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提案第20120112号
案 由:加快民间融资平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提 出 人:罗活活(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中小企业很需要钱去生存和发展,但是银行货款融资的条件他们往往达不到,只能望银兴叹。民间有大量的资本需要寻找出路,在楼市股市不宜选择的情况下,他们选择了炒豆炒姜炒农产品,或者干脆选择了高利货这种地下作业风险极高的违规方式。
让需要用钱的企业和正在为钱找投资出路的民间资本对接,让他们在政府的有效监管之下安全有效地合作,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是政府必需而且迫切要解决的问题,是一种责任。
2011年浙江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确实是中国中小企业面临问题的一个典型折射,在这些企业里,产品原料成本上升,劳动用工成本上升,已经让他们处于接近零利率的生存状态,他们在等,在熬……就算他们找到了好的项目想转型升级,就算他们拥有较好的技术研发人员,但是借贷的困难、财务成本的增加,可能成为压死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因为已经没有了利润,亏本经营的状况能支撑多久?选择结束成为了唯一的出路。他们说:政府在不断地说话,银行在不断地打算盘,他们在不断地诉求等待……实在等不下去了!铤而走险借高利货去!看能否最后一博翻身!
就我省的民间借贷状况来看,根据有关媒体公布的调查数据,最低利息是月息3分,平均是月息6分,最高的无抵押货款高达月息16分,就是说年息是近百分之二百!借一百万元一年要还利息二百万!任何正常经营的企业是不可能偿还的。不规范的高利货是稻草,但他不是救命的而是致命的的稻草,此举正如饮鸩止渴。
在广东省人民政府2011年发布的相关政府中对金融担保公司和小额货款公司的成立、运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肯定和鼓励了民间资本市场化运作,解决了一大批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特别是一些批发市场的流通企业,如荔湾区的流通行业的专业市场,冬虫草、人参等贵重药材,珠宝玉器产品,海鲜干货产品,他们手中的存货可以以抵押方式押给小额贷款公司,从而获得了流动的资金,捉襟见肘的现象缓解了,生意火了起来,老板的心情也舒畅了,形成了一个双赢的局面,这是多么令人欣喜的事情!
为此,本人建议在现有的政策框架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和放宽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
一、以区域划分一个县一个小额贷款公司远远不够满足要求, 可以适当增加区域性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一些经营得好的货款公司已经有成熟的运作模式和经验,允许他们在另外的地区复制经营;
二、除了以区域划分小额贷款公司以外,可以允许以行业为核心,有针对地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如汽车行业,药材行业,珠宝行业等等,针对行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集中了解行业中的客户真实情况进行运营,可以避免和减少债务纠纷,真正起到各取所需,各有所得,帮扶到家的结果。
三、政府进一步介入和推动民间借贷的发展,让那些一直在不规范经营的民间货款机构,走到规范的阳光经营道路上来,让他们安心经营,规范经营,使其做到真正地填补银行空白的作用,使其全面化、规范化、有效化、常态化,不是一时一事借兵救急之策,而是确立地位,健康发展。
事实上,小额贷款公司数量扩充以后,在政策规定不超过银行4倍利率的原则上,市场竞争可以使他们的利率适当下调,更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
只有这样一批规范而有序的小额公司,定能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带来不一样的繁荣,极大地增加他们的造血机能,在民间资本和中小企业之间架起一条极具发展意义的桥梁,为中国经济的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