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第20110180号
案 由:关于海上丝绸之路(广东段)共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
提 出 人:刘忠芳(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海上丝绸之路是中国与海外进行文化、贸易等方面交流的桥梁,是中国和平发展与世界各国互惠互利的伟大历史见证。丝绸之路在世界上的影响力是巨大的,无论是海上还是陆上,其影响都非常深远。“海上丝绸之路”作为人类一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国内外乃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与之相关的研究、开发和利用都十分关注。
早在1991年,福建、浙江、广东三省就已经展开争夺海上丝绸之路申遗;次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泉州为海上丝绸之路中国段唯一入选城市。这一结果显然不符合“海上丝绸之路”的实际情况。国家文物局因此加紧了海上丝绸之路及相关的文化遗存捆绑申遗的审查工作。2007年1月份,国家文物局公布了修订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在35个全国入选项目中,“海上丝绸之路”的发源城市,却只有浙江的宁波和福建的泉州,而比这两个城市更早的始发港口徐闻和广州却由于未能及时向国家文物局提交“海上丝绸之路”申报世遗的材料导致未入选。其后, 经过广州、扬州、蓬莱等市的不懈努力,2009年9月,国家文物局初步决定将广州、泉州、宁波、扬州、蓬莱五市共同纳入“海上丝绸之路”捆绑申遗计划。但“海上丝绸之路”湛江段,包括古徐闻港这个西汉时期最活跃的外贸港口却仍未入选。
据《汉书•地理志》记载,西汉时中国船舶已开始从徐闻、合浦开航前往印度半岛,这是有关“海上丝绸之路”最早的记载,也是“海上丝绸之路”最早的始发港是广东徐闻的文献证明。2000年6月,省政府参事室、省政府文史研究馆组织海上丝绸之路专家考察团赴雷州半岛调研,考察了大量相关的历史遗存,证实了徐闻是西汉时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由此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认为的中国海上丝绸之路史提前了1300多年)。
湛江海岸线漫长,约占全国海岸线总量的十分之一,自古以来港口众多,也是历代南海“海上丝绸之路”必经之路。缺少湛江段的“海上丝绸之路”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如果我国仅以上述五个城市捆绑申遗,必将造成“海上丝绸之路”珍贵历史遗存的严重缺失和难以弥补的千古遗憾。
办 法:
一、整合广州、阳江“南海一号”和湛江段的丝路遗存,捆绑打包,以“海上丝绸之路(广东段)”的名义,赶在“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城市尚未定局的情况下,重新向国家文物局发出调整申请。
二、尽快由省、地文化部门牵头组织有关博物馆、考古所等研究力量,联合开展湛江段丝路历史遗存的筛选工作,把湛江段有关资料和研究成果汇编成册。
三、由省文化厅、省政府参事室、省政府文史研究馆指导湛江市成立“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机构,做好申遗文本的编写和向省提供申报资料。
四、省、市文化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紧起草“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存的保护管理条例。针对湛江“海上丝绸之路”遗址分布较散、有的遗址没有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处于欠缺管理状态等问题,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评审标准,着手制定高起点的湛江“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存的总体保护规划和整治计划,实施有效管理。
五、建议省、市分别拨出专款,确保申遗规划编制、申报等工作所需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