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第20110041号
案 由:关于建设文化强省的建议
提 出 人:台盟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当前,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在成功克服世界经济、金融危机之后正在全面推进,省委省政府抓住机遇,审时度势,及时制定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全面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已经成为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
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文化作为商品和服务进入市场,已具有越来越大的经济价值。文化产业作为一种以创意为源头,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绿色产业,也越来越受到各地政府的重视。对于我国乃至我省而言,文化产业的发展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缓解文化产品供需矛盾和结构性短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都起着重要作用。
广东经过这几年文化大省的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特别是在经历国际经济、金融危机之后,文化产业却异军突起,逆势上扬,特别是在广州、深圳,正在形成规模不等、风格各异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文化产业在广东正在做大做强,这都是有目共睹的。但若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文化发展差距依然不可小视。广东素有文化产品强省之称,但很大程度上是舶来的文化产品(国外的和省外的),文化事业的发展与广东的经济强省之称谓也不相匹配。
政府在很长时间里成为文化企业唯一的投资主体,几乎垄断了所有的文化产业资源,虽然后来有所放开,但其他类型企业仍无法公平地分享文化资源。另一方面,政府的金融支持也往往不到位。例如,证券市场对文化产业的对接和服务还相当薄弱。我国A股市场文化产业类上市公司(包括IPO上市和借壳上市)仅19家,为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1%,其市值仅为A股总市值的0.6%。
办 法:
一、加强文化产业与现代各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融合
文化产业是内容加载体的产业,高新技术在文化领域的推广应用以及文化创意在原有产业的附加,都有利于增强文化产品的感染力和传播力,有利于大幅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品附加值。因此,文化产业与现代各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融合,将会不断催生新的业态,在调结构、转方式,扩内需、提升文化生产力的硬实力等方面都具有重大的作用和现实意义,也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环。
建设和完善一批产业研究基地和产业集聚示范区;依靠高新技术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业态,不断拉长产业链,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争取实施一批重大的先导性项目;切实加快文化企业“走出去”步伐;积极培养各类人才,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以文“化”产业,推进文化与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创新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加快推进产业技术化和产业文化化,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二、在发展文化产业的建设中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发展文化产业要高度重视金融杠杆的作用,充分发挥资本运作对于产业增长的推动作用,尤其要通过各种有效手段,推动大批中小企业转轨,进入文化产业的创业过程,这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增长方式的创新,但由于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风险也比较高,企业特别是私人企业一般在初创期承担不了高额的创意投入,即使有能力投入,但考虑到风险因素,也就没有多大积极性了。所以,在发展文化产业的初级阶段,有些地方还需要大量的政府投入,比如文化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
因此,文化产业要大发展,我省要建设文化强省,根本的问题是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既要积极有为但又不乱作为。政府的作用体现在引导文化产业的内容建设和监督上,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政策法规,加强对文化发展方向、总量、结构和质量的宏观调控,做好引导、扶持和服务工作。至于配置文化产业资源的任务,则交由市场去做。总之,要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一方面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依赖于规范繁荣的文化市场,另一方面通过对文化市场的管理能有效地促优罚劣,引导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文化“走出去”需要国际型人才和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
当今世界“中国制造”已非常流行,但是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文化有没有随着也流行起来?文化如何“走出去”,这在很大程度上是要有一批真正了解国际文化产业和国际趋势的国际型人才。这恐怕正是我们最为缺乏的。文化“走出去”要用外国人能接受的方式,才能真正让我们的文化产品有影响力和渗透力。
丰富的人才储备和使人才有用武之地是文化产业保持竞争优势的一个关键因素。文化产业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产业,需要一批有文化、有素质、有能力的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复合型人才。因此,我们应努力做到,加大人才机制创新,完善人才使用、竞争和激励机制,吸收和挖掘优秀人才,使之进得来,留得住,用得上。
西方发达国家文化产业起步早、水平较高,已经形成一整套相对成熟的体制机制和具体运作模式。积极学习借鉴其有益经验,可以降低研发成本,缩短创新时间,进一步加快我国、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步伐和进程。因此,应从我们的实情出发,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加强与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科学选择、合理吸收。在交流和合作中,也要切实维护我国的文化安全和主体地位,既要看到前景,更要注意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