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第20110323号
案 由:关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志愿者事业长效机制的建议
提 出 人:谭练(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2010年11-12月,第16届亚运会和第10届亚残运会在广州市隆重举行。期间,志愿者通过优质的服务和真诚的微笑,成为广州市最亮丽的人文风景之一,给世界展现了中国志愿者的风采,被誉为“大拇指”一代。而亚运、亚残运会后,留给我们的除了壮美的体育场馆、美丽的市容市貌、便捷的城市城际交通等硬实力之外,还有一笔不可忽视且无比丰厚的精神财富,就是我们的强大志愿者队伍。踏进2011年,广州步入了“后亚运”时代,我们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很好地保留和继续发挥这笔宝贵精神财富的作用,逐步向全省推广,使之成为一支建设“幸福广州”、“幸福广东”的生力军。
回顾我省20余年来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历程,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但与毗邻的香港地区相比,我们的志愿服务事业起步相对较晚。为此,我们就建立和完善我省志愿者事业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开展一次志愿者事业研究会议,认真分析我省志愿者事业的现状,总结成功经验,为建立和完善我省志愿者事业长效机制提供决策参考。我们可以向香港地区先进的志愿者工作学习,吸取他们的成功经验。
(二)开展粤港两地在志愿者工作方面的交流,建立和加强两地志愿者工作合作互动。尤其是2011深圳大运会和未来香港申办2023年亚运会的志愿者服务工作。通过这种打破地域界限、跨境式的志愿服务模式,一方面可以保留和继续发挥广东志愿者的作用,把广州亚运、亚残运会志愿者工作的成功经验与香港进行交流,另一方面可争取把香港的义工(在香港,志愿者被称为“义工”)文化和机制传到广东,从而促进粤港两地志愿服务体系和机制的不断完善。
(三)建立一个粤港两地志愿者服务时间互认的机制,让更多的粤港两地的志愿者能够把他们在粤港两地从事志愿者工作的时间都能得到粤港两地政府的承认,以此来加强两地志愿者的交流,鼓励更多的人参加粤港两地的志愿者工作。我们曾就“建立粤港两地志愿者服务时间互认机制的必要性”对中山大学、暨南大学等各大高校的在校学生以及社会人士进行了有关调查。调查中了解到,绝大多数的被调查者对做志愿者持有积极的态度,这说明志愿服务工作在现今社会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全社会对于志愿者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在不断提升,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也在日渐高涨。倘若能建立“互认机制”,将会吸引到更多的人投身粤港两地的志愿服务。这势必会有助于鼓励和规范更多的粤港两地志愿服务的开展,从而更加有力地推动粤港两地志愿服务事业的向前发展。(详见附件:关于“建立粤港两地志愿者服务时间互认机制的必要性”情况调研)
(四)建议政府要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据了解,去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颁布的《施政报告》中已提到将于今年成立香港青年服务团,计划招募及资助若干名18-29岁青年到内地参与志愿服务工作,时间为6-12个月。我们建议省有关部门能够与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香港义务工作协会等专责部门进行积极的商讨,以提升两地公众对志愿服务的参与热情,从而扩大、深化两地在大型赛事、大型活动、应急救助、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境内外志愿服务合作项目,加强两地志愿者(义工)交流,形成两地独特的志愿服务文化,继而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向组织化、规范化、日常化的方向发展,使广大志愿者成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