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注教师税后收入与公务员存在巨大差额问题的建议

2016-12-16 23:41:39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110285

    由:关于关注教师税后收入与公务员存在巨大差额问题的建议

提 出 人:罗峻峰(1)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容: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广大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特别是前年中小学实行绩效工资以后,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均为税前)基本达到持平。然而,自从国家公务员(如广州市)工资收入分开两张卡:基本工资(小头)缴税,津贴补贴(大头)不缴税,而教师的工资收入继续执行全额缴税后,教师的税后收入与公务员的税后收入就出现了巨大的差额(以一个家庭为例):

夫妻均为处级干部,两人的税前工资基本是一样,但是在中学工作的妻子每月缴税均为2000多元,而在国家机关任副处级的丈夫每月缴税却不足100元,教师向国家缴的税是公务员缴的税的20倍!

此种状况,已经持续了两年左右。期间,尽管不少教师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反映情况,但犹如石沉大海,没有任何改变。笔者认为,此现象于法于理都是相违背的。

1、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年提高的规定。制定本法律的原意,平均工资收入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是实质上的持平,而不应当是表面上的(税前)的持平。

2、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各级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广大公务员工作很辛苦,我们也乐见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公务员的收入。但实行“大小卡”的做法,公务员的实际收入是增加了,但在每个公民都应依法缴税的问题上,落下了“政府官员说一套做一套”的极为负面的评价。

3、不利于教师队伍的稳定。实行绩效工资以后,客观地说,教师的工资收入是增加了,但教师们的幸福指数却下降了。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上述的情况是众多原因中的最重要的外部因素。

 

    法:

  综上所述,本人建议:

1、就“教师税后收入与公务员税后收入存在巨大差额”问题进行专项调研。

2、促使各级政府严格执行《教师法》,妥善解决教师实际收入与公务员持平的问题。我们无意也无力去改变公务员目前的工资收入状态,我们仅希望教师的收入与公务员靠拢。

3、退一步说,在没有改变教师实际收入与公务员不持平的状况之前,政府的相关部门应该给广大教师一个令人信服的合理的解释。这是一个负责人的人民政府应有的政治胸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