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广东省西江广州引水工程保护管理办法》立法的建议

2016-12-16 02:21:18 来源:广东政协网

9、提案第20120102号

案    由:关于推进《广东省西江广州引水工程保护管理办法》立法的建议

提 出 人:朱小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2010年9月西江广州引水工程投入使用,从运行一年多的情况来看,出现一些安全隐患,如原水管沿线均发现过设施被盗、局部管廊被新建设施骑压、部分管廊位置被大量余泥堆放、沿线部分标志桩出现移位或丢失、附近施工基本没有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等。因此,推进《广东省西江广州引水工程保护管理办法》立法,将相关保护措施赋予强制性约束力,维护西江广州引水工程运行的安全、正常,已经变得刻不容缓,成为保障广州市西部地区供水安全函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一)立法确保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和供水安全,关系到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西江广州引水工程项目投资总概算89.53亿元,取水设计规模为350万立方米/日,管线全长71.6公里,是全国第三大引水工程。工程从佛山市三水区思贤滘下陈村取水,分别输送到江村水厂、石门水厂、西村水厂置换原有水源,供水范围遍及广州白云、荔湾、越秀、天河(部分地区)四区,约600万广州市民受惠。引水供水设施作为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关系到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立法是保障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西江广州引水工程管线沿途跨越广佛两市三区36个行政村、110个自然村,穿越北江东平水道、白坭河航道等大小河涌51条、京广等3条铁路、6条高速公路、2条国道、15条主要市政路、9座大型桥梁或立交、2条主要航道及14条较大河涌。工程管道沿线长、管径大、跨域广,投入运行后一旦发生爆漏事故,不仅影响广州市民的饮用水,由于大型水泵停机和直径3.6米阀门关闭需时较长,管道爆漏时将有近15万立方米/每小时的水泄出,也将对佛山地区造成巨大破坏,甚至威胁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办    法:

(一)目前广州市法制办结合工程现状和发展趋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供水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借鉴上海、深圳、大连等城市的有关立法经验,参照省政府有关管理办法的操作模式,代拟起草省政府规章《广东省西江广州引水工程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保护的具体要求,涵盖管理分工、保护范围、保护措施、维护管养、应急处置、监管职责、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建议协调西江引水工程沿线各级政府尤其是佛山市政府支持西江引水工程立法工作,确保《办法》顺利通过。西江引水工程九成以上的管网穿越佛山市南海、三水等区,占用了该市的大量土地,目前,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基本上按照长期租用的原则与当地签订了用地协议,但保护范围的土地没有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办法》对保护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有限制性规定,影响了土地所用者的使用权益,佛山市多次提出应该给予补偿。但作为水利工程,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有对保护范围的土地进行补偿的规定,如果在《办法》中开设先例,既不符合上位法规定,在实践中也难以实施,因此,建议省有关部门加强和佛山市沟通协调,争取支持。

(二)建议协调省环保部门加大对西江引水水源的保护力度。西江流域跨越广西、广东两省,省内又跨越肇庆、佛山等市,水源的保护受到诸多因素制约。目前,国家和省有关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都比较健全,关键是如何落实责任的问题。首先是要落实广东境内西江沿线各级政府的环保责任问题;其次是要建立协调机制,确保各级政府交接断面水质符合规定要求,西江流域开发利用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应将广州市作为受影响城市;第三,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职能,加大对相关政府和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第四,在西江广州引水工程取水口上游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信息由省、广州市和佛山市共享,实时掌握水质情况,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三)要通过媒体及各种渠道的宣传,使西江引水的重要性家喻户晓,从而让广大市民形成对来之不易的西江水共同珍惜的意识,提高市民的节约用水意识和社会各界对水源水质、供水设施保护的重视程度。建议水务部门编印、发放譬如安全用水知识小册子、西江引水工程保护小册子等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加大对市民安全节约用水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