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第20110307号
案 由:关于加大山区药材产业化建设的建议
提 出 人:邹浩元(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广东是南药的重要生产基地,而广大山区市、县更有种植中药材的地理优势。因此,结合山区实际,加大药材产业化建设力度,不仅是实现山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也是培植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更是着眼实际,因地制宜,逐步解决山区“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因此,凭借山区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加大药材产业化建设就显得十分必要。其一,广东省山区具有十分丰富的药材资源,号称华南药库,适宜种植的药材植物很多,对于打造和实现药材产业化具有得天独厚的基础条件。其二,山区虽有中药材资源丰富,而实际上能够成为商品的只有200—300个品种,能够成为大宗拳头商品的只有30—50个品种,因此,广东省山区现在所享誉的华南药库之美称很大程度只是品种意义上的称号,而非商品意义上的称号,这对于我们加大中药材产业化建设,向药业生产的深度和广度开发,具有巨大的资源空间和市场空间,完全可以作为山区农村的支柱产业来建设。
办 法:
因此建议:
1、成立省级中药材产业化领导小组,加强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放在农业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便于统筹兼顾,调配适度,整合资源,畅通渠道,真正起到促进发展的作用。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中药材生产不仅需要规范的种植,科学的管理,而且要有适合的气候、土壤等自然环境条件,这就从客观上要求要有一个科学的规划,合理的布局。只有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才能使一个优秀的药材品种覆盖一个乡乃至几个乡,便于科学指导,确保质量,才能打造品牌、形成拳头产品。
3、要大力推广中药材GAP基地建设。实践证明,中药材GAP基地建设是目前推动中药业产业化最为有效的途径,是培植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措施,也应该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持点。
(1)、在广东省山区现有的中药材品种中精选30—50个左右市场需求量大,种植难度低,而且是周期短、见效快、收益高的品种,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GAP基地建设。
(2)、省有关部门出台鼓励政策和奖励措施,积极鼓励相关企业投身到药材GAP基地建设的行业中去,凡建成一个国家认证的GAP品牌,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
(3)、积极促进山区药材形成统一商标注册、统一产品标识、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营销模式,从而打造广东省药材的航空母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