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第20110327号
案 由:创新扶贫开发思路 采取托管特殊措施加快民族自治县发展的建议
提 出 人:关翰琴(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我省的扶贫开发工作就象整个改革开放进程一样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多年来采用转移支付、对口帮扶、集体搬迁、扶贫攻坚等各种办法,特别是目前正在实施的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双到”工作,使我省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区域发展不均衡,与发达地区相比,发展差距呈逐年拉大的趋势,特别是我省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连山、连南、乳源)仍存在起步迟、底子薄、速度慢、质量差、财力弱、水平低等问题。因此,要协调区域发展,缩小发展差距,跟上我省又好又快发展步伐,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共同富裕,我省的扶贫开发工作还需要继续拓展思路、打破常规,采取特殊措施,先行先试,加快其发展。为此,特提出“托管”的建议。
办 法:
一、托管3个民族自治县。本文所讲托管是指一个地区对另一个地区实行的异地管理。在一定时期内将该区域的行政管理权(人权、事权、财权、物权)委托给另一个区域进行管理。建议我省的扶贫开发工作引入区域托管思路。根据我省目前实际情况,可先在3个少数民族县中试行,在暂时产权不变的条件下,在一定的时期内将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的行政管理权分别委托给3个富裕的发达地区(例如深圳、中山、东莞)进行管理、使用,让3个富裕的发达地区分别成为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现实、具体的使用者和管理者,进行统筹规划,配置建设,充分利用托管地区的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管理的优势和被托管地区丰富的森林、水利、土地、矿产、劳动力等资源捆绑发展、协调发展。实现扶贫工作由“帮带变成管理”、“扶持变成开发”、“义务变成责任”、“没有利益变成有利益”,托管与被托管地区实现一体化,共享资源、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实现双赢。
二、充分利用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资源。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虽然落后,但却有着丰富的自然、人力和文化资源。3个富裕的发达地区托管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后,按省里的统一规划,充分利用这些资源搞活经济、发展经济,可以把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发展成为托管地区的后花园、绿色食品基地、旅游基地、休闲度假基地、培训基地。被托管地区在交通、居住、生活等方面必然有一个大的改善,托管地区还可以利用土地置换等政策发展自己的产业。
三、保持并发展原有少数民族地区扶持政策。建议除3个自治县原应享受的民族政策、优惠扶持措施不变外,还要继续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
四、成立省政府托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托管任务,制定托管目标和要求,制订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实施。
托管意义
(一)有利于广东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区域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有利于增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广东。
(三)有利于集中力量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这种扶贫开发“托管”方式,如果发展得好,今后还可以考虑把他扩展到其他欠发达地区,发扬光大。今年是广东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关键之年,要用更开放的视野,来思考发展问题。我们坚信,广东的经济社会将会获得又好又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