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提案第20120118号
案 由:关于建议在地级以上市成立参事室、文史馆的提案
提 出 人:周義、余庆安、徐真华、许裕长、田丰(共5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参事、文史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方面,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民主政治的具体体现。60年来的实践证明,设立参事室、文史馆,体现了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求贤、尊贤、用贤的优良传统,也符合当今中国国情。在我国政治社会生活中,参事室、文史馆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今年是广东省参事室成立60周年,为进一步发挥参事室、文史馆在加快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程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新时期广东参事、文史事业上新台阶,根据国务院《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65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文史研究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46号,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精神,现建议在我省各地级以上市设立政府参事室、文史馆。理由如下:
一、在地级以上市设立参事室、文史馆,有利于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参事、文史工作作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方面和政府工作的组成部分,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参事、文史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广东在全国各省率先建立健全省政府参事决策咨询会制度,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出席听取参事、馆员意见,对参事建议多次作出批示,并提出要整合全省决策咨询力量,努力把参事室、文史馆建设成为省委、省政府“靠得住、用得上、离不开”的高水平政府决策咨询机构。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东参事、文史工作充分发挥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统战联谊、民主监督、存史资政等作用,为省委、省政府工作提供决策咨询,为省委、省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搭建平台,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近年来,广大参事、馆员紧紧围绕我省中心工作,紧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密切关注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等多种方式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大量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有力地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2009年,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政府参事工作条例》,今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文史研究工作的意见》,政府参事室、文史馆工作迈入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广东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和试验田,在面临新一轮改革发展大潮,努力推动行政体制改革,争当实践科学发展排头兵的关键时刻,作为推进我省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特殊机构,参事室、文史馆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肩负着更重要的历史使命,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新机遇。要抓住机遇,探索推进广东特色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发挥参事、文史工作作为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民主政治建设有效途径的作用。
目前,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中,仅广州市人民政府设立了参事室、文史馆。鉴于此,要使参事、文史工作发挥作用向广度和深度延伸,必须推动在参事、文史工作设置体制上实现新的突破,积极探索开拓参事文史工作领域。 根据《条例》中明确“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参事工作机构”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在其他各市设立参事室、文史馆,对广东创新发展参事、文史工作将是影响长远的有益尝试。
二、在地级以上市设立参事室、文史馆,有利于促进广东文化强省建设
参事室、文史馆是历来是名人荟萃、文星汇集、群贤毕至之所,聚集了一大批对岭南文化颇有研究、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大家名宿。近年来,我省文史研究工作紧扣“知古见今、鉴往知来、创作精品、联谊交流”要求,传承、弘扬和创新岭南优秀传统文化,围绕文化建设深入研究、建言献策,在文史研究、存史资政、艺术创作、文化统战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整合了社会各界文化资源,挖掘整理了一批国学精粹、文化典籍,促进了文化的交流和繁荣,在推动广东文化强省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期,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目标。省委、省政府随即提出要加快推进文化强省进程,要求全力在文化强省建设的重点领域取得突破,着力抓好提炼打造“广东精神”、擦亮叫响广东文化品牌等方面工作。广东地缘文化源远流长、蕴涵丰富,各地艺苑奇葩溢涌、文人大家辈出。然而,文化的发展与繁荣离不开文史研究和文化交流。省文史馆虽广纳省内知识界、文化界杰出代表,近年来在文史研究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挖掘、传承和创新岭南文化,整合全省文化历史资源,进一步做好存史资政等工作,为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全方位文化支撑的要求仍有不少差距。为此,在各市设立文史馆,将有利于在全省范围加强文史研究工作,促进各地文化交流,进一步整合全省各市文史资源,积极探索岭南文化核心价值体系,通过从点到面建立工作机构,实现我省文史研究事业从量到质的大发展,促进广东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三、在地级以上市设立参事室、文史馆,有利于推动广东统战事业发展
在政府中设立参事室和文史馆,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政治创举和远见卓识的体现,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产物,是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统一战线的内在需要,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深入,随着党的统一战线的不断巩固和加强,随着建设以人为本、社会和谐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参事室、文史馆统战性作用将进一步加强,统战工作必将孕育着新的内涵。多年来,我省参事、文史工作不断强化统战、联谊工作,充分发挥港澳资源优势、参事和馆员海外联系优势,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统战活动,有效促进了广东统战工作的发展。新时期、新形势下,参事、文史工作在许多领域和不同层面的统战联谊作用日渐凸显。在各市设立参事室、文史馆,将参事、文史工作的统战作用向下延伸,有利于更广泛地团结各界优秀人士,促进各市、全省统战事业的发展。
四、在地级以上市设立参事室、文史馆,有利于推动各市经济社会文化科学发展
当前,广东正处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科学发展的关键阶段,迫切需要进一步发挥参事职能和优势。
首先,各地级市是全省发展全局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社会发展的重要构成。参事、文史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必须贴近实际,且须有利于决策、有利于发展、有利于落实、有利于解决问题的属性。因此,参事工作必须有针对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面向的是全省这一大盘棋,地域广袤、情况各异,要提出高质量的参事建议和咨询意见,不仅要针对省情、贴近省情,也要充分了解地情、研究地情,注重在研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真知灼见、提出解决对策。如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快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破解资源环境制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体制改革、保障改善民生重大课题上就必须立足全省各地实际科学论证、统筹考虑。为此,在各市设立参事室,有利于突破现行异地调研的局限性,及时、全面地掌握省情,同时也进一步拓宽广集民意、广开思路、广纳建言的渠道,这将为提高参事参政议政、决策咨询的质量和水平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其次,广大参事、馆员具备心忧国是、情系百姓、直言敢谏的品质和联系面广、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的优势,在地级以上市成立参事室、文史馆,将有利于各界人士,立足各市实际,既切实抓好反映社情民意、解决具体问题的“短、平、快”选题,又着力组织好战略性、前瞻性的重点课题,特别是通过更深入的调查研究、更广泛的交流借鉴,为各地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提出操作性强的对策和建议;有利于深化各市交流合作,整合资源、广纳贤才,为促进全省科学发展聚资凝心。因此,在地级以上市成立参事室、文史馆必将进一步延伸参事、文史工作。
最后,设立市级参事室、文史馆是各市加快科学发展的需要。各市所面临的发展难题、重点、机遇各异,文化、风俗、民情多样。各市设立参事室、文史馆更能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参政咨询、深挖文化底蕴,更好地为当地经济文化建设作贡献。如广州市参事室、文史馆紧紧围绕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政府工作的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市政府提交调查报告、意见和建议,相当部分得到市领导的重视和批示,成为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依据,其中近年提出的“保护、开发广州民俗文化”、“利用生物技术整治河涌”、“广州市大学城的相关配套”、“进一步改善公交车站”等建议,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同时立足广州深厚的历史文化,挖掘、整理文史资料,发表文史资料研究成果,交流文史界信息,创办的《文史纵横》,与全国各市广泛开展交流、研讨活动,为广州文化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在地级以上市设立参事室、文史馆,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广东参事、文史工作新机制
一是有利于理顺参事、文史工作体制。由于历史原因,各省参事、文史工作体制实行高位设置,对下不成体系,我省各地级以上市,只有广州市设立参事室、文史馆,使参事、文史各项工作受到较大的局限。随着参事、文史工作的深化,这样的工作机制已难以支撑并促进参事文史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日常工作中,参事、文史工作主要通过调查研究、创作交流等形式开展,这就要求对下必须有工作基础和抓手。在各地级以上市设立参事室、文史馆,不仅是一种机制创新,更是顺时应势、以变求进的举措,将进一步理顺省地方的参事、文史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促进工作开展。
二是有利于加强参事、馆员队伍建设。省政府参事室(文史馆)现有参事50人、馆员123人,虽选自全省各地、各界、各业代表性人士,但相对广东发展情况的复杂性和广东文化的丰富性而言,参事、馆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参事人数的限制,无法将更多各领域的专家、学者纳入参事队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方位参政议政作用的发挥。因此,加强队伍建设,除要在高标准选拔参事(馆员)、优化参事(馆员)队伍结构等方面下足功夫外,还要积极在壮大队伍上想办法。近年,省政府参事室(文史馆)积极推进港澳台特聘参事、馆员制度建设,在个别市建立省文史馆创作基地等,就是对壮大参事队伍的有益探索。同时,参事、馆员的设置不占编,不受编制的局限和影响。如能推进全省各地级市设立参事室、文史馆工作,将是壮大全省参事、馆员队伍的最有效形式。
六、对在各地级以上市设立参事室、文史馆的有关事项
为顺利、有序地推进各地级以上市设立参事室、文史馆工作,对其指导思想、实施原则、领导机构、实施步骤、编制设置作如下建议:
(一)指导思想:
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文史研究工作的意见》,先行先试、勇于创新,充分发挥凝心聚力、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促进政府参事室、文史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全省地级以上市设立参事室、文史馆工作,为推动广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实施原则:
全盘统筹、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全面推进。
(三)领导机构:
在省委、省政府层面成立推进地级以上市设立参事室、文史馆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副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统战部部长及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参事室(文史馆)以及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参事室(文史馆),由省参事室(文史馆)主任(馆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地级以上市也应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按照省领导小组的部署,具体落实本市设立参事室、文史馆有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1、2012年5月左右,召开推进地级以上市设立参事室、文史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在广东省地级以上市设立参事、文史馆工作方案》(审议稿);
2、2012年6月前修订完善《关于在广东省地级以上市设立参事、文史馆工作方案》,召开推进地级以上市设立参事室、文史馆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对地级以上市设立参事室、文史馆工作作全面部署;
3、2012-2013年,先行完成条件相对成熟的珠三角8市: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惠州、肇庆设立参事室、文史馆工作;
4、2014年,结合实际,完成阳江、汕头、韶关设立参事室、文史馆工作,为剩余各市设立参事室、文史馆总结经验、提供借鉴;
5、2015年,全面推进茂名、湛江、梅州、汕尾、河源、清远、揭阳、潮州、云浮设立参事室、文史馆工作。
(五)编制设置:
结合实际、先易后难,在大部制框架下统筹解决人员编制问题。参照广东省、广州市参事室、文史馆建置,以及政府内设机构类型,提出如下设置模式:
1、在市政府下设参事室、文史馆,作为政府直属机构或咨询机构,新增编制,独立运作,由常务副市长直接分管;
2、在市政府办公厅(室)挂牌成立参事室、文史馆,作为办公厅(室)二级机构,主要领导由政府副秘书长兼任;
3、在市政府办公厅(室)内设置参事室、文史馆,作为内设处室(科室),主要领导由办公厅(室)副主任兼任;
4、市政府办公厅(室)原有处室(科室)挂牌成立参事室、文史馆,主要领导由原处(科)长兼任,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鉴于参事室、文史馆的重要性,及在省层面的实际设置情况,建议参照第1种模式。如短时间内受制因素多、难度大,不能参照第1种模式设置的,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2-4种模式设置,后逐步提高其设置规格。
(联系人:符文申,电话13728028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