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第20110265号
案 由:关于我省农村应该坚决执行"一户一宅"政策规定的建议
提 出 人:张秉钊、杨小明、杨应满、黄乐闻、盘永花、刘大济、朱必凤(共7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随着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当前农村宅基地使用及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在既能保障农民基本住房需求,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促进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又能做到有新房、有新村,是我省农村当前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一户一宅”作为我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基石应当坚持不动摇。
当前我省农村宅基地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村镇规划的缺失。长期以来,我省农村村镇规划的缺失直接导致了村庄的无序扩张,严重影响了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导致“一户一宅”在规划层面上成了一纸空文。
2、由于历史等原因,“一户多宅”的现象较为普遍,同时建新不拆旧现象亦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影响了土地的合理利用和新农村建设。
3、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缺失,使部分长期在城镇稳定就业、且户籍不在农村的人员在城乡双重占有土地资源,不少农村住宅处于空置状态。
4、由于“一户一宅”的规定宣传不够广泛深入,执行不够有力,许多地处偏远的农村,出现了违法占地建房、违法违规建筑的现象。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政府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在完善镇、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做好镇村建设的相关规划,使村民建房统一、有序进行,从源头上杜绝村民建房的散乱无序状态。
2、建议省政府把执行农村“一户一宅”规定作为全省一段时期整治农村违法违规用地的重要工作来抓,以此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和节约用地工作的开展。
3、做好旧村庄改造和空心村整治工作,各级政府应加大投入,采取奖励、补助等方式,提高村民的积极性,将废弃的旧村庄、空心村进行整理,垦复为农用地或耕地,对不能进行垦复的土地,重新规划,集中安排村民建新宅基地。
4、建议省政府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及退出机制,保障地尽其用。
5、加强宣传,使广大农民了解相关的农村土地管理政策,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宅基地。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加大对违法使用宅基地的打击力度,做到违法一宗,查处一宗。
第一提案人:
张秉钊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13902340567
邮编:512126
联名提案人:
杨小明 韶关市人大 13902346666 邮编:512002
杨应满 国家统计局韶关调查队 13802819990
邮编:512002
黄乐闻 韶关市园前西路14号403 13192884188
邮编:512000
盘永花 乳源县民族实验学校 15819229639
邮编:512700
刘大济 韶关市民进 13802816660 邮编:512009
朱必凤 韶关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13922599627
邮编:512005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