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省财政对山区公务员工资转移支付的建议

2016-12-16 23:41:39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110213

    由:关于加大省财政对山区公务员工资转移支付的建议

提 出 人:邹浩元(1)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容:

公务员现行工资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另一部分是各地自定的津贴补贴(需报上级政府审批)。同职务同条件公务员的基本工资都是相同的,目前山区市(县)公务员工资低,主要是津贴补贴水平较低。国家决定,从2006年下半年起,对公务员津贴补贴分步进行规范,目的是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逐步缩小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我省也实施了规范市(县)津贴补贴工作,逐步消除同级政府不同城市之间、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和同城不同政府级次之间不合理的津贴补贴水平差距。但由于各地财力差异较大,尤其是山区财政资金短缺和一些市(县)历史基数偏低等原因,山区公务员工资仍然较低。

    法:

为此,建议省财政采取措施,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缩小山区公务员工资差距,解决好山区市(县)公务员工资低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