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第20110278号
案 由:关于兴建老年公寓的建议
提 出 人:李道帆、叶小舟、许四虎(共3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中国人口老龄化和城市老龄化的发展,使未来庞大老年群体的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和个人必须认真思考和准备的一个问题。广东省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人目前占总人口数的12.5%,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观念的变化,大多数老人对养老也有越来越高的要求,希望享受舒适方便的居家养老,而对生活单调、缺少乐趣的养老机构不感兴趣,养老方式将更加多元化,对老年公寓的需求会不断增长。
老年公寓是指既体现老年人居家养老,又能享受到社会提供的各种服务的老年人商业住宅。老年公寓90年代在我国一些城市发展起来,成为房地产业的新兴领域。中国的北京、上海、天津、大连、烟台等城市近几年相继建成老年公寓。一些老年公寓还出现人满为患的局面,老年公寓正日益获得有经济基础的老年人的欢迎。
广东一些城市如:中山、珠海因为气候和自然环境宜人、经济发达、物产丰富、生活便利、毗邻港澳等原因,已成为许多国内外老人喜欢的休闲养老城市,常年有大量外籍华侨、港澳同胞、外地退休居民居住,近年来并有越来越多的外地购房者涌入。
老年公寓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空间很大,可以进一步导致为老人服务产业的发展。老年公寓需要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医疗、邮电、通信、文化教育、装饰装修、家用电器、以及家庭服务等一系列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而这些产业的发展又可以增加就业,引发商机。
办 法:
建议:
按照中国政府制定的“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养老原则,创建符合我国国情和老年人需求的中国老年公寓。
1、走“福利性事业、市场化经营”的道路
老年公寓属于商业房地产范畴,可以作为住房商品化的一种形式,是社会化养老和社会化投资并企业化经营的房地产开发的混合体,应遵循市场规律,经营性与公益性相结合,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以及社会各方面的资助。政府要解决项目立项、项目审批、资金筹措、土地开发、政策制定等一系列问题,确保各项资金优惠政策,如贷款、税收、土地转让等。
2、拓宽经济支持渠道,经营模式灵活多样
经济支持采取政府拨款、企业赠款、社会捐款、销售福利彩票等多渠道集资。另一方面,老年公寓的经营模式要灵活、多样化,根据老年人市场需求的多种形式,采取租、售结合的方式满足老年人入住。老年公寓的租售方式,可以由老人的旧房置换、旧房出租、返本销售入住等进行资金运转。
3、选择合适地址建立老年公寓
在政府协助下选择交通便利、人气旺盛、公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地方。
4、结合老年人的特点设计配套设施与服务
根据老年人的生活实际,完善配套的医疗保健设施、文化娱乐设施和日常生活设施,如医院、健身娱乐、文化教育、购物中心、餐饮、银行、邮局等。有针对性地提供交通、安全保卫、家政等全方位的养老服务。住宅区的管理中心能及时对火灾、医疗救护、意外事故、求助等提供紧急帮助。
5、增加舒适感和安全感
住宅区的道路系统、交通组织应以保护老龄人的行动为基础,采用人车分流或部分分流的道路交通结构,设无障碍通道。室外环境要开阔平坦,梯级低缓,有足够面积的室外活动场所,适当布置绿化、喷泉、亭子、长廊等建筑小品。小区应有良好的通风、日照条件,防止噪声和空气污染,给老年人一个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