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提案第20120071号
案 由:关于培育建设湛江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建议
提 出 人:张翼(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对能源、基础原材料和农副产品等大宗商品的需求与日俱增,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得到较快发展。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不仅有利于提高大宗商品交易总量和交易效率,降低交易及物流成本,增强企业应对原材料价格变动、人民币汇率损失的抗风险能力,而且有利于带动包括金融、保险、物流等在内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有利于地方招商引资和扩大就业,有利于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改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国各地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近300家。
广东是经济大省和海洋大省,也是大宗商品交易大省,但我省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设不如人意。突出表现在:一是区域发展不协调。我省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东西两翼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不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二是对能源、基础原材料和农副产品等大宗商品缺乏价格话语权。我省真正拥有价格话语权并形成“广东价格”的大宗商品主要在塑料、陶瓷、服装、木材、家具等行业。
随着粤西石化、钢铁、浆纸、电力等重大项目以及珠三角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建设,以重大项目为依托的若干个粤西沿海临港重化产业集群的快速形成,粤西能源、矿产、钢铁等大宗商品交易量将迅猛增长,加上目前已初具规模的大宗农产品、海产品交易,一个涵盖粤西和泛北部湾地区的区域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正在形成。如果能够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在湛江培育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与珠三角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互为补充和错位发展,在能源、矿产、农产品和海洋产品上形成并扩大“广东价格”,将有力促进我省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
湛江是粤西地区的中心城市和环北部湾重要城市,区位优势明显,港口物流业发达。东融珠三角、西接北部湾、北联大西南、南拓东南亚,处于珠三角经济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国-东盟自贸区和海南国际旅游岛的结合部。湛江港是我国沿海主枢纽港之一和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是西南地区的出海大通道,拥有30万吨级航道和多个15万吨级以上的油品、散货专业码头,正在建设40万吨级散货码头和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2011年完成货物吞吐量预计超过1.5亿吨,是我国沿海重要的油品、铁矿、煤炭、化肥等大宗物流集散中心。湛江海运、铁路、公路、航空、管道5种集疏运方式俱全,辐射范围涵括我国西南、华南、中南和亚太地区。湛江港在油品、矿石、化肥、粮食等大宗商品交易领域有着良好的发展基础,2004年即成为上海油品期货交易所指定的首批5个油品期货交割地之一,同时也是华南最大的进口化肥贸易集散地。湛江港自身具备一次性约700万吨的货物仓储能力,中石油、中石化、中航油等央企均在湛江港建有或在建商业储备库,未来两年内港区内油品库容将超过500万 m3。此外,湛江的饲料、食糖等农产品市场,对虾、海水珍珠等海产品市场和小家电市场在全省乃至全国也具有重要影响力。因此,积极扶持、培育、建设湛江油品、铁矿、煤炭、化肥、粮食以及饲料、食糖、海产品、小家电等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覆盖粤西和环北部湾地区,并辐射泛珠三角经济区域,不仅条件成熟,而且对实现粤西经济腾飞,加快形成湛江区域性航运中心和现代物流中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 法:
建议:
1. 省行业主管部门将支持和培育湛江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列入广东省“十二五”规划,并加强工作指导。
2. 按照国家有关程序申报在湛江设立若干个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选择流通量大,有一定市场基础的货类,规范开展大宗商品交易。
3.加大协调力度,推动湛江保税物流中心尽快获得国家相关部委的审批。
4.建立健全相关监督管理机构机制,做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切实防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