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案第20120119号
案 由:关于解决校车安全运营的建议
提 出 人:曹衍清(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教育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内 容:
校车安全问题牵动千家万户。
甘肃省正宁县榆林子镇发生的幼儿园校车事故再次敲响警钟,各地发生的校车安全悲剧再次引发社会关注。国务院已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制订校车安全条例,从根本上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已经刻不容缓。校车安全隐患主要存在于司机素质、车况、路况和超载等方面,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减少校车数量,缩短运行距离。从现实情况看,乘坐校车比较多的由三类人构成,一是学前教育阶段的学龄前儿童,二是民办学校的中小学生,三是偏远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解决校车安全问题涉及很多方面,但有一个关键的因素必须加以考虑,那就是加大力度推进就近入学。就近入学,可以减少校车的使用量,可以缩短校车运行时间和里程。
二、政府主导组建校车运营公司
在一个时期内,校车会客观存在,为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有必要建立专门的校车公司。
政府政策支持。由政府资助配备较高性能的专用车辆,组建专门的校车运营公司,实行校车运营、人力资源的集中有效管理。
企业保本经营。将校车运营公司核定为非盈利国有企业。企业负责人员管理、车辆维护、保本经营,确保安全运营。政府为企业提供车辆、经费补贴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给予特殊路权。校车除接送学生以外,在其他时段可供签约学校公务租用。
学校配合租用。学校需要租用校车的,由校方和运营公司签订租用合同和安全服务条款。
家长分摊租金。校车运营公司为非盈利国有企业,可以把租金降至最低限度。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家长分摊相应租金。
相关部门监管。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校车运营公司的监管。
办 法: