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提案第20120107号
案 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省扶贫“双到”工作
提 出 人:省政协经济委(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一、广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喜人
省委、省政府在总结以往扶贫开发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于2009年6月25日召开会议,部署在全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以下简称“双到”),出台了《关于我省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0号),计划用3年时间,对全省3400个贫困村,70万户316万贫困人口实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责任制,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户基本实现稳定脱贫,80%以上被帮扶的贫困人口达到农村人均纯收入达2500元以上。
我省开展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集全省之力,打响了一场消除贫困歼灭战,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贫困户的经济收入明显增加,贫困村的落后面貌得到改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扶贫济困的观念和风气日益浓厚。2010年,全省37万贫困户人均年收入比帮扶前增加822元,增幅达51.76%;有15.6万户贫困户达到2500元的脱贫标准,初步实现脱贫,占贫困户总户数42.19%;预计到2011年底共有31.5万户、134万人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分别占贫困户总数37万户、157万人的85%、86%。2010年3409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每村超过3.01万元,预计到2011年底全省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到4.8万元,其中有3272个村达到3万元以上的,占贫困村总数96%;500人以上的自然村实现通路、通邮、通讯、通电。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我省“双到”工作也还存在投入不科学、资源配置不合理,贫困户“造血”功能不强,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较低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将影响我省3年扶贫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扶贫工作、消除贫困是动态的、长期的工作。在我省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时刻,党中共、国务院召开了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出台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为广东新一轮的扶贫开发工作指明了方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对于巩固已有成果,攻坚克难,不断提高扶贫开发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实现“双到”扶贫各项目标任务意义重大。
二、扎实推进我省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建议
(一)坚持政府主导、动员社会参与,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双到”政策措施。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因此,扶贫开发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帮扶与农民主体作用相结合,走普惠性政策与特惠性政策相配套、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相衔接的扶贫开发道路,不断增加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扶贫资金。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财政资金投入机制,使其刚性化。投入的资金要随着我省社会经济的增长而增加。要充分发挥组织、宣传优势,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合力促进扶贫开发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不断增强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由于受自然条件等的限制,我省贫困地区主要集中在粤东西北山区。这些地区地理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薄弱,人才短缺、技术落后。因此,可通过产业扶贫,不断提高扶贫对象的“造血”功能。要结合我省“双转移”工作,优先安排大型项目、重点工程和新兴产业向符合环境承载条件的特困地区转移,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注重引进农业龙头企业,按照“公司+种养基地+农户”等一系列产业化扶贫模式,通过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带动贫困户和村民发展优势农业。要充分利用贫困地区自然、人文资源,帮助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旅游等服务业,带动贫困户创业就业。加大对贫困地区和扶贫项目的信贷支持,探索设立扶贫互助基金等,有效拓宽融资渠道,帮助贫困村、贫困户提高生产创业能力。要从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入手,组织科学种养和劳动技能培训,帮助农民提高生产和转移就业、创业能力。要重视民间资本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作用。出台优惠、扶持政策,建立荣誉奖等,把短期的慈善扶贫和推动山区经济长远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把扶贫开发与当地发展经济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发展乡镇企业,避免困难地区长期“扶贫化”问题。
(三)坚持开发式扶贫和农村社会保障两手抓,引导扶贫资金向社会保障领域倾斜,提高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要强化政府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快建成能够适应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的服务型政府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分配制度,强化体制保障。完善公共财政制度,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创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充分发挥市场与社会的力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提高公共财政对贫困地区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扩大保费补贴险种,提高对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的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扶持特殊贫困群体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机制。重点做好较低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人群生活保障工作。要通过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从根本上保证他们的最低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