落实经费,尤其是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工作和维持运转经费纳入当地的财政预算。

2、加大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事关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有效媒体,通过现场讲解,印发资料,派发传单,有线广播,文艺演出等各种方法,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建立和完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举报奖励和监督机制。

3、狠抓落实,尽快建立健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一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的省级规划和政策、法规制订;二是在理顺关系、综合资源、提高实效的前提下,加大投入,加快县(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工作;三是加强专业检测人才培养的工作,建议在珠三角地区、粤东和粤西分别建立以当地高校为依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培训基地,培训基层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业队伍的技术水平。

4、整合资源,更好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作用。目前,各地涉农的政府部门(农业、海洋(水产)、畜牧)都建有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涉及的检测项目和检测设备都有一定的重复性和可兼用性,资源共享有一定的基础。建议由省政府牵头,综合各部门的资源优势,互相配合开展工作;指导县(市)级政府着重建设县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资源共享平台,节约投资、提高效率、避免简单、低级的重复建设。

5、强化和规范各级财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的投入。目前,我省不同地区由于地级财政的差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的维持和运行经费投入差距巨大,资金投入和分配大多没有纳入财政预算,随意性较大且严重不足,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市)更加突出。建议省政府加大财政投入,继续支持各地在县(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督促各地根据检测中心承担的任务合理分配和使用经费,并逐年提高经费数量。各级政府必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维持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