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提案第20120068号
案 由:关于通过委托项目研究重大课题以提高建言谋策实效的建议
提 出 人:方兴起(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粤发【2011】21号)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年度和每个阶段工作重点,选择若干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由政协组织开展专题议政、专题协商、专题视察、专题调研和专题研讨,使人民政协参政议政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民政协要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根据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精心选择协商议政专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睿智之言,谋务实之策”,以“进一步提高人民政协参政议政水平和实效。”
我认为,要落实《决定》的这一要求,关键在于将具有相关实际工作经验的政协委员和长期在相关领域从事研究工作的政协委员组成相关“重大课题”的研究团队,进行专题视察和专题调研,进而在撰写出专题报告的基础上开展专题议政、专题协商,方能提高政协参政议政水平和实效。
但是,在省政协,要求退到二线的委员全心身地投入“重大课题”的调研团队并不困难,困难的是要求处在一线工作的委员,特别是专家学者型的委员也能做到全心身地投入“重大课题”的调研团队。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目前,高校和科研机构都是以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来考核教师和研究人员的。因此,要使专家学者型的委员也能做到全心身地投入“重大课题”的调研团队,并得到其所在单位的支持,则需借鉴高校和科研机构以项目带动科研的方式,将党政部门选定的重大课题以委托研究项目的形式交给省政协。从而以委托研究项目的形式来带动相关重大课题的深度调研,必将对专家学者型的委员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二、省委省政府将选定的重大课题,以省级委托研究项目(配以一定的项目经费)交给省政协。省委省政府的职能部门将选定的重大课题,以厅级委托研究项目(配以一定的项目经费)交给省政协。省政协可视情况,将委托研究项目下达给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及其调研团队,或者通过委员自愿申请,然后通过评审来决定项目负责人及其调研团队。
三、项目负责人应利用项目经费,组织调研团队进行专题调研。与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专题调研相比,成员更专业,目标更明确。当然这两种专题调研因各有特色,不存在替代性。
四、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政协提交调研报告。并根据需要基于报告开展专题议政、专题协商,或者撰写重要的提案。
我深信,通过委托项目的形式来研究党政部门选定的重大课题,可以有效提高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水平和实效。
本提案完稿后,从南方日报上看到广东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于2011年12月19日成立。省政协主席黄云龙提出,要以成立广东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为契机,整合政协系统、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力量,加强对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争取在一些重要领域和重点课题取得实质性进展,拿出有分量、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我认为,为落实黄主席的重要指示,通过上述委托项目的形式来整合力量,集中研究人民政协的一些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是一定可以“拿出有分量、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的。
(省政协常委,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华南师范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2011-12-20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