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提案第20120066号
案 由:关于加大对湛江地区民生水利设施建设省级补助资金投入的提案
提 出 人:梁平(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一、湛江市江海堤围等水利设施基本情况
湛江市海岸线漫长,区内河流众多。集水面积100km2以上的干支流42条,其中集水面积500~1000 km2干流1条、1000 km2以上干流6条。地处沿海常有台风袭扰,造成风暴潮,洪水受潮水顶托致使灾害频发,水利设施压力巨大。
湛江市现有江海堤围1193km,其中江堤459km,海堤734km,共捍卫耕地面积269万亩,区内人口364万。湛江市的江海堤围担负着保卫全市45%的人口生产生活以及80%以上国民生产总值的安全责任。加强江海堤围等水利设施建设对抗击洪水及风暴潮灾害和减轻灾害损失意义重大。
自2003年以来,湛江市已经累计投入资金约8.1亿元,共加固江海堤围337.98km,有效地提高了湛江市防灾减灾能力。
二、湛江市江海堤围等水利设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能加固除险的江海堤围防潮防洪标准较低
湛江市江海堤围数量众多,尚有大部分未能进行有效除险加固。这些水利设施大都建于五六十年代,设计标准偏低,低于五年一遇洪潮标准。加之配套设施简陋,堤防整体防御能力薄弱,遇到强台风和风暴潮极易漫堤坍塌、摧毁护坡,甚至发生溃堤,严重威胁区域沿江沿海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管理体制欠缺,维护资金投入不足
全市大小江海堤围中,除部分万亩以上重要堤防由地方政府设立管理单位进行监管,其余由乡镇、村委会负责监管,3成左右处于“六无”状态,即无管理人员、无维护加固正常资金来源、无堤防管理室、无洪海潮水文观测设施、无通讯和交通工具以及无抢险进出公路。由于维护资金严重不足,使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堤围无法得到正常维护,严重影响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水利设施效益无法发挥。
3、工程达标建设所需资金数额大,配套和自筹资金不足
列入广东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项目的堤防加固达标建设及其它计划的地方项目,每千米所需投资400~500万元,广东省补贴资金约每千米100~250万元,其余由地方配套或自筹解决。湛江市地方财力有限,县、区财政和群众自筹困难,配套资金到位严重不足,致使一些江海堤围工程只能完成省补贴资金的建设部分,形成很多半截工程,工程未能发挥预期作用。
三、建议与请求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五项民生水利”建设的决定,计划利用5到10年时间进行建设完成,并召开全省水利工作会议进行统一部署。湛江市按照省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已经认真做好相关的前期规划上报工作。
目前,湛江市列入省“五项民生水利”规划笼子的项目中,农田水利工程项目1494宗、海堤加固达标33宗,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144宗,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0条,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29宗,加上实施村村通自来水、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投资费用在内,估算总投资约162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110亿元。按十年建设期限测算,平均每年需投入资金16.2亿元。按照省政府出台的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方案设定的补助标准,扣除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后,估算湛江市要配套的建设资金约75亿元,平均每年要配套投入7.5亿元。如果按“十二五”投资规模测算,市财政需要每年投入约10.2亿元。
湛江市经济欠发达,2010年财政收入仅340亿元。近年来,为钢铁和石化两个大项目落户湛江,市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如果每年按省的要求足额配套资金用于水利建设,困难极大,实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为使民生水利工程达到建设完成一宗,发挥效益一宗,实现民心工程保民心的积极作用目标,杜绝“半拉子”工程发生,建议省政府加大对粤西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湛江市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的省级补助资金资助力度,在原来补助标准基础上再提高20%,确保民生水利工程顺利完成,真正造福群众。
附议提案人:李康寿、欧先伟、唐文斌、吴南明、朱诚、苏永大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