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第20110262号
案 由: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的建议
提 出 人:刘大济、黄乐闻、贝抗胜、林平杰、张秉钊、朱必凤、杨应满、盘永花(共8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的建议
我省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窗口,长期以来为实现国家宏观政策与民生的对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急需在“十二五”期间加以认真解决,以此推动服务民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当前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在推进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适应国家宏观政策、加快推进平台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表现在:一是工作内容不断扩充与人员偏少的矛盾日益突出。目前,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事务繁杂、工作量大,除了应对人力资源普查而开展的临时调查活动外,日常要承担的工作越来越多:如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搜集就业岗位信息、动员失业人再就业、劳动争议前期处理等。但人员并没有随着业务的增加而增加,更谈不上解决有关编制问题。下一步,随着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的推进,基层平台工作量将大大增加,人和事的矛盾将更为突出。二是经费投入少与人员保障欠缺的矛盾日益突出。“干保障的人无保障”是目前我省部分欠发达地区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面临的尴尬处境。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人员的收入是与编制的性质挂钩的,如果不是正式在编人员,其收入情况只能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实际工资往往偏低。另一方面,包括工作经费、设备的配置以及网络设施的联接和维护费等后续投入力度欠缺。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一次性建设投入及经费来源更难以落实。三是体制不顺畅与多头管理的矛盾日益突出。目前,我省部分欠发达地区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的管理模式多样,有的由县(区)人社部门直管,有的由街道、乡镇政府直管,由于基层工作较多,工作人员少,经常被安排兼任其他工作,街道、乡镇政府直管的事务所更加难以专心开展劳动保障工作。
二、加强我省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的建议
为推进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实现基层服务平台城乡全覆盖。《就业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服务。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综合性服务场所,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服务窗口,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为此建议:一是结合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优先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街道(乡镇)、社区的同级管理,推进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建设。二是将触角进一步延伸到行政村,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或聘用劳动保障协理员,加快实现劳动保障服务工作平台城乡全覆盖。
(二)加强基层服务平台队伍建设,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一是定好人员编制。建议将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核定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业务统一由所辖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管理。二是提升人员素质。完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工作人员普遍开展职业规范、政策业务、经办能力等培训,提高从业水平。结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将社区工作平台作为公共服务岗位,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就业与基层服务质量提升的双赢局面。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委)共同参与、条块结合的考核管理办法,加强管理,造就一支政策通、业务精、做事勤、效率高的工作队伍,使基层服务平台真正成为当地人民群众信得过、满意度高的服务窗口。
(三)建立保障资金长效投入机制,确保基层服务平台顺畅运转。各级政府应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基层服务平台资金的投入力度,保障平台建设所需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必要的办公设备与网络运行和维护经费,确保基层服务平台顺畅运转。
第一提案人:
刘大济 韶关市民进 13802816660 邮编:512009
联名提案人:
黄乐闻 韶关市园前西路14号403 13192884188
邮编:512000
贝抗胜 韶关粤北医院 13509866726 邮编:512026
林平杰 韶关市人大 13922598033 邮编:512002
张秉钊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13902340567
邮编:512126
朱必凤 韶关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13922599627
邮编:512005
杨应满 国家统计局韶关调查队 13802819990
邮编:512002
盘永花 乳源县民族实验学校 15819229639 邮编:512700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