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提案第20120046号
案 由:控制海洋污染,提高海产品的质量
提 出 人:民建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理由:海产品因其有高蛋白、低脂肪、低胆固醇,易被人体吸收等特点,所以特别受消费者的青睐。据2011年10月2日,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布《2010年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称,2010年珠江八大入海口携带入海的污染物约108.1万吨,导致部分贝类体内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同时,根据国家海洋局公布的《2010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称,2010年河流携带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入海量较上年明显增加。总磷、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达标率均有所提高,但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较上年未见明显改善,部分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较差。海产品质量与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如何确保老百姓的餐桌安全,已经成为考验中国社会管理水平的一个迫切问题。目前,海产品污染风险主要来源有:
1、重金属污染,根据海洋专家的研究报告称,由于珠江口排污等影响,一些海产品遭受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其中广州人常食的生蚝,铜元素和镉元素分别超标740倍和90倍。目前污染海洋的重金属元素主要有汞、镉、铅、锌、铬、铜等。据海洋环境检测人员称,海洋的重金属污染主要来源于化工企业的偷排污水流入近海,海洋生物通过吸附、吸收或摄食而将重金属富集在体内外,并随食物链(网)而逐级放大,致使鱼类等高营养阶的生物体内富集着较高浓度的重金属,或危害生物本身,或由于人类取食而损害人体健康。
2、赤潮污染,随着现代化工、农业生产的迅猛发展,沿海地区人口的增多,大量工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海洋,其中相当一部分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海洋,导致近海、港湾富营养化程度日趋严重。同时,由于沿海开发程度的增高和海水养殖业的扩大,也带来了海洋生态环境和养殖业自身污染问题;海运业的发展导致外来有害赤潮种类的引入;全球气候的变化也导致了赤潮的频繁发生。随着污染物的增加,中国海域的赤潮依然难以消退。据2010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称,2010年,全海域共发现赤潮69次,东海赤潮规模最大,为39次。赤潮对海产品安全具有更严重、直接的威胁。与重金属的累积作用不同,赤潮中产生的麻痹性贝病(PsP)、腹泻性贝毒(DSP)等贝毒素,可通过容易富集的贝类生物,对人体造成直接的威胁。
3、有机物污染,与重金属污染不同,由于河口近海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牧业排水和地面径流污水中过量有机物质(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油脂、氨基酸、脂肪酸酯类等)和营养盐(氮、磷等)造成的污染(不包括石油和有机农药),它不会在生物体内聚集,反之,会成为各种细菌和病毒的养料而使之大量繁殖,进而影响人类活动;海水中的病毒还可以进入鱼贝类体内,直接危害鱼贝类的生长发育,或通过食物进入人体内,引起各种疾病。
办 法:
办法:1、多部门联合监测、共同监管海洋污染问题。对于广东近海污染,广东海洋环境监测部门、广东环保部门可以联手监测和治理污染。广东环保部门对于海洋环保方面,可以以陆源污染控制为重点,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和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通过推动入海主要河流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做好对广东近海的保护,尤其是强化以珠江流域为重点的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从源头上保护广东海洋环境质量。
2.以预防为主,控制污染源。对于像重金属这类的污染,可以进行“废水分流,分类处理;净水回用,金属回收”的技术路线,改进生产工艺,防止重金属流失,回收三废中的重金属;对于污水大量排放问题,加大对污水处理资金的投入,加快污水处理实施的建设,逐步完善污水收集系统。通过各种资源的重新整合,对废水处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3.政府应完善对海产品食用安全体系的建设。作为政府,围绕海产品食用安全体系的建设,必须制定和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具体措施,作好近海海域环境质量监测预报系统、重大海洋污损应急处理系统、赤潮灾害监测和减灾、防灾等系统的建设。同时,应加大对海产品安全监测网络体系的建设的投入,建立完善基层质检机构,赋予其相应的权利义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海产品检测技术的研究,开发快速适用的检测技术;重视污染物检测的先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