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提案第20120113号
案 由:关于要求提高湛江市(欠发达地区)民生水利省级补助标准的建议
提 出 人:黄雪艳(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案由: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水利部门的努力和有关部门的相互配合,全省逐步形成了以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和水库除险加固为重点的防洪(潮)工程体系,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为进一步完善全省防洪减灾体系,加强全省防洪除涝薄弱环节建设,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五项民生水利”建设的决定,计划利用5到10年时间进行建设完成。目前,湛江市列入省五项民生水利规划笼子的项目中,农田水利工程项目1494宗、海堤加固达标33宗,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144宗,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0宗,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29宗,加上实施村村通自来水、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投资费用在内,匡算总投资高达约162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110亿元,按十年建设期限算,平均每年要投入16.1亿元。按照省政府出台的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方案里面的补助标准,扣除省级以上的补助资金后,估算湛江市要配套的建设资金约75亿元,平均每年要配套投入7.5亿元,“十二五”期间平均每年投入约22亿元。湛江市是一个经济欠发过地区,2010年财政收入才达到340亿,近年来,为了钢铁和中石化两个大项目落户湛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搞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如果每年按省的要求足额配套资金用于水利建设,困难极大。
办 法:
建议:为把民生水利工程建设一宗、完成一宗、发挥效益一宗,真正造福群众,杜绝“半拉子”水利工程的现象发生,建议省政府加大湛江市(欠发达地区)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的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在原来的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确保民生水利工程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