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粤东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建议

2016-12-16 23:41:39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110188

    由:关于加快粤东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建议

提 出 人:梁平(1)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容: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工作的力度,确定了目标责任,对各地政府给予经济上扶持,在各地政府努力下,加大建设力度,使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逐步解决。以湛江为例,到目前为止,全市廉租住房已建成的1127套,建筑面积约6.2m2,累计完成投资约946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拨款5121万元,市级财政拨款4749万元,县级财政拨款788.5万元;在建的721套,建筑面积约4.01m2,计划投资约10779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已建成的133套,建筑面积9060.83m2;在建的223套,建筑面积17234.80m2,预计投资4148万元。经济适用住户已建成的158套;在建的540套,拟启动建设的1608套。

但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保障性住房覆盖率低。廉租性和经济适用性的保障性住房对象覆盖面仍较窄,分类保障的层次不够完善,条件门槛过高,城市特困低保户属主要照顾对象,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和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群毕竟是少数,对于家庭收入高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又达不到租赁廉租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占城市人口的大多数,这一庞大的“夹心层”群体,成为市场和政府保障之间的空白地带,居住十分困难,既买不起房,又租不起房,居无定所,生活压力大,将严重影响和谐社会建设。

二是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粤东西地区相对经济欠发达,由于财政较为困难,属“吃饭财政”,为了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廉租房建设任务,一些地方政府只好采取改造旧公管房办法或仅依靠省政府财政扶持资金建设,资金缺口大,成为廉租住房建设一大瓶颈问题,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建设更无力支撑。

三是土地供应不足。市区土地供应相对保证,但县级政府基本没有土地储备,土地供应重点放在有税收建设项目上,要其拿出一定数量的土地用地来建设廉租住房十分困难。

四是危旧公管房改造缓慢。由于资金投入少、拆迁难度大、成本压力增加等因素影响,危旧公管房改造缓慢。湛江市市区现有直管公房35万多m2,其中: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建造的砖木结构平房11.94m2;七十年代建造的预制板砖混结构平房或楼房13.84m2。上述两项危旧公房现有住户约5000多户。十多年来,只改造公房约10万平方米,市区78.65%的直管公房的结构、设施、使用功能、质量都比较差,部分属于危房,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住户居住环境很恶劣。

 

    法: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是体现党和政府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我们建议:

一、适度的政策倾斜。要根据粤东西地区经济相对滞后,困难群体众多的实际,要在土地供应、税收和配套资金比例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特别是对危旧公房改造建设,建议允许与公共租赁住房一样享受国家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等,推动加快危旧公管房改造工作。

二、加大省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省人民政府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中已明确“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助资金,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希望省人民政府应尽快研究制定出台相关保障性住房资金扶持具体操作办法,加大对粤东西地区转移支付力度,集中财力,争取用3-5年时间,促进基本完成危旧公管房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