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扩内需项目建设用地报批,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建议

2016-12-16 23:41:39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110312

    由:关于加快扩内需项目建设用地报批,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建议

提 出 人:陈冠雄(1)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容:

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出台了扩内需保增长的一系列政策,特别是加快扩内需重点项目的建设,实践证明是非常有效的,中共广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要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缩小粤东西北与珠江三角洲的差距,协调发展,开展粤东西北交通大会战,但目前重点项目特别是铁路、公路等带状工程用地未批完先干、违法用地现象却比较普遍,据日前召开的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透露,2009年、2010年每年卫星拍片检查违法用地情况,重点项目违法用地占所有违法用地总量的60-80%以上,因此,加快扩内需项目建设用地报批促进经济平稳发展,避免问责,就成了急待解决的问题。

以上现象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与用地审批制度不合理密切相关,带状重点项目工程用地与建设楼房等块状工程不一样,建楼房涉及的只是一两个行政村,而铁路、公路、管线类的带状重点项目工程用地一个项目短则几十公里、长则几百公里,涉及多个地级市、十几个县、数十个镇、数百个行政村,对于某个镇、村,涉及的土地有多有少,可能是林地、耕地、基本农田或者是建设用地、宅基地、争议地等等,情况复杂,而其现行用地报批制度与块状工程却一样,并非建设单位拖延不报,确实是点多线长面广,涉及占补平衡、被征地农民的听证、补偿、社保、留用地等,费时长,项目用地材料整理半年到一年很正常,两年也不奇怪,期间政策变化,又要重新办理,往往陷入死循环,被“未批先用、违法用地”也就不足为奇了。

为此建议:

    法:

一、区分带状工程和块状工程,改革现行用地报批制度,建议按照“用地预审-用地方案审批-用地验收”的方式来取代现有的用地手续管理,带状工程在用地预审批准、项目核准、设计批复、用地红线图完成、地类数量基本明确后组织用地方案,用地方案审批对“一书四方案”的“农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征拆补偿及安置)、供地方案”内容、及补偿费用到帐(预存款)进行重点审查。待项目的占用土地工程(如路基等)完成、最终用地准确无误(实施过程中由于地质变化、规划变化、地方要求等往往会增加部分用地)后,进行用地验收,对数量、落实情况检查并可建立处罚制度,完成用地的最终手续。

这样既可以较快批复用地,进而开工,又能够避免违法用地。

二、如果第一点不成立,则由省政府明确,继续按照国家和省下发的国土资发[2009]8号文、粤府办明电[2009]245号、粤国土资利用电[2009]5号、粤交基[2009]438号等文件加快和简化用地报批工作。地级市国土部门在市政府督导下,明确责任,在用地单位提供必备条件后,限期半年内将项目用地材料按照规定整理好上报,逾期不报则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