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十二五”期间加快我省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建议

2016-12-16 23:41:40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110021

    由:关于在“十二五”期间加快我省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建议

提 出 人:农工党广东省委会(1)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容:

2009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加强我市卫生服务对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为群众提供廉价、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加大对医疗服务机构的投入,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解决人民群众就医难、看病贵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医疗卫生工作与群众的期望和需求仍有差距,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深入研究,集思广益,探寻进一步完善的对策。目前医药卫生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保障程度偏低

2009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01亿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8.3亿人,全中国约12.31亿人进入了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正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迈进,成绩十分显著。但目前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的程度低,个人自负比例高,群众“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还没有根本解决。

二、医疗卫生经费投入不足,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淡化

2009年中央财政卫生投入1277亿元,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2.9%,中央和地方政府卫生总投入为3900多亿元,仅占GDP1.16%2010年政府预算卫生投入为4439亿元,仅比2009年政府财政支出增加0.1个百分点。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公立医院主要靠医疗服务收费维持运行和发展。例如:发放职工(包括退休职工)的工资、补贴和福利待遇,购买医疗设备,建业务用房等,这就不可避免地促使医院对病人进行过度检查、治疗、用药的情况出现,甚至医疗保险基金、公费医疗资金也成了医院“掘金”的对象。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市场化过度,造成了社会普遍抱怨“看病难、看病贵”的状况,就是在当今全社会呼吁解决病人“看病贵”的舆论压力下,公立医院的医疗费用仍不降反升,据卫生部门统计,2009年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154.0元,比上年增加7.5,上涨5.1%;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5775.5,比上年增加311.7元,上涨5.7%。从五级综合医院看,2009年部、省、地级市、县级市和县属医院次均门诊费用比上年分别增加14.0元、14.1元、9.1元、9.0元和3.4元,分别上涨5.0%6.4%6.0%7.6%3.4%2010年第一季广州地区各大医院门诊平均每一诊疗人次费用为193元,平均每一出院人次医疗费用高达13012元。不断上升的医疗费用是群众对医院最不满意的地方之一。

三、对医药行业的监管不到位,乱象频现

医药行业的监管涉及政府多个部门,目前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质量评价、药品价格方面的监管尤其薄弱。例如:医生收“红包”、收“回扣”,开“大处方”问题屡禁不止;药品和医用器材生产流通秩序混乱、价格虚高。有良知的医生发问:为什么医药代表可以给医生开药提成?虚高的药品价格和医用器材是如何审批、定价的?我国的药品生产厂家在过去的10多年里,热衷于把老药换成新剂型或新包装,美其名为“新药”,居然能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价格即时翻倍上升,甚至有暴利1300%乃至2000%的天价药品出现。相反,有些临床疗效好、必需的药物价格是如此便宜,例如:多巴胺针每支0.69  元,速尿针每支0.52元、维生素C针每支0.34元(以上为零售价),还不如一瓶矿泉水的价格。一方面是虚高的药价害苦了患者,另一方面疗效好、必需或救命的药物价格却因为价格过低厂家不愿生产或停产,拖垮了企业,最终还是患者受到最大伤害。

    法: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讲话中指出,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能否达到预期目标,为更好地完善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合理确定公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功能、数量和规模

基本医疗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大众提供需要由公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作为主要承担者。公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必须有尽可能高的可及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二是必须具有社会公益性,突出对疾病控制与预防职能。政府应该将预防保健机构,农村县、乡镇医院,城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医院,专科医院和适量的省、市级医院作为公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特别是要建设好农村乡镇医院和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据统计: 2009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门诊费用分别是医院的1/22/5,住院费用不足医院的1/31/5。因此,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患者流向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是减轻病人经济负担的最有效途径之一。公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生及其他相关医务人员确定为公职人员。除此以外的医疗机构转为不同所有制的经营性医院,政府可以出资购买其服务。

二、加大对公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财政投入

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出是政府卫生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卫生事业费、中医事业费、计划生育事业费、高等医学教育经费、医学科研经费、预算内基本建设费、卫生行政管理费及政府其他部门卫生支出。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改革最终是公共财政改革,各级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有限的财力投入到医疗卫生等重要的民生项目上。医院的运行经费、必要的设备购置和合理的基建项目由财政投入,医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医务人员作为公职人员,享受当地公职人员的待遇水平,不甘于这个水平待遇的医务人员可向营利性医疗机构流动。只有这样,才能遏制医院的趋利性,使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落到实处,从制度上保证公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

三、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提高保障程度

2009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01亿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8.3亿人,全中国约12.31亿人已进入了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正向全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目标迈进。但现有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程度偏低,自负比例偏高,群众“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还没有根本解决。因此,政府应该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方面加大投入,扩大人群的覆盖面。各级财政对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要逐年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要覆盖到全国所有困难家庭。把住院和门诊大病保障作为重点,不断提高统筹记帐比例,使群众敢去看病和看得起病。

四、改革药品价格形成体系

药品收入一般占了医院业务收入的40%-50%,加上医用耗材的收入所占比例更高。虚高的药品价格和医用耗材价格是导致“看病贵”的因素之一,另一方面,经常发生便宜的药物由于利润太低,厂家不生产,医药公司无货,医院采购不到的现象。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更显迫切,因此,政府要科学地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价格,对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也要制定完善的监管制度。除了要管好药品价格外,还有管好药品生产供应、流通的环节,使药品生产企业有合理的盈利,必要时确定药品的定点生产厂家和专营机构,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医用耗材市场的监管十分薄弱,要尽快完善管理措施。合理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既能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又能避免基本医疗基金支付方面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