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省低碳经济发展的建议

2016-12-16 23:41:40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110035

    由:关于推进我省低碳经济发展的建议

提 出 人:台盟广东省委会(1)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容:

由于我省人口数量众多、经济增长快速、能源消耗巨大,来自于能源、环境的压力十分巨大。发展低碳经济,不仅是我省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也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增强省内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出口的需要,还是缓解在全球排放等问题上面临的国际压力的需要。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政府高度重视节能环保工作,绿色广东建设初见成效。我省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积极推进淘汰落后产能、火电厂脱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经国家环保部核定,我省2010年上半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6.13万吨,2009年同期(48.76万吨)下降5.4%;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1.64万吨,2009年同期(52.69万吨)下降2%。至此,全省二氧化硫累计减排23.40万吨,2005(129.4万吨)下降18.1%;化学需氧量累计减排17.31万吨,2005(105.8万吨)下降16.4%,均已提前超额完成“十一五”15%的减排任务。

然而,随着我省节能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一些体制与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步显现,比如,低碳经济发展战略不明确,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提高能源效率短期难以实现,缺乏有效激励机制,低碳技术发展面临一些困难,产业集中度偏低,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缺乏等。

未来的30年,我省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仍处于加速推进的阶段,也是能源需求快速增长的时期;我省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也会带来能源消耗的快速增长。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是大势所趋。

    法:

1、实现观念创新,切实贯彻“低碳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途径”的思想。大力宣传低碳经济的概念、内涵、措施和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能源结构的调整、科学技术的创新、消费过程的优化、政策法规的完善等措施,全面推行低碳经济,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实现管理创新,建立推进低碳经济的制度和措施。首先,应将发展低碳经济纳入政府规划,请省发改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出低碳经济的行动路线图。其次,应突出主要工业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发展责任,尤其对于六大高耗能产业,要进一步制定出分阶段实施目标的重大措施,着力解决这一影响低碳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最后,注重发挥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和公众等各类主体在的积极性,形成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3.优化能源结构,鼓励采用低碳能源。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是我省向低碳发展模式转变的一个长期制约因素,应积极构建多样、安全、清洁、高效的能源供应和消费体系。推广地源、空气源的热泵供热、制冷技术;发展太阳能供热技术;推动以发电为主的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利用;加快建设垃圾填埋气发电或垃圾焚烧发电;提高城市绿化率,增加碳汇,提高废弃物处理率。

4.建立适应低碳经济发展的碳金融制度。尽快建立与此相适应的碳金融制度,打造包括银行贷款、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等一系列金融工具组合而成的碳金融体系。目前,我国已经是碳减排量占全球减排市场三分之一的最大供给方,北京、上海的环境交易所和天津的排污权交易所已经建立,在市场发育到一定阶段及时推出碳交易衍生工具,逐步提高市场的规范化、层次化和国际化水平。

5、推进国际合作。要积极参与国际上关于低碳能源和低碳能源技术的交流,尤其是要加强与发达国家在低碳能源技术和碳捕获与埋存技术方面的交流合作。低碳能源和低碳能源技术对于全世界都是一个新的课题,当前正在推动示范和制定标准及规则,为了争取我们的话语权,应采取积极态度,主动参与。同时我们有广阔的市场,应欢迎并引进国外的先进理念、技术和资金到广东来,共同示范,共享成果,争取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