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第20110342号
案 由:进一步稳定粤北山区中小学师资队伍的建议
提 出 人:张兴来(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内 容:
案由:
省委会议指出,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在改善民生上要扎扎实实地几件好事。要加强教育重点领域建设。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当前农村山区教育问题重要的是如何提高中小学教师水平问题。
2009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我们认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健,在于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足、素质较高、扎根农村的教育队伍,特别是在粤北贫困山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尤为紧迫而重要。但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对农村教育存在重物轻人的倾向,我省区域、城乡间师资水平的差距越拉越大,粤北贫困山区中小优质师资严重匮乏。进一步完善《意见》,采取措施,尽快提高贫困地区的中小学师资水平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省粤北贫困山区中小学师资存在以下问题:
1、教师数量不足,队伍不稳定、老化严重。目前我省中小学专任教师空余编制约6万,空编率达8%。空编主要
集中在粤北等贫困山区、边远地区、且由于生源分散、交通不便,存在大量的教学点和复式班,教师隐性缺编状况更为严重。
由于工作和生活待遇低,贫困山区中小学教师队伍不稳定、补充困难,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流失严重。山区骨干教师向县城及周边流动,县城的骨干教师向市区域及珠江三角洲地区流动,造成农村中小学教师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的中小学教师年龄普遍在50岁以上。
2、整体素质偏低,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不适应教育现代化和素质教育的要求。一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学历水平总体偏低;二是近几年来,由于高中扩招,造成高中教师严重短缺,教师“层层拨高”使用,这就把原本合格的教师变成了不合格的教师,把原来的骨干教师变成了一般教师,以致造成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的严重下降。
3、专业化水平较低。目前,教师结构性缺编、民转公教师比例大是粤北贫困山区中小学教师的突出问题。教非所学、学非所教的现象在不同程度上普遍存在。这种状况不仅不符合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改革的要求,同时也制约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4、教师培训资源缺乏。普遍存在师资培训缺少专项经费、没有统一标准和;固定来源;教师培训机构办学条件较着,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缓慢;教师参与继续教育和培训的费用大部分由教师个人承担,既增强了教师的经济负担,又严重影响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
办 法:
建议
1、由省财政建立贫困地区教师专项补贴。在目前实施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以及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责效工资的基础上,增加粤北贫困山区教师专项补贴。此专项补贴可按分类实施,越是条件艰苦的地区,补贴额度越高。
2、设立贫困山区教育扶持基金。建立省政府设立贫困山区教育扶持基金。除省财政要继续倾斜扶持贫困山区教育事业外,每年从贫困山区教育扶持基金中拿一部分资金改善粤北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食保证教育队伍的稳定。
3、建立基层政府责任制,促进教师均衡配置。建立粤北山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制,由基层政府负总责,做到科学统筹、合理配置贫困山区义务教育资源,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对粤北县域生源流动或培减趋向的措查工作,及时做好教师招考和配置工作规划;出台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山区工作的有关优惠政策;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对年龄在55岁以上的教师可以实行内退,腾出编制,补充新鲜血液;积极推动中小学教师均衡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严把教师质量关。要实行全省统一公开招聘教师,从源头上提升粤北教师队伍质量。做好粤北贫困山区教师的措查工作,采取面向粤北贫困山区定向增补紧缺学科教师,尽快缓解教师紧缺。
5、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工作,提高粤北在职教师的水平。认真落实《意见》中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以及学校教师培训费的有关规定,从制度上为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培训提供经费保障;引导在职教师再继续教育中做到学和教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