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融资方式 助推珠三角中小企业发展

2016-12-16 02:21:19 来源:广东政协网

4、提案第20120090号

案    由:完善融资方式  助推珠三角中小企业发展

提 出 人: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迅猛发展,中小企业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是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小企业的发展。今年五六月份以来,继长三角企业出现一些企业倒闭现象之后,珠三角也出现了一些民营企业倒闭和老板跑路的现象,引发我们思考珠三角中小企业生存的现状以及如何救助问题,而其中关键问题是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一、中小企业生存现状及融资难题

经过几十年原始资本的积累,珠三角不少民营企业的老板都存在小富即安的心理,生产方式未有较大的改变,多数从事传统的、低端的、劳动密集型、高能耗型的产业。一旦出现今年这种成本增加、银根收紧、对外贸易受阻等多重大环境因素综合影响的局面,生存便出现问题。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多项成本同时增加导致企业薄利或亏损经营

企业生存和发展困难,成本是其中最致命的“杀手”,中小民营企业在贸易的链条中属于弱势群体,议价能力低,无法及时通过售价弥补成本的上涨,成本的增加使得企业利润大幅减少甚至亏损,今年民营企业利润的严重下滑,同比2010年平均利润降低30%-40%。据调研报告显示,超七成的民营小企业估计未来半年没有利润或小幅亏损;3%的企业预计未来半年可能大幅亏损或歇业。

企业的成本增加主要表现在:一是用工成本增加。珠三角与内地收入差距缩小,使得很多外来务工人员选择留在家乡寻找工作,招工难使得企业不得不以提高工资和福利等方式快速弥补劳动力不足,据估算珠三角用工成本比三年前高出50%。二是用电成本高。用电方面,年初广东省已预测今年全省将出现全年性缺电,最大电力缺口400万千瓦左右,电荒导致企业自行发电。三是税费成本高。目前民营企业上交的税种最高约有8大类23项之多,部分税种无论企业盈利与否都需要缴纳。另外,民营企业还需保障工人社保、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

(二)银根收紧以及强行收贷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

据全国工商联在17省市的调研显示,90%以上的受访民营企业表示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2011年以来,央行第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频率之快远超预期,导致商业银行无钱可放。为了调整规模和信贷资金结构,部分银行甚至强行收贷,还掉的贷款银行就不再续贷,企业资金流无法预期收回,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最终逼得企业破产或者跑路。

(三)汇率变化以及成本优势丧失导致企业订单明显下降

随着国际贸易环境的恶化、人民币汇率升值,珠三角发达地区的要素禀赋优势已经消失殆尽。在传统出口行业,订单流失严重,不少订单往越南、印度等地转移,且欧美市场萎缩使企业出口订单削减,行业总体出口情况已经不容乐观。这是一个“双输”局面。一方面成本已让企业无利可图,另一方面周边国家开始冲击廉价订单。

(四)高利贷乘虚而入,高息成本逼死企业  

由于中小企业融资长期得不到满足,中小企业发展存在明显的金融压抑现象。而与此同时存在的大量民间资本游离于银行体系之外,紧缩银根导致银行无资金可贷,甚至强行压贷,逼迫企业不得不以高于银行贷款几倍或者十几倍利率借入民间资金来解一时之难。在珠三角,三四个月之前,有抵押物的民间借贷利息普遍为月息4分(等同年利率48%)左右,而到了近期,已涨至月息6分,而没有抵押物的为月息8分至10分。与银行的不良贷款法律诉讼催收手段不同,民间融资基本都是先通过暴力手段收债的,逼迫企业主跑路失踪。据调研,每个“跑路事件”都有高利贷行为的推波助澜。

二、解决融资难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创新金融担保模式——“宅基贷”模式

无论对于解决经济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还是欠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选择,“宅基贷”模式都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通过充分利用并发挥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功能,在金融机构大力创新金融产品的背景下,为当地工业企业提供资金融通的担保,以解决中小工业企业的融资难题。“宅基贷”信贷产品设计如下:

1、资金用途:“宅基贷”服务于在合法经营活动中有融资需求并在辖区内拥有权属清晰的自建宅基地房屋的企业主(实际控制人)或公司股东,满足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需求。但该资金仅限于作中小企业经营性流动资金用途,不得用于消费性支出。

2、期限和利率: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年(含)以下,执行的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风险状况进行定价,一般要求收益覆盖风险。

3、担保方式:以房屋权属人(即企业股东或出资人)作借款主体的,单户贷款采取非直系亲属同村三户以上(含三户)联保的担保方式(联保主体必须都为可以购买该村宅基地房屋的自然人),借款人配偶及经营企业还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另外,借款人还须提前与金融机构签订房屋协议抵押担保手续及房屋处置协议。

4、贷款金额:单户贷款金额可以依据实际情况控制在500万(含)以下,具体贷款金额的确定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具体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屋的评估价值的70%,同时拟提供抵押的房屋原则上应处于规划的新村内,易于变现处置;第二、具体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企业年度有效银行贷方流水额的20%。同时,企业年度有效银行贷方流水额可按企业近三个月有效银行贷方流水额的4倍计算,而有效银行贷方流水额需为剔除关联交易、贷款发放等形成的无效银行贷方流水额,能真实反映企业真实销售情况的银行贷方流水额。

5、还款方式:还款方式按月付息,采取循环贷或分期还款方式。采用循环贷的,本金至少循环两次;采取分期还款的,第七个月开始每月至少均还贷款额的10%,余款到期还清。

(二)建立民间融资网络信息平台,引导民间融资合法化、阳光化

1、以“政府引导+民营主导”模式建立民间融资网络信息平台。

以政府给予政策扶持、民营企业为主导建立和维护网站的模式更符合网站运行机制和市场运行机制。民间融资信息平台应该走盈利化市场道路。另外,政府应给予适当补助,因为此信息平台又肩负着政府宣传和引导的公益性功能。

在数据库信息量足够大后,可以将注册会员按照不同期限适当收费,具体可参考阿里巴巴、淘宝网、拍拍网等成功运行网站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后期的盈利是民间融资网络信息平台做大做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网站前期开发和维护的驱动力。

2、在政策上扶持民间融资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

将民间融资信息平台纳入政府信息系统工程中的金融服务项目,同时考虑到网站经营一般在短期内无盈利的问题,在政府政策层面上应给予适当的扶持。比如,协助网站开发公司收集民间融资信息,以最短时间建立资金供求信息的数据库;协助网站开发公司对民间融资网络信息平台的宣传等,通过一系列政策扶持,快速建立起民间融资的网络信息平台,完善数据库资源,并适当宣传,使得民间融资信息平台成为信息化系统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积极引导民间融资的网络信息平台走“绿色”化道路。

绿色融资是指民间融资阳光化、合法化、规范化。《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提出,修订出台《贷款通则》,积极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加快发展多层次信贷市场。毋庸置疑,对于依然处于“灰色地带”的民间融资而言,有“阳光”才能健康发展。

因此,政府在加大对民间融资信息平台政策扶持的同时,应把绿色融资作为一个基本条件来约束其发展,即宣传、引导的内容以阳光化、合法化、规范化为宗旨的网络信息平台才能得到优惠政策的扶持。

4、将民间融资网络信息平台与政府相关网站相互链接。

为了快速增加数据库信息量,政府协助民间融资网络信息平台与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其它知名网站链接,这是网站推广的一个有效的方式,其目标是把民间融资信息平台逐步推广成民间融资的门户网站。

5、要求民间融资信息平台对其发布供求信息的真实性审核。

规范民间融资信息的发布,网站配备专人对注册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以保证发布的资金供求信息的真实性,包括电话核实身份、上传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法人实体还要上传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有效经营的证照,也可以以第三方认证服务形式,对每个借贷主体的真实性、借款用途、信用状况进行评估评级,最大限度控制民间融资行为中的诈骗行为,同时有益于增强网站的公信力。

(三)提高贷款发放的效率,规范银行行为,整治货币市场乱象

1、银行监管部门放松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发放的监管力度

银监会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导致银行发放贷款难上难,“实贷实付”和“银行委托付款”硬性规定导致企业不得不弄虚作假,甚至花一定成本签订假合同和借账出款,降低了贷款发放效率,并增加了企业的用款成本。比如,佛山某信用联社严格执行该政策,一天之内不得不压缩辖内十几亿贷款和存款。因此建议,在此特殊时期,当地银行监管部门适当放松“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执行力度,鼓励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发放,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发放。银行业从业人员都知道,同一项监管政策,银行监管部门的政策执行力度不同区域、不同时点可以不同的,在经济低迷和企业最困难的时候,适当放松贷款发放的监管力度还是可行的。

2、银行监管部门应重点打击银行和民间放贷机构乱收费的现象

银行巧设各种名目收费,对目前本来难以生存的企业无疑是雪上加霜。在佛山,一般贷款一千万企业,经常被银行以顾问费、咨询费等名义收取几万到十几万的利息以外费用。而一些非银行的放贷机构,通常以其它收费名义变相规避法定利率的要求。因此建议:银监、人行、物价等多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银行乱收费现象;发挥公共监督功能,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和监督;对有据可查的乱收费,勒令银行退回;对小额放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等民间放贷机构进行重点整治,防止其以服务收费名义变相提高放款利率。

3、规范民间融资首先要规范银行高价购买存款的现状

目前由于商业银行规模紧张,不得不高价收购存款,特别是季末、年中、年底关键绩效考核时点,不惜以一天千分之几价格买入存款,比高利贷利率还要高。这种银行高价买存行为严重的扰乱了货币资金市场秩序,银行收购存款价格成为民间融资价格标准,导致了民间融资利率急速提高,也助长了非法集资的风气。因此,规范民间融资,打击非法集资,首先应该严厉打击银行“高价买存”的行为。一方面要严格控制商业银行乱收费现象,一般银行买存款的钱是通过设置各种收费项目,从贷款客户收取回来的,因此控制了银行乱收费,也就是堵住了买存款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银监部门要加大对“高价买存”现象的查处和惩罚力度,对发现有此行为的银行行长实行问责制。

(四)创新民间资本引导机制和利率市场化机制

1、建立多层次的放贷机构,政策扶持中小企业贷款发放机构

放宽中小银行机构准入门槛,对贷款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借贷组织进行合法改造,规范其金融行为,扩大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试点,探索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试点,建立多层次、多种所有制结构相融合的、为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银行机构。另一方面,鼓励各类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在营业税、呆帐损失准备金提取、不良贷款核销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打破“抵押物”禁区,鼓励各类银行积极探索、创新担保方式,缓解小微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矛盾;建立小微企业信贷保险机制或小微企业信贷基金,奖励支持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损失进行补偿。

2、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积极选取部分达标银行进行利率适度放开的政策。

实行市场化利率定价更有利于识别贷款资金需求的目标客户,满足目标客户的金融需求,同时也可以限制贫困和低收入群体对贷款的超额需求,减少其滥用资金行为的发生。在利率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建议央行适当放开部分银行的利率管制,或批准部分银行作为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市场化的试点单位,允许它们根据资金市场供求情况扩大中小企业利率浮动幅度,以实现中小企业贷款发展的可持续性。而银行的选取可以根据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比率和经营管理水平等多项指标进行综合确定。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